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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种保健营养类食品包装标识标注情况分析
食品包装标识是食品内在质量的表达和宣传食品、引导消费者食用的手段。为规范这方面的行为,国家颁布了一系列标准和管理办法。然而,目前市售保健营养类食品的包装标识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为了解其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原因,我们对南阳市副食品商场出售的保健营养类食品的标签进行了调查,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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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售保健食品包装标识的调查分析
为了加强对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维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与经济权益,促进我国保健食品事业的健康发展,我国于1995年10月30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对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作出一系列的规定,其中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其产品及说明书必须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依据这一规定所有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国产或进口保健食品都必须经过卫生部的审批,再由卫生部颁发该产品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或"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并标明经审批认定的保健食品的名称、保健功能、功效成分、标签与产品的说明书等内容.<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有害于人体健康,其产品说明书内容必须真实,该产品的功能和成分必须与说明书相一致,不得有虚假".目前一些企业为了增加销售量,私自修改已批准的产品说明书,夸大宣传其保健作用,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为了了解市售保健食品标识的符合状况,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为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提供依据,我们于1998年10~12月对天津市市售保健食品进行了调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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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种性保健食品包装标识的调查分析
1996年3月,卫生部发布的<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将保健食品定义为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该办法对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的制作也作了明确的规定.1996年7月,卫生部发布了<保健食品标识规定>,对保健食品标识与产品说明书的内容和标示方式进一步作了原则性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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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食品包装标识监督管理的探讨
食品包装标识是用于表达食品内在质量和宣传食品、引导消费者食用的主要手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为规范这方面的行为,国家颁布了一系列标准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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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市售保健食品包装标识情况调查
为了解福州市市售保健食品标识状况,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我们于2000年4~6月对福州市销售保健食品的部分批发点、商场进行了保健食品标识情况专项检查,其检查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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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福州市售保健食品标识状况与管理对策探讨
食品包装标识是食品内在质量的表达和宣传食品、引导消费者食用的手段.保健食品作为一类特殊食品,具有特定的保健功能和适宜人群,其标识及产品说明书尤为重要,正确的保健食品标识是消费者了解产品功能作用,指导合理选购和科学食用保健产品的重要媒介之一,如果传达错误信息,将导致消费者误用或滥用保健食品.因此,加强对保健食品标识卫生监督和管理十分重要.为了解我省市售保健食品标识现状,给今后保健食品监督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提供依据,结合卫生部开展健康相关产品监督抽检工作,我们于2001年6月在省会福州市对市售保健食品标识、产品说明书以及部分产品宣传材料进行了专项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