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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首语拒绝超标,拒绝“铝”
日前,由国家卫计委、工信部、质检总局等5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明确自7月1日起,禁止将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用于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膨化食品生产中不得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小麦粉及其制品(除油炸面制品、面糊、裹粉、煎炸粉外)生产中不得使用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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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准围堵餐桌上的铝超标
也许消费者并不熟悉含铝食品添加剂,但肯定吃过特别暄腾的馒头、异常粗壮的油条、松软可口的面包,还有许多小朋友们特别喜欢的薯片、萨琪玛等等.这些美食让人看一眼就有食欲,而它们漂亮可爱的外形,很可能是添加了含铝食品添加剂的缘故.近日,为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健康,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联合发文,对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做出了重大调整:2014年7月1日之后,三种含铝的食品添加剂(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不能再用于食品加工和生产,馒头、发糕等面制品(除油炸面制品、挂浆用的面糊、裹粉、煎炸粉外)不能添加含铝膨松剂(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而在膨化食品中不再允许使用任何含铝食品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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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铝添加剂一般在哪些食物中使用
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已联合发布消息,从7月1日起,三种含铝的食品添加剂(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不能再用于食品加工和生产;馒头、发糕等面制品(除油炸面制品、挂浆用的面糊、裹粉、煎炸粉外),不能添加含铝膨松剂(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而在膨化食品中也不再允许使用任何含铝食品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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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禁止膨化食品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
据《健康报》报道,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发布公告,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膨化食品不再允许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
公告称,经对《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含铝食品添加剂进行重新评估,决定自2014年7月1日起,禁止将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用于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膨化食品生产中不得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小麦粉及其制品(除油炸面制品、面糊、裹粉、煎炸粉外)生产中不得使用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2014年7月1日前已按照相关标准使用上述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可以继续销售至保质期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