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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讯
国家卫计委:取消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
近期,国家卫计委印发了《关于取消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取消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后,医疗机构对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管理承担主体责任。医疗机构根据其功能、任务和自身条件、能力,综合评估是否符合《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2015版)》在列医疗技术管理规范的规定条件,建立完善相关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加强手术分级管理,保障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质量和安全。 -
取消“第三类技术审批”改变了什么?
国家卫生计生委上月发布《关于取消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决定取消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新政明确了禁止临床应用和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确定原则,将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作为管理重点,对医疗机构开展《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2015版)》在列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进行备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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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取消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有关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 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取消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目前国家卫生计生委正在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原则和"公开、透明、可监督"的方针,修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为保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平稳衔接、有序过渡,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修订完成前,要求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按照规定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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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血干细胞移植、基因芯片诊断等技术管理模式将改变
2015年5月1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再取消4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取消的审批项目包括原来由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的造血干细胞移植、基因芯片诊断等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的药品行政保护证书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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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回顾性过程评估的重庆市医疗技术监管评价
目的 通过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开展和备案现况的调查,评价2015年制定的医疗技术管理新政执行情况,发现实施过程中的瓶颈并提出相应建议,强化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监管工作,提升新政实施效果.方法 通过实际调查获得重庆市16个区县医疗技术开展及管理情况,运用回顾性过程评估方式对重庆市医疗技术管理现况进行评价.结果 自2015年实施新政以来,医疗技术管理效率并未如预期提升,但卫生行政工作人员和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都对新的管理模式较为满意.结论 应提高医疗机构自我规范意识,加强医疗技术管理,统一规范管理制度,及时更新二类技术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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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第三类医疗技术准入审批的做法
2015年5月14日,国家卫计委印发“取消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通知,明确禁止和限制临床应用的第三类医疗技术项目的范围,强调医疗机构承担主体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对第三类医疗技术审批取消后的相关法律法规缺位、后续实践中伦理委员会的作用和动态管理、再评价综合管理模式等未明确规定的问题进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