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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复苏指南(2011年北京修订)
第一部分指南目标和原则1.确保每次分娩时至少有1名熟练掌握新生儿复苏技术的医护人员在场.2.加强产儿科合作,在高危产妇分娩前,儿科医师要参加分娩或手术前讨论;在产床前等待分娩及实施复苏;负责复苏后新生儿的监护和查房等.产儿科医师共同保护胎儿完成向新生儿的平稳过渡.3.在卫生行政领导干预下将复苏指南及常规培训制度化,以进行不断的培训、复训、定期考核,并配备复苏器械;各级医院须建立由行政管理人员,产科、儿科医师,助产士(师)及麻醉师组成的院内复苏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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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与复苏器械气管导管内供氧通气的探讨
作者通过技术改革麻醉与复苏器械气管导管:气管导管内供氧通气,经临床观察及论证认为,气管导管内供氧通气的实施在小儿麻醉复苏中有临床价值.现介绍如下(以5 kg婴儿为例[1]与"T”装置[4]比较).1 气管导管内供氧的实施1.1 方法插管前先取一略长于气管导管的细(Φ外=1.2 mm Φ内=1.0 mm)塑料管(供氧导管),置于气管导管内(或将供氧导管制作在气管导管壁中),前端以不出气管导管斜面为度,后端经软管接头引出固定,并由此接供氧管道,供氧量随吸入氧浓度(FiO2)而定(表1).供氧管道上应有湿化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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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复苏指南
第一部分指南目标和原则一、确保每次分娩时至少有1名熟练掌握新生儿复苏技术的医护人员在场.二、力强产儿科合作,在高危产妇分娩前儿科医师要参加分娩或手术前讨论;在产床前等待分娩及实施复苏;负责复苏后新生儿的监护和查房等.产儿科医师共同保护胎儿完成向新生儿的平稳过渡.三、在卫生行政领导干预下将复苏指南及常规培训制度化,以进行不断的培训、复训、定期考核,并配备复苏器械;各级医院须建立由行政管理人员、产科、儿科医师、助产士(师)及麻醉师组成的院内复苏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