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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管理的应用
通过对《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的数字化管理,大限度地提高《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的影响力,防止和减少《出生医学证明》档案信息孤岛问题,便于《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的二次利用和开发,增强信息的处理能力和利用率,及时、准确地满足用户的需求,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共享。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竞争力,可使信息发挥到大的效益,更好地为社会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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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兵团农四师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探讨
<出生医学证明>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医学文书,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对于加强人口管理,强化儿童保健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兵团自1998年7月1日起在全兵团范围内统一使用<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涉及卫生行政部门,妇幼机构,医院产科,户籍登记部门,因此需要各方协调配合,共同管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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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的做法与体会
建立相关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规范管理程序,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出生医学证明>,并提出了相应的问题和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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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和公安部通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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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区域信息平台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信息系统设计与实现
分析了既往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系统的局限性,提出基于区域平台建设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信息系统总体设计架构和主要功能,并阐述了应用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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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016年佛山市妇幼保健院《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情况及管理对策
目的 分析2013~2016年佛山市妇幼保健院《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情况及管理对策.方法 通过查阅2013~2016年《出生医学证明》软件数据库、《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使用情况年度统计表及相关领证登记表等,对发证、废证、换证记录进行统计分析,找出阻碍《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的原因及废证、换证的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管理对策.结果 从2014年起,《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率稳定在90%以上,废证率控制2‰以下,换证率降到10‰以下.造成废证的原因主要在于电脑系统或打印出错,而换证的原因以家属方的责任为主.结论 佛山市妇幼保健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逐步规范,仍需继续加强管理及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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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0引言
伊宁市妇幼保健院作为全市唯一的一家医疗保健机构,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承担着全市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和发放工作。依据《母婴保健法》第三章第二十三条“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的规定,卫生部和公安部依法统一制发新的出生医学证明,并从1996年1月1日起统一使用,其他有关出生人口的医学证明一律废止,这一制度对规范出生户口登记、依法加强母婴保健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新生儿出生证明的管理也被我院作为重要的工作项目之一,经过全院多方努力,我院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已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但是,在医学出生证明管理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违反规定的情况,为此国家公安部和卫生部也已几次下文规范出生证的管理,来遏制某些不良现象,我院认真对照文件精神执行,对出现的一些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现将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意义、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报道如下。 -
兴安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问题分析与对策
自从2010年开始,内蒙古自治区要求统一计算机化管理《出生医学证明》,通过收集兴安盟2010年1月—2016年12月签发情况,发现《出生医学证明》诸多管理不规范之处:包括证章不分离、换发证件和废证概念混淆、证明材料真伪不清、父母身份信息不全或有误等,文章探讨亲子鉴定的方式规避上述问题,并以此杜绝为抱养、偷窃、拐卖儿出具证件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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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县推行妇幼卫生信息化管理效果评价
2006年6月以来,江苏省赣榆县在国家妇幼卫生信息系统标准化体系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依托国家公共卫生信息网,在全县范围内建立起妇幼保健信息数据库建设及其应用管理系统.通过一年来的运行显示,该系统以其实用高效、规范先进、成本低廉等优势,解决了长期以来因妇幼信息管理滞后、保健保偿率偏低导致的孕产妇和婴幼儿死亡率居高不下以及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混乱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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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的做法与体会
<出生医学证明>是人生第一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医学文书,依法统一制发,规范证件的内容,正确使用<出生医学证明>对加强母婴保健工作,规范出生人口登记入户有重要意义.建立相关的<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规范管理程序,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出生医学证明>,制度管理,并提出了相应的问题和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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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监督、提高《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质量
卫生部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司,2002年8月出版的<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管理指导手册>中指出:<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母婴保健法>规定,由依法许可的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新生儿法定医学证明.玉州区人口58万,平均每年有8000左右的新生儿,07年-09年三年<出生医学证明>发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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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疆多民族区域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问题与对策
目的:找出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问题,完善现行管理办法,减少补发、废证数,从而更好的服务于各族人民。方法:从2011年到2013年《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软件系统及签发、补发专用登记簿中提取的相关资料,核对年报表,按补发、废证原因分类,进行描述性分析。结果:2011年到2013年共使用《出生医学证明》4310份,补发385份,废证21份。结论:家长对《出生医学证明》法律效力和重要性的意识淡薄、多民族传统观念及交通不便未到医院娩出、工作人员相关知识培训不够责任意识不强,是导致补发、废证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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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化管理的潜在价值
《出生医学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的新生儿的法定医学证明.天津市于2008年7月1日正式启用了妇幼卫生信息系统《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分系统》,实现了《出生医学证明》的联网计算机打印和信息资源的网络共享.《出生医学证明》的信息化管理促进了妇幼卫生工作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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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签发不得"讲条件"
2014年12月1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在京召开全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各省(区、市)要规范《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工作,对于未婚生育、无生育证生育、超计划生育的出生人口,不得要求额外提供其他有关证件,严禁在证件签发过程中设立前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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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管圈活动在提高签发出生医学证明一次成功率中的应用
《出生医学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规定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医学文书,能为人口登记机关确认公民身份及出生符码提供科学、准确的信息. 随着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规范,在签发过程中存在管理环节多,患者办理流程复杂,废证率高等管理困难,家属常因不能一次办理成功出现满意度下降. 品管圈活动(QCC)是指同一工作现场、工作性质相类似的基层人员,自动自发地进行质量管理活动而组成的团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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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阳市《出生医学证明》的使用及管理
<出生医学证明>不但是一个新生命诞生的依据.同时也是一种法律及入户的申报依据.对于<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发文、协调下,经过几年的探讨,不断改进,我们逐步形成以下的管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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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完善乡级产科接生工作
近几年<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对我县乡级产科接生工作的进一步完善起到了促进作用.我们的做法及体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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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出生医学证明》为龙头带动妇幼保健工作的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章第二十三条规定:“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我市自1996年3月启用《出生医学证明》,群众由开始时的不理解变为自觉的积极行动,工作由不规范到有条不紊地顺利进行,在执行当中积累了经验,并带动了其他妇幼保健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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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促进妇幼卫生工作
为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使用管理,我局曾多次下发文件,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但从我局组织对出生医学证明使用管理专项检查的情况看,一些医疗保健机构在<出生医学证明>的使用管理上,不同程度存在管理不符等问题,严重影响我市妇幼卫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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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出生医学证明》使用实行定点分娩提高住院分娩率
睢宁县在实施<母婴保健法>过程中,依靠政府支持和部门协作,狠抓管理,规范<出生医学证明>使用,实行定点分娩,几年来,收到了显著的效果.住院分娩率逐年提高,孕产妇死亡率也有明显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