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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近三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析报告
自<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于2002年9月1日开始实施,条例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现就某市医学会2006~2008年来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情况进行简要总结分析,目的在于分析医疗纠纷、事故的成因,帮助医疗机构加强管理(未受理或调解、撤诉的未作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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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若干问题思考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重要环节,是解决医疗事故纠纷的重要前提,也是解决医患矛盾的核心问题,其鉴定结论是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及人民法院审理医疗纠纷赔偿案件的重要依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是否客观、公正,直接关系到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保护.而《条例》及《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有些条款的规定不太明确,有的操作难度较大.针对《条例》实施后出现的一些难点问题本人在此谈谈拙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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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事故鉴定中如何申辩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已于2002年9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第Z7条明确规定:"专家鉴定组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独立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别和判定,为处理医疗事故争议提供医学依据".<条例>把鉴定结论定性为"医学依据",首先,鉴定结论是"医学"依据,而非其他的依据;其次,鉴定结论是"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医学依据,这里"处理"包括:行政处理、民事诉讼处理、双方协商处理.在确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时,在医学技术、医疗行为等医疗活动方面必须以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为准,因此在医疗事故鉴定中,作为医疗机构,做好申辩及举证工作是胜诉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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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城肛肠科专家--吴念云
吴念云(1952-),江苏武进人.1979年毕业于山东中医学院中医系,现任济南市中医医院肛肠科主任,主任中医师,山东中医药大学兼职教授,并担任济南市中医学会肛肠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济南市医学会肛肠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济南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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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举证责任倒置谈护记录单的现状
随着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的正式实施及卫生部七个相关配套文件的出台,正确书写护理病历成为临床护理工作的难点和重点.新条例第10条明确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复制其病历中的体温单、医嘱单、手术及麻醉护理记录单、护理记录单.护理记录单作为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的原件,有必要对现有的一些不利于医疗诉讼的制度和惯例做相应的改进.这不仅可以规范医护工作者的行为,同时可使医护工作者在医疗诉讼中摆脱被动不利的局面.下面就从举证责任倒置的角度探讨一下有关护理记录单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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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与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应用
在处理医疗侵权纠纷案件中,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医患纠纷案件属于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侵权损害赔偿案件,正确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并注意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医学会鉴定专家组开展的鉴定活动,根据它所包含的特有性质,决定了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过程中一般不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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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侵权诉讼案件中鉴定“二元化”的异与同
目的 探讨医疗侵权诉讼案件中鉴定“二元化”的异同点.方法 通过对医疗侵权诉讼案件中鉴定“二元化”的对比分析和归纳鉴定“二元化”的异同点.结果 医疗侵权诉讼案件中鉴定“二元化”所包括的两种鉴定,在法律依据、鉴定目的、鉴定机构及人员、鉴定内容、鉴定责任制度方面存有不同,但诉讼性质和鉴定内容方面又具有相同之处.结论 鉴定“二元化”对于审理医疗侵权案件发挥重要作用,但也带来诉讼成本增加、鉴定采信依据的问题.在将来,医疗侵权案件诉讼医疗鉴定“一元化”将完全取代“二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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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目前我国的医患关系日益紧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在多种医疗纠纷解决机制中得到运用.但鉴定制度本身存在着一些问题,如鉴定书书写、鉴定效力、两级鉴定的选择、鉴定受理、公平性问题等.本文提出了改善这些问题相关对策,包括鉴定申请方式多样化、精简鉴定流程、增加专家质证制度、规范鉴定结论书写、完善鉴定专家回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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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案件中的举证责任
随着我国医疗事业的发展和人们权利意识的增强,医疗纠纷已经成为当前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热点,医疗纠纷诉讼案件也呈逐步上升的趋势.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卫生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法(试行)>等一批相关法规及司法解释的出台,使这一问题逐步纳入法律规范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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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公信力状况调查与分析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解决医疗事故纠纷的核心环节.为提高鉴定活动的公信力,应当强化医学会的民间性、自主性,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医疗事故鉴定活动中的地域和职业保护倾向,明确鉴定组织人员和鉴定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并加强对医疗事故鉴定活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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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预案的构思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减轻医疗事故的损害.制定什么样的预案?目前尚未见有蓝本,不少医疗单位仍然心中无数.针对这种情况,笔者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近年来发生的医疗事故争议和技术鉴定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了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预案的构思:一是将防范医疗事故预案和处理医疗事故预案合二为一;二是预案重点放在机构和人员职责、工作机制、工作程序和工作措施上.预案详细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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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法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引发"防卫性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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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分析医疗机构不配合鉴定的原因--对《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不配合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应承担的责任的批复》的几点看法
卫生部在前不久针对黑龙江省卫生厅的请示做出的<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不配合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应承担的责任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是针对当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出现的某些医疗机构不配合鉴定,导致医疗事故争议事件难以处理的情况作出的权威答复,显然是及时而必要的.批复发布后,不少人对此有疑问,现就批复中的有关问题阐述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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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01~2003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事故比率的对比研究
目的分析<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和医疗卫生工作产生的各种重要影响.方法用SPSS10.0软件包对2001~2003年广东省的医疗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对2001~2003年广东省医疗事故中过失与损害后果有直接因果关系的案例数进行统计分析.结果广东省医疗事故比率2003年与2002年相比,P<0.001,有极显著性差异;2002年与2001年相比,P>0.05,无显著性差异;2003年与2001~2002年之和相比,P<0.01,有极显著性差异.广东省医疗事故中有直接因果关系的数量,2003年与2002年相比,P>0.05,无显著性差异;2002年与2001年相比,P>0.05,无显著性差异;2003年与2001~2002年之和相比,P>0.05,无显著性差异.结论①广东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数量、事故比率2003年与2002、2001年相比,出现了大幅上升,是由于<条例>对医疗事故的定义进行扩大导致的.②专家的鉴定意见在<条例>实施前后没有出现显著的改变.③<条例>对缓解患者对医院的不满在短期内起到较大的作用.④应采取有力措施帮助年轻医生较快跨越经验积累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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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疗事故鉴定中医患双方争议焦点的思考
笔者参加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前广东省和实施后广州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秘书工作,直接了解多宗案件中医患双方争议的情况.现对医疗事故鉴定中医患双方的争议焦点进行总结和分析,以便有的放矢地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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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71例省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初步分析
近年来,随着医疗纠纷案例的不断增多,为了从过去发生的案例中总结出规律性的认识,进一步研究有效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和正确处理的可靠办法,我们回顾性地总结我省近5年来所受理的71例省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基本情况,初步分析如下 :1. 一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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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面临的新挑战
近,有两个新的法规和批复出台,并于2005年10月1日执行.一是全国人大通过的<关于司法鉴定管理的决定>,二是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不配合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承担的责任的批复>,对医疗技术鉴定将产生重要影响,使刚刚实施两年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面临新的挑战和考验,新的解释和改革,需要正确对待,认真学习,规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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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的相关问题探讨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作为解决医疗纠纷的一项关键证据,在医疗事故争议中具有决定性的证明力.本文通过对影响鉴定结论公正性因素的分析,提出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增强医学会的独立性,将统计学中的盲法原则运用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医学会接受异地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建立起对鉴定人员的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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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院麻醉医疗纠纷的原因分析
临床麻醉是高风险专业,由麻醉引发医疗纠纷的病例不少,且后果相对严重.结合本地近年有关麻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案例进行探讨,旨在提高医疗质量,防范麻醉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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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质量之探讨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的质量直接关系到鉴定结论的公信力.文章旨在通过对鉴定书的规范体例、格式、鉴定书中诊治概要和专家分析意见等重点内容的书写要领和技巧的进行总结,以提高医疗事故鉴定书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