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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孕不育者与卫技人员对人工授精技术伦理态度的对照研究
据报道,我国的不育症发病率为7%~10%,不育家庭大约有1 000万个,其中约10%的家庭即近百万个家庭希望借助于试管婴儿、人工授精等辅助生殖技术的帮助[1].人工授精技术(artificial insemination,AI)是指用人工方式将精液注入女性体内以取代性交途径使其妊娠的一种方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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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流产方式继发不孕妇女血清免疫学相关指标分析
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统计,在育龄期夫妇中不孕不育者占8%~10%,其中有10%~30%左右是由于免疫因素造成的.流产是主动或者被动结束妊娠的临床表现,其中手术流产与药物流产是患者避孕失败所采取的主要补救措施,目前临床数据已表明,手术流产后引起的不孕症占到继发性不孕的88.2%[1].而且有多项研究表明,流产与生殖相关抗体的产生有密切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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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生殖免疫抗体与女性不育
女性不育的病因中除生殖内分泌因素、输卵管阻塞、子宫内膜异位症、子宫肌瘤、子宫颈炎症、盆腔炎症等因素外,抗生殖免疫抗体对女性生育力(特别是对一些原因不明的不孕不育者)的影响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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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精子症患者夫妇对人工授精技术的伦理态度
目的 研究无精子症患者夫妇双方对人工授精技术的伦理态度,以期促进该项技术更好地为患者服务.方法 自制问卷调查了67对无精子症患者夫妇,分析他们对不同源人工授精、对夫妻感情影响、抚养责任和赡养义务、精子的商品化等问题的伦理态度.结果 无精子症患者夫妇对AID的态度存在显著差异(P<0.01);AIH对夫妻感情影响不大,但AID时71.6%的女方认为夫妻感情有影响;在抚养责任和赡养义务上双方认识无显著性差异(P>0.05),在精子的商品化问题上67.2%的男性赞成为供精者提供适当营养费,76.1%的女性不赞成为供精者提供适当营养费.结论 AID会引发许多伦理问题,临床应用时应遵循有利于患者、知情同意、保护后代、社会公益等伦理原则,以减少纠纷,造福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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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孕不育者与公众对人工授精技术伦理态度的对照研究
目的:研究不孕不育者与公众对人工授精技术的伦理态度的差异,促进该项技术更好地在临床应用.方法:自制问卷分别调查了220名不孕不育者和720名社会各类人员,对调查结果进行对照研究.结果:不孕不育者与公众在对待AIH的态度、AIH对夫妻感情影响的态度、AID中抚养、赡养问题的态度、给供精者提供"营养费"的态度、精子买卖的态度、AID人工授精儿信息告知的态度、单身女子选择人工授精的态度、AID人工授精儿成年后寻找供精者权利的态度、AID是否会造成亲属关系混乱的态度上均存在着显著差异(p<0.05).结论:不孕不育者作为人工授精技术的"潜在主体"对待该项技术的伦理态度比公众更加理性和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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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孕不育者对人工授精技术的伦理态度调查研究
目的:研究不孕不育者对人工授精技术的伦理态度,促进该项技术更好地为患者服务.方法:自制问卷调查了223名不孕不育者.结果:不孕不育者对AIH、AID的态度存在显著差异(P<0.05);对婚姻家庭生活选择相对宽容;精子的商品化趋向值得关注;必须采取一定措施以保证精子和人工授精儿的质量.结论:AID会引发许多伦理问题,临床应用时更应遵循有利于患者、知情同意等伦理原则和相关法律规定,以减少纠纷,造福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