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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阳光采购"新政——框架内的有限修正
注射用胸腺五肽,厂家供货价4元,北京天坛医院的零售价190多元,供销价至少相差47.5倍;注射用头孢匹胺钠供货价5元(0.5g×1支),北京各大医院的中标价50元;注射用头孢米诺钠供货价4.5元(0.5g×1支),医院的中标价85元……2007年6月6日,《法制晚报》使用并核实了某业内人士的报料,揭露了现行药品招标采购体制下,一些地区仍然存在药价虚高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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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经济规律的药品招标将危害百姓健康安全——访全国人大代表、珍宝岛药业集团董事长方同华
今年两会期间,记者就药品招标问题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珍宝岛药业集团董事长方同华.方同华不无忧虑地表示,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在“唯低价是取”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如不迅速纠正,必将严重影响百姓健康安全.方同华代表说,大多数省份的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实际上都变成了只招价格不问质量,谁的报价低谁就中标,结果直接导致医药企业恶性竞争,许多品种的中标价甚至明显低于成本价.这种做法,不仅严重打压了守信誉、重质量的品牌企业,而且大大挤压了品牌药品的市场空间,使一些质量安全没有保障的产品充斥基本药物市场,有些中标企业已经采取低限投料、以次充好的手段为自己保本,四川某制药业就是其中的代表.试问这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吗?以低于成本价中标的企业,他们能够长期赔本进行生产吗?能够保证百姓用药安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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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是招标采购的主体
2011年11月13日,央视曝光了药品的惊人回扣: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出厂价每支0.6多元,中标价每支11元,顺加15%后以每支12.65元的价格卖给患者.从出厂价到医院终端价,中间利润竟然高达2000%以上.一时间舆论哗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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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加成率不该这么降
近日,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下发<关于进一步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的意见>,提出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销售药品,要严格执行以购进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率作价的规定.该文件有三点值得关注,一是将医疗机构确定药品销售价的基准价由药品招标采购的中标价改为购进价;二是药品实际购进价要扣除各种折扣后的价格;三是县级医疗机构也属于药品降价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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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医改三周年(二)呼吁行政调价是缘木求鱼
在医疗领域,政府允许公立医院通过提供医疗服务和出售药品来收费,貌似医疗机构都走上了市场化的道路.然而,这种市场化是种“伪市场化”;准确地说,是一种“行政型市场化”的状态.其伪市场化的主要特征在于,无论医疗服务的付费者是谁,公立医疗机构中绝大多数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都由政府来定,大部分常用药品的价格(高零售限价、中标价和利润加成)也由政府来确定.很显然,这是计划经济体制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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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种基本药物的集中采购价格分析
收集20种基本药品在我国五省的集中采购价数据,分析比较原研产品和GMP产品的价格,并进行不同价格的国际比较,了解药品价格水平与差异。结果显示,基本药物GMP产品价格水平已较低,但原研产品价格仍处于高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