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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医疗事故犯罪
文章从犯罪的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论述了医疗事故犯罪的构成基础.根据医疗事故犯罪的特殊性、技术性和复杂性进行了深入分析.医疗事故犯罪的主体是依法正在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而客体并非单一客体,它包括就诊人的生命健康权利和医疗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而主观方面是由于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造成的;客观方面行为的违法性表现在行为违反的是诊疗护理常规或技术操作规程等,后果上是造成了病员的死亡或严重危害健康,并且违法行为与后果有直接因果关系.只有具备上述条件,才能构成医疗事故犯罪.新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犯罪的出台,对于保护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利起到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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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教戒毒机构创建标准化医疗卫生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劳教场所的医疗卫生工作,是劳教系统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和密切关注的一项十分具体且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也是劳教场所医疗保健机构应当认真对待和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本文将就吸毒行为的违法性、成瘾性、危害性以及吸毒劳教人员体质差、免疫力不强、疾病多、复吸率高等特点,对劳教场所医疗机构如何创建标准化医疗卫生工作予以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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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医疗事故定义"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定义,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应包含以下几方面内容:①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它指明了医疗事故发生的场所和人员;②行为的违法性,这是导致发生医疗事故的直接原因;③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说的是违法行为的后果.要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就是根据以上三方面要件,确定相互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根据定义及实际工作实践,按逻辑关联,有以下几种情形,分别举例阐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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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医疗过失的判定
通说认为医疗事故有4项构成要件:主体必须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行为的违法性;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过失行为和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1]一般将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称为医疗过失,少数学者称为医疗过错,其实不妥,所谓过错是指当事人在法律和道德上应受非难的故意和过失状态.[2]是过失一词的上位概念,范围比过失广.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行为人有意致人损害,或者明知其行为会造成损害仍实施加害行为的,为故意.行为人由于疏忽或者懈怠而未尽合理注意义务的,为过失.[3]但是如何判定医疗过失,<条例>未予说明.笔者就医疗过失的判定作一初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