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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监督执法必须增加透明度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为<药品管理法>的执法主体,负责对从事药品的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具有行政执法权.执法是什么,是规范、整顿、监督、管理、提高.而罚款是对违法情节较轻者的一种经济制裁,是国家赋予执法部门的一种执法手段,目的是督促违法者守法.但是据了解,目前的大多行政执法部门已变成了只罚款而不是执法.如有的药店出售假药,罚款后可以正常经营;有的诊所使用不合格一次性医疗器械交纳罚款后仍继续行医等等,对违法者一罚了之,不仅起不到教育,整改的作用,而且会亵渎法律的尊严,也给管理相对人和广大群众造成了一种只要交罚款就可了事,非法也可成为合法的错觉.出现这种把"执法"变成"只罚"的现象,原因有很多种,但主要的是"借罚款而筹款,只管罚而忘了法,或者是责任心不强,以罚代法,素质不过硬.这样,不仅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也严重影响了药监部门的整体形象.药品质量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如何才能避免执法只罚,真正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呢?本人认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努力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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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当前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思路
随着国务院对食品卫生监督职责重新划分,对我们如何开展卫生监督工作,如何行使好卫生行政执法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新的形势,我市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在新的职能分工中,要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机制、思路和方法.1 基本情况我市地处经济发达的华东地区,全市版图面积900多平方公里,总人口117万人.02年我市卫生监督所挂牌成立,现有卫生监督员80人,负责监管全市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化妆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劳动卫生、医政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