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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辽县2010年婚前检查梅毒阳性结果分析
我县于2010年3月份开始恢复免费婚前检查工作.婚前检查是对严重遗传病、指定传染病和有关精神病进行检查.梅毒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乙类传染病,也是婚前检查中指定传染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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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保健对预防婚后传染性疾病的作用
婚前保健技术服务是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前进行的一系列保健服务,是保障家庭幸福、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基础保健工作,也是生殖保健的重要组成部分.婚前保健技术由婚前医学检查、婚前卫生指导和婚前卫生咨询三部分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规定,婚前医学检查的重点为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和其他与结婚生育有关的疾病.本文结合我国目前常见的传染性疾病,就婚前保健对婚后传染性疾病的预防作用综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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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新《国际卫生条例》(草案)的特点及应对措施
<国际公共卫生条例>于1951年经第四界世界卫生大会通过,作为防止指定传染病在国际间传播的措施以及这些疾病的报告和通知病例要求的第一个单一国际法规.其宗旨是大限度地防止疾病在国际间传播,保障安全,同时又尽可能小地干扰世界交通运输和贸易.该条例于1969年被<国际卫生条例>所取代,其后于1973年经修订增加了对霍乱的检疫,并于1981年做出修订,取消了对天花的国境卫生检疫.目前执行的1969年版<国际卫生条例>(下称<条例>)主要针对鼠疫、霍乱和黄热病三种烈性传染病实施国境卫生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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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必须了解的婚前保健知识
婚前医学检查能查出哪些疾病严重遗传性疾病:由于先天遗传因素,患者全部或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子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疾病.指定传染病:《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浩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活动期结核病、各种肝炎、淋病、梅毒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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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保健工作报表主要问题分析及对策
为了做好妇幼卫生统计工作,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本文就1998年我市妇幼保健年报表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并提示相应对策。主要存在问题 1.统计概念不清造成统计错误 (1)“应查人数”是指该地区年内应按照计划进行普查的小于65岁的已婚妇女人数。有的县、区按育龄妇女数或按普查单位的在职女工数作为应查人数,导致妇女病查治报表中“应查人数”的数据差异很大。1998年我市普查率高的县区为96.42%,低的仅为1.3%。(2)对指定传染病中乙肝的概念不明确,把大三阳及e抗原阳性等乙肝携带者全都统计在指定传染病范围内,以致婚检报表中出现指定传染病人数大于暂缓结婚数的逻辑错误。(3)对节育手术并发症的概念不清。如:把药流引起的流产不全及人流引起的蜕膜残留均统计为人流不全等。 2.因漏报造成的统计数据不准确 1995年围产儿死亡漏报14人,漏报率为4.42%;1996年漏报25人,漏报率为7.60%;1997年漏报25人,漏报率为7.53%。1998年围产儿死亡率为10.72%,在一些环节中仍可能存在漏报。 3.因婚检质量等原因造成的疾病检出率低的问题 1998年我市婚检疾病检出率为6.01%,低的县区仅为0.59%。导致婚检疾病检出率低的原因与基层婚检单位婚检医师的业务素质差,筛查水平低及一些必要的检测项目如:梅毒试验、淋球菌的涂片及培养、乙肝三系的检测等未开展有关。对策 1.加强对各级妇幼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统计质量 采用举办培训班、定期检查、指导、基层妇幼例会等形式,对一些重点内容进行重点培训,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避免逻辑错误的发生。 2.减少漏报,努力提高数据的准确性 通过规范围产儿死亡登记及报告制度,对apgar评分较低的婴儿作追踪调查,与防疫、计生等部门核对围产儿死亡名单,访视人员的家访等措施,减少或杜绝围产儿死亡漏报的发生。 3.提高婚检质量及疾病检出率 将婚检定点到县以上医疗保健机构,按照《婚前保健工作规范》的要求开展工作。对定点单位的婚检医师进行培训,提高婚检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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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医学检查人群中指定传染病情况分析
从我所5年婚前医学检查(简称婚检)情况分析,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指定传染病的发病率有明显上升的趋势.为了保障婚检双方身心健康,国人婚姻质量、生活质量的提高,有必要将婚检人群中指定传染病进行分析,采取干预措施减少发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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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传染病在婚检人群中发病情况探析
随着我国经济文化事业的快速发展,指定传染病的发病率有明显上升的趋势,严重威胁着人民的健康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密云地区的调查结果显示,指定传染病的发病呈逐年递增趋势,总发病率为0.53%,其中性病的发生率占指定传染病的77.6%,再婚人群的发病率高于初婚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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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婚前医学检查疾病统计信息
嘉兴市各县(区)自开展婚前医学检查以来,婚前医学检查率一直在90%以上,婚前医学检查质量逐步提高.1992~1999年婚前医学检查年报统计表明:婚前医学检查疾病检出率不断上升,从婚前医学检查疾病构成看,<母婴保健法>实施前婚前医学检查疾病前3位分别为生殖系统、指定传染病、内科系统疾病;<母婴保健法>实施后婚前医学检查疾病依次为内科系统、生殖系统、指定传染病.笔者认为,婚前医学检查疾病检出率上升与婚前医学检查质量提高有关,而疾病构成比的变化可能与统计标准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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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1996-2005年婚前医学检查情况分析
婚前医学检查是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可能患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进行医学检查,婚检包括对严重遗传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等的检查,也包括婚前卫生指导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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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00-2010年婚前医学检查主要传染性疾病分析
目的 了解北京地区婚前医学检查中主要传染性疾病检出情况. 方法 采用描述性统计学方法,回顾性分析2000 - 2010年北京市《婚前医学检查年报表》、《疾病分类编码表》中有关数据,进行x2检验及趋势x2检验. 结果 北京市在2004年后婚前医学检查中指定传染病及其中的梅毒、尖锐湿疣等性传播性疾病检出率明显下降;乙型肝炎检出率出现2004年急速下降后,又于2008年出现逐渐上升的趋势. 结论 婚前保健在预防传染性疾病及性传播疾病的传播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应加强婚前医学检查工作,以减少传染性疾病的传播,确保男女双方及下一代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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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医学检查人群中指定传染病的发病情况分析
目的为了解婚前医学检查(婚检)人群中指定传染病(艾滋病、淋病、梅毒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的发病情况,制定防治措施,避免指定传染病的传播.方法收集1998年10月1日~2003年9月30日间婚检质量分析资料,进行回顾性统计和分析.结果指定传染病患病率男性高于女性,差异有显著性(P<0.005).乙型肝炎(49.78%)、梅毒(46.15%)分别占男女指定传染病的首位.结论应把婚检人群列为预防、控制指定传染病的重要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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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传染病在婚检群体中的患病情况分析
从我县区域内的调查结果显示,指定传染病的发病情况,尤其是性病的发病率呈逐年递增的趋势,其中性病的发病率占整个指定传染病的 57%,再婚人群的发病率高于初婚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