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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疗服务中的医患关系与权益
人们通过自由意志的选择、决定,来表达其价值观并维护个人尊严.这一权益的主体地位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并且不可以抛弃,也不会因为生病而有所改变.但事实上,当一个人患病时却经常被矮化成一个疾病的载体、一个器官的组合、一个病历号码、一个穿着蓝色(绿色)制服的病袍,等待被治疗的客体.这种‘命令-服从'的医患关系,经历数个世纪也未受到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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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基因知情权的自主性及其在伦理学上的困境
随着基因技术的迅速进展,获知每个人的基因信息将会越来越容易.如果医生想知道某人的基因信息,他们可以在检查血液时查出他的全部基因资料.基因信息的泄露可能会给个人、家庭甚至后代带来伤害,个人的基因缺陷可能会使家庭遭到歧视,少数民族可能由于某种基因缺陷而得到不公正的对待.后代可能因为上代人的基因缺陷而受到社会的歧视.正因为如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为:“从生物学、遗传学及医学的有关人类基因组的研究进展中所获益处,应在个人尊严与人权得到保障的条件下让人人受益”[1].所以,人类基因组计划以及基因组知识的应用不仅不应给病人、当事人、受试者造成伤害,而且也不应该给利益相关者如家庭成员、社区成员造成伤害.在利益与危险均存在时应权衡利害得失,对造成的损害要给予赔偿.基因拥有者有权随时退出实验,而不得损害其医疗和卫生保健的质量.个人对基因知情权的行使必须考虑到与其相关的成员.怎样处理好个人、家庭与社区之间的价值平衡确实是基因伦理学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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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安全管理和护理风险防范
随着人们法律权利意识的觉醒,保护个人尊严和健康权利的社会化要求与现实的医疗护理技术等物质投入条件反差越来越大,在实践中经常发生冲突,不断增多的医患纠纷、医闹事件无不包含着护理安全和护理风险问题。因此,研究护理安全管理和护理风险防范,这对我们的工作是迫切的,现实的,同时也是立足医疗护理事业长远和可持续发展考虑的,属于科学发展观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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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精神病患者的家庭护理
自20世纪60年代社区精神卫生运动以来,精神病人的家庭护理即成为精神卫生社区康复护理中的重要一环,它使患者获得持续的医疗服务,减少疾病的反复和促进康复,同时也为患者家属提供身体上、心理上及情绪上的帮助,使患者及家属获得合乎人性的,个人尊严受到尊重的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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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护理服务形势下柔性管理的应用
随着构建和谐社会、坚持科学发展观理论的提出,以及患者要求愈来愈高、护士心理压力不断增加等一系列内外环境的急剧变化,对护理管理者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柔性管理是在尊重人格独立与个人尊严的前提下,在提高职工对单位的向心力、凝聚力、归属感的基础上推行的一种现代化管理方式.我院血管外科在创建"优质护理示范病区"活动中,用柔性管理理论指导工作,激发了护士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有效提高了护理工作效率和患者满意度.现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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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关系的本质
平心而论,完善法律规则、加大执法力度在一定程度上确实有助于维护医患关系的持久与稳定,但惩处性的法律对和谐医患关系的构建恐怕是有些力不从心的,因为医患之间的矛盾还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对于那些威胁或伤害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或扰乱医疗卫生机构公共秩序,以及破坏医疗卫生设施设备和影响其正常运转等“野蛮行径”,依法将肇事者予以惩处当然是一个法治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然而,医患关系的紧张大多数情况下并不是以这种激烈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譬如,家属斥骂医生,甚至对医生做点“小动作”,显然已经对医务人员的职业和个人尊严造成了侵犯,对其正常工作状态造成了干扰,却又算不上恶劣的违法,这时候医生有必要拿起法律武器与之抗争到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