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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御性医疗的经济学思考——当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难点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个多层次,多方位的系统工程.它不但涉及医疗技术的客观性、医疗服务的复杂性,还涉及医患双方的权利保障与医疗卫生事业的长期稳定发展等问题.通过医疗诉讼制度来保障医患双方的权利,从某种程度上来讲,符合中国法制建设的进程,也能从国家公权力的角度大限度地保护医患双方.然而,随着医疗诉讼风险而出现的一种医疗现象--防御性医疗(Defensive Medicine)却给医疗领域带来了一系列的冲击,并成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难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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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御性医疗与医疗免责
分析了防御性医疗行为产生的原因和特点,结合医疗免责的原则与标准,探讨建立医疗免责与减少防御性医疗行为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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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约医学目的非合理医疗探析
本文归纳制约医学目的实现的非合理医疗行为表现形式,分析实现医学目的过程中各类矛盾,提出医疗行为中应遵循的伦理原则,倡导医者回归合理医疗,呼吁营造和谐宽容的医疗环境,还原医者医疗行为选择主体地位,使合理医疗成为诊疗追求的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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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责任倒置与防御性医疗
新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八款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这一规定使医疗机构在原本被动的医疗诉讼中承担了困难的举证责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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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性医疗中的不合理现象——防御与过度性医疗成因及其分析
医学的目的是为了使患者的机体和心理得以康复,减轻患者痛苦,提高生命质量,所以必须关注防御和过度性医疗的相互作用,解析形成原因,破解症结,才能回归医疗的合理性,使之成为诊疗追求的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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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医疗卫生单位防御性医疗行为的现状研究
目的 探讨临沂市防御性医疗行为的表现形式及相关影响因素.方法 运用《临沂市防御性医疗行为调查问卷》对随机抽取的临沂市300名执业医师进行调查,比较医院级别、经历纠纷、职称、年龄、工作年限、科室、收入满意度等不同的医师防御性医疗行为情况.结果 临沂市积极防御性医疗行为和消极医疗防御性行为都较突出,不同经历纠纷情况、职称、年龄、工作年限、科室、收入满意度的医师问卷得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其中不同经历纠纷情况、科室分组在各级别医院中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1),不同职称分组在一级、二级医院中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不同年龄、工作年限、收入满意度分组在二级、三级医院中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结论 临沂市防御性医疗行为现象突出存在,不同级别医院中主要影响因素不同.应针对不同级别医院采取措施,以提倡积极防御性医疗行为,抵制消极防御性医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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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御性医疗及其伦理思考
在医疗行业,由于苛求医疗等原因,防御性医疗开始盛行.作者分析防御性医疗的产生背景、医疗诉讼举证倒置和医学风险对防御性医疗的影响,并探讨防御性医疗的表象及相关伦理问题,提出过度的防御性医疗并不能解决医疗争议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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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御性医疗的法律审读与医疗风险管理
防御性医疗是近年来医方为应对医患关系而采取的一种行为模式,其不仅是一个医学问题,也是一个经济问题、法律问题.防御性医疗的直接成因是对医疗风险责任的恐惧.因此,防御性医疗的化解依赖于医疗风险的科学管理,文章重点讨论医疗管理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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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度医疗,优质护理
过度医疗是超过疾病实际需求的诊断和治疗行为,包括过度检查,过度治疗,过度护理等,它不能为患者提高诊断价值,徒增资源耗费.过度医疗的盛行有着经济,社会,文化等原因.医患纠纷"举证倒置",医生实行"防御性医疗"也是过度医疗的重要原因.为减少不必要的医疗纠纷,医生要求患者全面检查,以记录医疗过程.很多常见病医生凭经验就能诊断,但这样医院减少了收入,影响科室效益,而患者也认为没做检查凭啥说我得病,于是只好例行公事"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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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某医院医疗纠纷现状及对医生诊疗行为的影响研究
目的:了解承德市某医院医疗纠纷发生现状,分析医生医疗纠纷遭遇对其诊疗行为的影响.方法:采用医院常规统计数据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以该院全体临床医生为调查对象,调查医生的基本情况、是否经历过医疗纠纷及其对医生诊疗行为的影响等.结果:该医院医疗纠纷发生比较普遍.医疗纠纷经历对医生诊疗行为都有较大的影响.半数以上医生表示有过防御性医疗行为,且经历医疗纠纷的医生采取防御性医疗行为的比例要高于没有经历过的.医疗纠纷经历影响医生的治疗原则,所有医生都倾向于选择稳妥的治疗方案.讨论:调查缺失值对调查结果没有影响.医疗纠纷经历对医生诊疗行为影响巨大,医疗纠纷经历使医生更容易采用防御性医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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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防御性医疗研究现状分析
文章介绍了防御性医疗的研究背景,从防御性医疗的特征、分类、成因及影响等方面阐述我国防御性医疗现状,并提出综合性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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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医疗损害纠纷的举证责任分配
医疗损害举证责任的正确分配是顺利解决医疗纠纷的重要条件.2002年《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证据的若干规定》对医疗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对医患关系产生较大影响,致医疗纠纷案件数量不断增加.2009年《侵权责任法》确立医疗损害纠纷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并针对不同的医疗损害规定不同的举证责任,使患者和医疗机构承担的举证责任产生重大转变.因此,我们需要对医疗损害举证责任的重新分配进行分析,明确举证责任分配的积极意义和消极影响,并提出完善医疗损害举证责任分配的具体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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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合理医疗行为的伦理探讨
探讨目前国内对非合理医疗行为的两个提法:防御性医疗和过度医疗的表现形式以及带来的诸多问题.如浪费医疗资源,加剧"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推崇医疗技术主义,助长拜金主义和极端主义;破坏医学伦理法规;恶化医患关系,损害医疗机构形象等,提出了医疗行为中应遵循的伦理原则,如患者利益第一原则,公正性原则,诚信原则,优化原则等,倡导回归合理医疗,还原医务人员进行医疗行为选择的主体地位,使合理医疗成为医务人员诊疗工作追求的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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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御性临床医疗之我见
通过对防御性医疗产生原因及副作用的分析,提出解决的出路和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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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残冠根不同治疗方案的伦理解析
残冠根有其重要的生理学意义,但是目前在临床上对残冠根的治疗存在许多的问题,如过度医疗、防御性医疗等.本文分析了出现这些问题的背景及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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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通是化解医患信任危机的有效方法
患者的猜疑、矛盾心理和医务人员的困惑、消极自保态度使医患彼此间产生信任危机,医患关系呈现紧张状态,这会影响患者健康利益诉求的实现和医疗工作的有序开展.应加强医患沟通,注重口头语言的运用,发挥身体语言的作用,促使双方互相理解与了解,使医患关系趋于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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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不对称特性下对医患关系的医德支持
医学科学的专业化决定了医疗卫生行业信息不对称特性的客观存在,对此医患双方在心理、行为等方面认识不一、表现不同,且影响了医患关系的发展,因而需要从医德方面提出相应的支持措施,即:医务人员应正视专业属性,敢于发挥主导作用;医患角色换位,以己度人加深理解;疏通传播渠道,扩展医患沟通手段,从而促进和谐医患关系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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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自己说明"在英美医疗过失诉讼中的应用——兼与我国医疗侵权的举证责任分配相比较
在英美过失侵权中,通过"事实自己说明"原则的适用,推断出被告具有过失,举证责任转移至被告.在医疗过失案件中,"事实自己说明"适用于不需要专家证据,"一般人通过常识即可推断出被告具有过失"的情形.在我国医疗侵权诉讼中,实行的是双重推定.比较"事实自己说明"与双重推定,我国的双重推定违背了侵权法的预防与补偿功能.导致防御性医疗的出现,不利于医患关系的和谐.建议修改我国的双重推定制度,仅对于不需要鉴定即可推断被告有过失的简单情形,才可实行过失推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