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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樟宜综合医院看新加坡的医院管理
笔者赴新加坡学习"高级医院管理研修课程"时,参观了几家具有代表性的医院,现介绍如下:新加坡政府于1990年下放了医院管理自主权,直接授权医院自行组织管理,一改原政府医院等靠要、效益低、服务差、病人满意度低的状况,充分发挥院长的聪明才智,对医院管理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医院重组后,面貌焕然一新.樟宜综合医院(Changi General Hospital)就是其中一个改革和创新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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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外用药原则评估难题
标签外用途(off-label),顾名思义,是指将药物处方用于FDA批准说明书以外的用途.这种操作在美国临床上十分常见,而且也很合法,虽然其通常缺乏循证医学的支持.过去10多年,关于标签外使用这一问题,存在着许多争议,保险公司越来越质疑有否必要为这些未得到临床研究证明有效的药物埋单;医生们则希望自己有足够的自主权能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处方说明书以外的适应证,但他们也面临着需要更多的临床证据支持这一难题;药企希望能将已上市药品的市场进一步放大赚取更多的利润;公众们则希望药品既安全又有明确的研究证据支持而且价格能接受,支持有效性的研究数据能及时获取.对于这些来自不同群体的要求,FDA作为一个监管机构自然很难同时满足,因此在很多专家看来,FDA近日似乎做了一个错误决定:即把部分权利下放给了药企,让药企去建议指导医生关于药物这些未获批适应证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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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实验室员工授权探讨
授权既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1].它是指领导者授予下属一定的权力与责任,使其在领导的监督下,有适当的自主权、行动权来完成任务,其目的在于促使组织发挥其佳功能作用[2].通过对员工适当的授权,实现分层管理,合理利用有限的人力资源,使实验室的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规定所有人员的职责、权力和相互关系;指定1名质量主管(或其他称谓),赋予其职责和权力以监督所有活动遵守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指定所有关键职能的代理人.但也需认识到,在小型实验室一人可能会同时承担多项职责,对每项职责指定一位代理人不切实际.以下就结合本实验室按照ISO15189认可体系要求就员工授权实施情况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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藉由语言性沟通认知分析成都市公立医院医患关系现状
目的:了解成都市公立医院语言性沟通(简称沟通)情况,评价医患关系现状.方法:问卷调查,内容涉及沟通数量、质量以及知情同意,调查对象为社区居民、住院病人和医务人员(简称三方),数据由SPSS16.0及PPMsl.5处理..结果:三方认知沟通质量及知情告知良好的同时存在差异,社会方评价低,其次为患方和医方.此外,沟通数量不足,存在零告知、零自主权认知.结论:正向评价共识是三方沟通认知的主体.沟通认知差异是影响医患关系的重要主观因素;沟通数量不足,零告知、零自主权认知则为影响医惠关系的重要客观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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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医疗行为中的知情认可
知情认可,或称知情同意(informed consent)是指患者有权知道自己的病情和医生所采取的诊治方法,并对方法的有效率、成功率及并发症有获知权,以便决定同意还是拒绝接受该方法[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患者就医时享有生命权等10项权利,其中包括知情同意权.知情同意是国际上生命法学和生命伦理学的核心问题之一.尊重患者的自主权已成为医学道德的重要原则,是构建现代医患关系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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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知情权”医患双方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患者的自决权是指头脑正常的成年患者对自己的身体和财产享有的自我决定权。患者自决权的理念是由法学领域渗透至医学领域的,那种认为医生能为患者作出好决策的观点现在已不再通行。患者的自决权包括二层意义,第一,患者对自己的身体有自主权—患者有权从医方知道自己身体的真实情况(医方估计患者知情后会引起不良后果的,可将实情告知患者家属或其他相关人),同意或拒绝对他的身体作医学检查和治疗。第二,是患者在接受医疗技术服务时,对自己的财产享有自主权,具体表现为在患方知道病情的前提下,尽量让其了解医疗行情,从而自愿、公平、合理地支付医疗费用。显然,患者的自决权必须建立在知情权的基础上,患方知情权充分实现有赖于医方(医师)忠实地履行告知义务。新颁布并于2002年9月1日施行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风险、医疗措施等如实告知患者,即“知情同意权”。但在具体的医疗活动中,怎样才算做到知情同意?医务人员向患者提供信息怎样才算充分的或合适的?怎样才算患者已经知情?《条例》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对此,作者结合临床实际工作体会,谈几点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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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由知情同意认知分析成都市公立医院医患关系现状
目的:了解成都市公立医院知情同意情况,分析医患关系现状.方法:问卷调查,内容包括感知医方语言告知,患者自主权经历认知比较.调查对象为社区居民(社会方)、住院病人(患方)和医务人员(医方).数据由SPSS16.0及PPMs1.5处理,经应答排序、Kruskal-Wallis、Nemenyi检验.结果:3方总体形成正向评价认知共识,同时存在认知差异.社会方对医方语言告知评价低于患方,对医方自主权经历认知评价低于患方和医方;存在零告知、零自主权现象.结论:认知共识是知情同意的主体,更是医患关系的积极影响因素;认知差异是医患关系的主观影响因素之一;零告知、零自主权现象是医患关系的客观影响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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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制医院文化管理思考与实践
1 托管制医院文化发展的形势要求2001年,无锡在全国率先开展"托管制"改革."托管制"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和医疗服务、资产经营委托管理目标责任制.医院拥有独立经营和管理的自主权、内部机构设置权、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资产处置权等,医院主动适应市场,调整服务结构的能力得到提高.然而,随着托管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改革引发的新问题、新矛盾也日益突出,职工思想日趋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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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如何创新
随着现代医疗市场的竞争日益加剧,这就使得医院重视人力资源管理领域的变革,并且根据医院的发展不断地进行人力资源管理创新,使得人力资源管理真正成为医院发展的"驱动器"[1]。要想适应现代化市场和拥有一批引得进、靠得住、用得上的优秀人才,医院必须在以下方面进行不断的创新。
1管理体制创新
医院要想提高竞争力,必须拥有一批优秀的人才,而要想拥有优秀的人才,必须要有一个适应市场经济的人力资源管理体制。通过人事制度改革,拥有用人上的自主权,制定完善的法规,坚持按需设岗、精简高效,做到岗位职责明确、任职条件清楚,权限使用清晰,让员工由"单位人"成为"社会人",给予自主择业的权利,这样医院才能把对员工的"身份管理"转变为"岗位管理",其它诸如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签订合同等也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
临床麻醉中知情同意的思考
临床麻醉工作中,尊重患者自主权是知情同意的基础,知情同意反映了患者自主权与医学干涉主义之间的相互妥协.在信任基础上的知情同意,是患者自主权的佳体现,也是对医学干涉主义的尊重,从而为患者的佳利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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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患者晚期的临终关怀
在对晚期肿瘤患者实施临终关怀的过程中,我们认为首要问题是怎样看待病人自主权的问题。病人自主性在知情同意的主张中有其实际的表现。对于是否告知病人真实的病情,初大多数人对于这一问题认为不应将病人的真实情况告诉他,认为这样病人能怀有希望、积极配合治疗,有信心恢复健康,同时可以避免因得知真实情况所产生的诸如角色紊乱、退化和依赖、焦虑等心理问题,以利于更好地治疗。而在近几年,大多数人对这一问题的看法已从模棱两可的回答转向主张向病人告知真情。他们认为:①在道义上医护人员有强烈的责任去告知真情。②隐瞒病情的真相对医患关系有害。③同行们若容忍了隐瞒真相则可能在同行业产生相互不信任感。④怀疑告知真情会对病人产生危害是没有根据的。所以我们认为,考虑到如实告诉病人病情对病人有利这一点,我们必须明确医护人员有伦理学上的义务,去告知真情,并要求以事实为依据。有些事实对病人来说并非乐观也许是残忍的,这样就要求医护人员在告知病情时注意效果,同时我们还应遵循病人自主权这一伦理法则,因为这样会增加病人考虑和选择的能力。如果某种情况不需要病人的考虑作出选择的话,就不要把这些告诉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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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人员与病人自主权
病人自主权是病人一种基本的权利。临床护理人员在病人自主权的实现中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文就护理人员对病人自主权认识中普遍存在的几个疑问进行探讨,旨在推动临床护理人员更好地认识及实现病人的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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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终自我决策权有效性的讨论
自我决策权是自主权的一部分.人的自主在临终阶段与此前的人生中的自主有所不同.临终阶段中人的自主的不同情况,导致对临终自我决策权存在争议,如是否有选择死亡方式的权利、选择是否有效.从人的本质出发可以为临终决策权的有效性提供一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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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化内镜诊治新技术面临的伦理问题及对策
消化内镜诊治技术发展中出现的伦理问题有:扩大内镜治疗指征,侵犯病人选择权;医疗费用增加,病人不能平等享受医疗;人员技术参差不齐,患者不能享受公平医疗;父权式医患关系盛行,忽视患者的自主权等。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一些建议:以人为本,充分尊重患者选择权;规范医疗行为,提倡平等医疗;规范化训练,争取人人享受公平医疗;构建良好的医患关系,尊重患者的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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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伦理和法律视角探讨患者自主权在预先医疗决定中的实现
首先从保护患者自主权的角度出发,思考分析患者自主权在预先医疗决定中的实现问题.然后从法律规定中对个人自主权利的保护,以及从伦理原则中尊重人的自主性为基础,分析在我国推广、采用和落实预先医疗决定书的可行性.再次从法律对意定监护的认可角度探讨充分保护患者决策自主的路径,分析在我国目前法律框架内实行预指医疗代理的可行依据和可能涉及的相关问题.在上述基础上,提出为保护患者在医疗中的自主权需要有效地推广和应用预先医疗决定,以及采用预指医疗代理充分落实患者的医疗意愿,保护患者自主权在医疗实践中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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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生命伦理委员会关于知情同意的报告(摘译)
一、总体框架1.知情同意原则是现代医学伦理学的一项基本原则,它也是基于个人自主权的现代医学伦理学诞生的标志.<纽伦堡宣言>强调,生物医学研究必须坚持知情同意原则.二战后所发生的种种违背人道的科学研究行为也再次强调了知情同意原则的重要性.从临床实践看,知情同意原则是病人权利运动的产物,也是新兴的生物医学技术发展要求由病人自己对复杂的卫生保健选择做出决定的必然结果.知情同意原则的实践应用,改变了传统的家长式卫生保健医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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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过程中违约现象分析及对策
随着我国高教改革的不断深入,"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已成为大学生就业的主要办法.灵活的就业机制为毕业生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机会,同时,随着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自主权的不断扩大,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后又违约的现象近年来呈上升趋势,这不仅使毕业生或用人单位的利益受损,同时也给学校和就业管理部门带来了很大影响,扰乱了正常的工作秩序,破坏了学校信誉.因此,认真分析违约现象产生的原因并采用相应对策,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有着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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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岗位绩效工资制在卫生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中的激励作用
2001年以来,我省卫生系统在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的同时,建立了岗位绩效工资制,形成了具有激励机制的分配制度,使卫生人事制度改革迈出坚实步伐.结合我省卫生单位近几年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践,现就如何充分调动广大卫生医务工作者的积极性,大限度地整合利用卫生人力资源优势,扩大内部分配自主权,进一步发挥岗位绩效工资制的激励作用作一些探讨,以共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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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好护患关系减少护患纠纷
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和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当前,护患关系也出现了许多新的特点,人们就医时有了更多的自主权,病人不但可以选择医院,而且可以选医生、选护士.在整个治疗期间病人有了更多的知情权,拒绝或接受某种治疗或护理的特权等,同时由于病人法律意识迅速增强,越来越多的病人认为医疗护理不当应诉诸法律,致使护理纠纷逐年增多.据调查,临床上80%的护理纠纷是由于护患沟通不当而致使护患关系紧张所致.因此,沟通则成为护患关系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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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回避的三个现实问题
《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指出,“基本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并提出3个方面共20项重点改革任务.笔者就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落实经营管理自主权3个问题,做出探讨并提出实践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