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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院在新农合管理中的做法和体会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以政府投入为主、农民自愿参加大病统筹互助共济形式的新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减轻了农民看病负担.新农合工作的开展使政府得民心,参合农民群众的实惠,同时医疗机构也得到发展.如何使医疗机构在新农合制度推进的过程中,严格执行新农合的各项管理政策合制度,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大限度确保农民利益,是新时期摆在医院管理者和医务人员面前的又一课题.结合我院当前在新农合管理中的做法和体会进行探讨,以更好的促进新农合制度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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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口腔科患儿的诊疗行为诱导
目的 探讨儿童口腔科患儿的诊疗行为诱导方法及效果.方法 选择2013年1月~2015年1月我院收治的儿童口腔科患儿120例为研究对象,回顾性分析患儿的临床表现,对全部患儿采用诊疗行为诱导.结果 120例患儿通过诱导后的总有效率为93.3%,其中显效102例,有效10例,无效8例.结论 对于儿童口腔科患儿采用诊疗行为诱导方法能够有效提高患儿的合作率,提高治疗效果,值得临床推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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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争议协议书的制作
医患争议协议书是真实反映争议过程中患方的行为、损害结果、要求,医方治疗过程、治疗原则、诊疗行为、服务质量、医方专家讨论结论,以及医患双方协商过程和医患双方达成的共识.在制作协议书的过程中,应如实反映以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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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医方违约责任的形态和种类
医疗合同是医方为患者提供诊疗、防疫、保健、健康检查,由患者支付报酬的合同.作为医疗契约当事人的医方,包括医疗机构和独立开业的医师.医疗机构作为医疗契约的当事人,无法亲自为疾患实施诊疗行为,需聘雇专门的医护人员始能履行其对病患所附契约给付义务.此时受聘雇的医师并不因其实施医疗行为而成为契约当事人,仅系债务履行辅助人,因此医师如于医疗行为实施过程中有故意或过失,则由医疗机构为其债务履行辅助人的行为而负债务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的责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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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医院执行力的实践与探索
近二年来,我院把提升医院执行力提高到与医院竞争力同等的高度,把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和完成指令性任务作为对各级干部和员工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几年的实践和探索,广大干部职工能力与潜能得到进一步开发,遵守制度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医院各项制度得到较好的贯彻和落实,诊疗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医院的目标按计划得以稳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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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讯
发改委:今年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全面实施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将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牵头制定部门联动、措施衔接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改革措施,于2016年底前报备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并对外发布实施。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快落实取消药品加成政策,逐步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检验和治疗价格,规范诊疗行为,降低药品、耗材等费用,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
医院实施绩效考核的实践与体会
我院从1999年开始逐步建立与完善绩效考核管理体系,通过对干部、员工工作绩效良莠的评价,与医院用人、用工及分配实行综合配套考核,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创新意识明显增强,能力与潜能得到进一步开发,诊疗行为得到有效规范,遵守制度的自觉性不断提高,两个效益实现同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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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村卫生室就诊病人的诊疗行为基本情况调查分析
目的:了解贵阳市村卫生室就诊病人诊疗行为对村医诊疗行为的影响,进一步探讨影响村卫生室病人就诊的医疗卫生服务因素,寻求有效的医疗卫生服务途径.方法:组织经过培训的具有5年以上临床经验的县级临床医师,对在村卫生室就诊的210名病人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在贵阳市农村,病人以45岁以上人群为主,达47.14%;病人文化程度以小学及以下为主,达74.29%;病人的人均年收入以2 000元以下为主,达63.34%;他们对村医的诊疗技术和诊疗价格满意度分别为20.48%和22.86%;在发烧时.对输液和新药治疗期望值分别为93.33%和15.24%.结论:目前.乡村医生的诊疗行为有向不够科学化、缺乏规范化和功利化方向发展的趋势.鉴于这种情况,有关部门应对普通疾病的诊疗行为进行重点规范.同时,应开展乡村病人的诊疗健康教育和农村中老年疾病的防治,要从病人的角度来促使村医诊疗行为规范化、科学化,要发挥村民对村医生诊疗活动的民主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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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乡村医生诊疗行为状况调查
目的:了解贵阳市乡村医生在诊疗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规范乡村医生的诊疗行为.提高农村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农民的健康水平.方法:组织经过培训具有5年以上临床经验的县级临床医师,对村医诊疗的210名病人进行现场观察和记录评价.结果:村医的诊疗活动中,抗感染药物的使用占43.07%,联合应用2~3种抗菌素者占49.65%,输液费用在20元以上的达50%,输液是目前村医对病人的第二种给药方式;在治疗手段上村医以西医为主,传统中草医极少应用.同时,在村卫生室就诊病人所患疾病中调查者认为村医有能力处理的疾病为97.62%,需要转诊的仅占2.38%;在对病人的诊断上,调查者与村医在普通感冒、慢性支气管炎和其他消化系统疾病上对病人的诊断出入较大,而对症状和体征较为明显或有检查手段的疾病上,对病人的诊断出入不是很大.结论:应进一步强化村医诊疗基本功培训,建立健全乡村医生诊疗制度,特别应对感冒类疾病的诊疗行为进行重点规范;同时,要鼓励和倡导中西医结合,重视中草药在村医诊疗活动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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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与相关治疗的关系
目的 了解社区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与相关治疗的情况,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治糖尿病提供更加客观、有效的策略.方法 对人选的319例2型糖尿病病人根据糖化血红蛋白结果分为血糖控制理想、一般、不良三组,使用自行设计的调查问卷对三组病人的具体诊疗行为和糖化血红蛋白值进行比较.结果 在诊疗行为中发现,定期检测糖化血红蛋白、患者的规律运动和按医嘱用药三项对血糖控制有统计学意义;而检测血糖频率和门诊随访频率对血糖控制无统计学意义.结论 糖尿病患者的定期检测糖化血红蛋白、规律运动、按医嘱用药可使血糖控制在一个较为理想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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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实施子宫肌瘤手术临床路径管理及按病种付费定额结算的探讨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妇科4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的文件明确规定,为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在妇科要组织开展子宫腺肌病、卵巢良性肿瘤、宫颈癌和输卵管妊娠等妇科4个病种的临床路径的试点工作.我院根据卫生部制定的临床路径结合自己工作实际,制订了子宫肌瘤、子宫腺肌病住院手术的临床路径,并进行总费用控制,与市医疗保险事业处合作,实行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参保患者子宫肌瘤、子宫腺肌病手术临床路径管理,按病种付费,定额结算的办法,通过实施这一办法,大大降低了患者住院费用,减轻了参保人的负担,提高了医疗护理质量,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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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照射放射卫生防护标准概况
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放射卫生法规和放射卫生防护相关标准来规范医学诊疗行为,作为医生全面了解和掌握放射卫生防护相关标准现状十分必要,在如何正确理解和应用相关标准的同时,关注对患者、受检者以及扶持者的辐射防护,对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会起到一定的推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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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卵管妊娠行腹腔镜手术应用临床路径的效果评价
临床路径(clinical pathway,CP)是指医院内的一组成员根据不同疾病特点,制定的某种疾病的诊疗模式.CP作为有效的单病种质量管理手段,旨在规范诊疗行为、节约卫生资源、提高医疗效益/成本比例,充分体现以病人为中心的医院管理模式,提高了病人满意度,使患者能够获得合理、安全的基本医疗限价服务.本研究是对2010年8月以来本院的输卵管妊娠行腹腔镜手术应用临床路径进行效果评价,现将结果报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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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出生案件中的赔偿问题探讨
案例一
自2011年7月起,余某在某区妇幼保健院建档,进行孕产期保健服务,并多次接受产检,其中包括6次产前B超检查,未被告知异常。2012年1月10日余某在该医院产下一名男婴,男婴被诊断有右肺发育不全,脊柱侧弯、伴椎体畸形等。2013年,余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委托进行鉴定,鉴定意见为:①余某之子产后诊断的异常属于先天性疾病,与医院的诊疗行为无关。且由于目前医学发展的局限性和胚胎的发育特点,无法在产前明确诊断,需产后进一步检查确诊,医院产前未予以诊断不违反诊疗常规。②医院产前检查过程中对胎儿进行必要的畸形筛查,未违反医疗常规。③医院对余某及新生儿的诊疗行为符合诊疗常规。综上认为医院对余某的诊疗行为不存在过错。原告对鉴定意见存在异议。通过对鉴定机构鉴定人的当庭质询,法庭未允许原告的重新鉴定申请,但是,责成司法鉴定机构出具了补充鉴定意见。补充意见表述为:被告医院在脊柱生理曲度改变的告知中,存在不确切的过失,建议参与度为B级(1%~20%)。法庭根据原告的伤残等级,确定残疾赔偿金等的赔偿数额。 -
医学生实习中的诊疗行为分析
患者刘某,女,19岁.因发热、腹泻持续3日并伴有牙龈出血,右肩、右髋部出血点,被送至某医院急诊科就诊,并于当日下午4时30分留院观察治疗,第三天下午因患者病情迅速恶化转入监护室治疗,虽经积极抢救,但终因患者病情危重于第四天凌晨6时40分死亡.经尸检确认,患者系因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引起的心、肺、肾等多器官功能衰竭而死亡.随后患者刘某母亲向法院提起诉讼.患方认为: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给刘某进行诊疗的医师中有3名是尚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研究生,因此医院存在非法行医行为,故不同意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医院对于刘某的死亡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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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认识和开展微创诊疗技术
看完案例,作为一名微创诊疗技术的从业医生,在为患者因医生的不当诊疗行为而蒙受损失和痛苦感到痛惜的同时,对我国微创诊疗技术的现状和未来的发展,以及临床医生如何正确认识和开展微创诊疗技术等有很多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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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报销后患者能否再索赔?
2009年10月17日,李某到某门诊部进行体检,体检报告记载胸片未见异常。2010年11月6日再次体检,体检报告记载见右肺野中带有一约12mm×15mm大棉花球样阴影,建议专科进一步检查。后李某到北京某肿瘤专科医院门诊检查,并于2010年12月1日入北京某知名三甲医院就诊,2011年2月7日行手术治疗,出院诊断为:右上肺腺癌,胸腔内播散。后李某多次行化疗。李某认为其2009年10月17日体检的胸片即已存在异常,门诊部存在漏诊,延误了对其肺癌的诊断治疗,遂起诉至法院,诉讼请求为要求门诊部赔偿医疗费371997.90元、护理费7050元,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7050元、营养费1万元、交通费1000元、鉴定费7600元及精神损失费10万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诉讼中,李某提出申请对门诊部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进行鉴定。鉴定意见为:门诊部对李某实施体格检查的医疗行为存在漏诊的医疗过错;该过错与李某未能得到及时治疗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过错参与度以25%左右为宜(参与度系数20%~40%)。门诊部诉讼中辩称不应采纳司法鉴定意见书,并且李某主张的费用里包含了医保已经报销的费用,如全额支持违反实际损失原则,要求驳回李某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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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医疗回归公益性的一些建议
为了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医护人员不断规范诊疗行为,加强医患沟通,提高服务水平。而笔者感到,其实更关键的是让医疗回归公益性。结合实际工作经验,笔者认为以下几点对医疗回归公益性很有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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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体检质量控制与改进的工作模式探讨
体检分为健康体检与专项体检两类,健康体检是指通过医学手段和方法对受检者进行身体检查,了解受检者健康状况、早期发现疾病线索和健康隐患的诊疗行为;专项体检则是依据国家政策规定,由国家有关部门或地方制定的相关身体体格条件标准,通过医学手段和方法对体检者进行相关的体格检查,作出身体条件合格与否的结论,例如:征兵、国家公务员、机动车驾驶员、高考、职业病等项体检.无论健康体检还是专项体检都要保证体检质量,只有保证了体检质量才能对受检者、委托体检部门负责,健康体检才能早期发现疾病线索和健康隐患;专项体检才能做到选好人才把住人才的身体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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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医务人员执业心理行为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实施对医务人员的执业心理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医务人员存在恐惧、焦虑、担忧、不满和逃避等心理.医务人员改变了诊疗行为,导致防御性诊疗、医疗费用上升、医患纠纷、医学人才流失等问题.为了规范医疗行为、减少医疗纠纷及完善今后医疗事故处理、也为了保护医务人员的心理不受伤害,促进医学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本文从医务人员执业心理的角度,提出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