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献资料
-
处方与国家医疗保障制度
上篇 处方与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处方管理中的国家基本药物政策●使用通用药品名称.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作为规范性标准,要求使用药品通用名而不是商品名.处方管理中首次要求医生用通用名开具处方,符合基本药物政策.
-
72例药物不良反应报告浅析
我院2001~2002年共收集药物不良反应报告72例,并对每一例报告中患者的性别、年龄、药品名称、不良反应的临床表现及治疗方案进行统计分析.其结果如下.
-
2004年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推荐使用的国际非专利药品名称介绍
一个药物往往有几个名称:世界卫生组织推荐使用的国际非专利药名(International Nonproprietary Names for Pharmaceutical Substances,简称rINN)、国际纯粹与应用化学联合会推荐名称(Intemational Union of Pure and Applied Chemistry,简称IUPAC名称)、药典名称或国家专门机构审定的药品名称,如美国的USAN(United States Adopted Names)、英国的BAN(British Approved Names)、日本的JAN(Japanese Accepted Names)、法国的DCF(Dénomination Commune Francaise)、意大利的DCIt(Denominazione Comune Italiana)和中国的CADN(Chinese Approved Drug Names)等.
-
靖怀新:十八年如一日
从刚开始连药品名称都认不全,到考取执业药师资格证,再到现在的门店经理……靖怀新在山东利民大药店十八年如一日,可以说见证了这家门店的成长,将自己美好的岁月都奉献给了它.靖怀新现在管理的门店是利民大的店,从97年到现在她一直工作在此."这是我们聊城好的一家店,是第一家零售药房.我刚工作的时候每天营业额只有两千多元,发展到现在八万多块,销售高了,压力也就越来越大."靖怀新坦言.
-
药品的商品名与通用名
药品名称的项目比较多,一般应有商品名称、通用名称(正式品名)、化学名称、英文名称、拉丁名称.
-
异业联盟构建竞争力新要素
5月7日,北京金象大药房网上药店牵手96156,开通"购药好轻松,热线服务一线通"服务项目.96156热线可为居民提供购药信息咨询指南,也可记录居民的购药咨询信息,反馈到96156平台加盟服务商金象大药房网上药店,并由其客服与客户联系,对药品名称、数量、金额和配送地址、收件人,时间等进行终确认,全部核对无误之后,装货送达.这是金象继与华夏银行推出联名卡后,再次利用异业联盟推出新服务项目.
-
一张不能报销的发票
米槐是刚刚晋升的新店长,在她履任的第三天,一女顾客带着小票来开发票.她微笑着接过顾客手中七零八落的小票,先一张张核对日期并码放整齐,再拿过计算器算出总额.总之心细如尘的米槐闷着头,对着这打小票核对了两三遍,才算放心.“您好女士,票面金额刚好2000元,请问您是开‘药品一批’,还是分别把药品名称也打出来呢?”米槐头部抬起,面部转向正前,刚好和女顾客四目相对.
-
当一药不再多名
"目前国内企业生产的仿制药高达97%,如果政府规范药品名称力度比较大,对整个制药行业将会是很大的打击."一位制药企业市场总监称.
-
如何应对"抄价者"
近年来,"价格大战"导致一些以前罕见的竞争手法开始频频在药店出现:如一些大卖场开张时卖场内常出现特殊"客人",这些人或手中拿着笔和一叠写有药品名称、规格、产地的表格,进入卖场便把货架上的售价抄写到相应的空格处;或用手机直接打电话报价;或发短信、或用带摄像头的手机拍摄,用录音笔录音等等,手段层出不穷.卖场管理者很明显地感受到这群"客人"来者不善,认为场内公开价是"针对消费者,而不是同行用来比对的",上前劝阻,"客人"则自称货比三家,拒绝离去;或称"药店是公共场所,价格是公开明示的,自己作为消费者有权利将价格抄回去比较着买药".这种现象确实是让经营者头痛的一件事.
-
对我国单克隆抗体类药物通用名称命名的建议
单克隆抗体类药物的第一个国际非专利药品名称( INN) Muromonab CD3,由WHO在1988年首次公布[1]。其后,随着单克隆抗体类药物研发热潮的到来,WHO对该类药物的INN命名规则也逐步建立和完善[2-4]。至2014年6月,WHO陆续公布的单克隆抗体类药物的建议INN(Proposed INN,以下缩写为p-INN)已经达到329个[5]。
-
关于规范中药药品名称的建议
国家药品标准是国家实施药品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所制定的具有约束力和带有强制性的技术法规,而药品名称作为药品质量标准的组成部分尽管与药品质量没有直接关联作用,但药品名称的混乱或不规范将直接影响百姓的用药安全和用药方便,尤其带有我国传统文化浓厚色彩的中药制剂名称,对百姓的用药更具影响力,由此可见,中药药品名称亦是提高药品质量标准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
中国药品的命名及其管理
药品名称是药品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药品实施管理的首要条件。药品命名的科学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药品的生产、流通和临床应用等多个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
法国药物警戒系统中药品不良反应自愿报告趋势分析
目的 描述法国药物警戒自愿报告(1986~2001年)的特征及趋势.方法 1986年1月至2001年12月法国药物警戒数据库收集的所有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药品和不良反应名称分别按ATC代码和MedDRA进行编码.结果 16年来总报告数量为197 580份,随时间呈线性增长.患者年龄中位数是53(四分位间距IQR:34~70),男/女比率是0.82.出现不良反应日期和报告日期间隔中位数是73天(IQR:34~166).报告者中专科医生占74%,全科医生占17%.按照医学人口统计,专科医生的年报告率明显上升,尤其是1994年后.44.8%的病例报告中至少有一种不良反应是严重的.不良反应报告中涉及的药物第一位的是中枢神经系统药(23%),其次是心血管系统药(19%)和抗感染药(17%).依据MedDRA代码,不良反应累计系统第一位的是皮肤及皮下组织(29%),其次是中枢神经系统(19%)、消化系统(12%)、血液和淋巴系统(12%)、循环系统(12%)、全身损害和用药部位损害(12%).结论 法国药物警戒数据库中所有数据显示报告数量呈逐年增多的趋势,尤其是专科医生的报告及抗感染药物的报告.这个使用药品名称和不良反应名称国际分类代码的数据库可以用于深入研究以及作为自动检测信号系统的基础.
-
处方的作用及其档案资料管理思考
处方(prescription)是指以治疗患者为目的,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将两者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为患者开具的药品名称、剂量及其使用方法,并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审核、调配、核对后交给患者并嘱咐其按照规定使用的一种用药凭证,是医疗机构常用的医疗文书.
-
拆零药品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七十七条和第八十二条对拆零药品做出明确规定:药品应按剂型或用途以及储存要求分类陈列和储存,拆零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并保留原包装的标签;药品拆零销售使用的工具、包装袋应清洁和卫生,出售时应在药袋上写明药品名称、规格、服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
-
药品商品名与商标注册工作的实践与有关问题探讨
药品作为预防和治疗疾病、维护人类健康的特殊商品,其名称应具有科学性、规范性、统一性和法定地位.通常所述药品名称一般是指该药品的正式品名或称为通用名称.正式品名则是药品监督部门颁布的药品质量标准中的法定名称.
-
浅谈规范药品名称与药学专业术语的重要性
目的 阐述规范药品名称和药学专业术语的重要性与必要性.方法 分析当前药名的混乱及危害;对一些药学专业名词和术语进行分析,指出其不合理性,并提出建议的名称.结果 对药品名称和药学专业名词和术语清理、规范有重要意义.结论 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应组织有关专家对国内的药品名称和药学专业术语进行清理、规范.
-
中成药管理和应用中存在的几个问题
中成药的管理与西药管理相比,一直是薄弱环节,尽管经过多年的整顿,问题仍然较多.如药品名称、说明书、组方、安全性、相关政策等各方面仍然不够完善.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本文对中成药管理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希望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从根本上解决中成药管理的混乱局面.
-
执行药品标准不容忽视的问题
1 地方药品标准与国家药品标准收载的药品名称相同的问题 经过药品标准的清理、整顿,中成药的同名异方现象已基本解决。但是,笔者在药品检验中发现,一些药厂按地方标准生产的药品,其名称、处方均与《中国药典》一致,而性状、规格、含量却不同。例如:通宣理肺丸,《中国药典》规定其性状应为黑棕色至黑褐色的大蜜丸,味微甜、略苦,而抽检某厂生产的该药品,其性状为:褐黄色的水丸,味微甜、略苦,与药典不同。又如:补中益气丸,《中国药典》规定性状应为棕色水丸,味微甜、辛,而抽检某厂生产的补中益气丸,性状为黑褐色的大蜜丸,味甘。再如:陈香露白露片,《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八册中规定每片重0.3g(含次硝酸铋0.066g),抽检某厂生产的陈香露白露片,每片重0.3g(含次硝酸铋0.024g)。笔者认为这种现象易造成执行药品标准的混乱,给药品监督检验带来不利,也容易造成患者服药量不够,甚至延误病情。
-
小容量注射液、冻干粉安瓿瓶身印字的建议
小容量注射液、冻干粉作为医院临床常用的药品剂型之一,长期以来,其安瓿瓶身印字没有统一模式.目前,一大部分生产企业在其瓶身上直接印字,注明安瓿瓶内的药品名称、生产批号等,但未标明该药品的使用效期.这既不符合<药品管理法>,亦给临床使用带来很多不便,给造假分子提供了机会.因此,规范小容量注射液、冻干粉瓶身印字应受到药品监管部门和生产企业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