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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肉类传染的人畜共患病
人和动物由同一种病原体引起的疾病,称为人畜共患病.人畜共患病种类很多,传播方式和途径比较复杂,其中通过动物肉类传染给人的就有几十种,有些病对人类健康和生命安全危害很大,特别是现代化畜牧业和市场经济条件下.因此,在畜牧业生产和肉食品加工过程中,除积极防治畜禽疫病外,对于人畜共患病也应引起足够的注意,从而减少和避免人畜共患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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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国内畜禽疫病发生的新动向及防制策略
随着我国规模化养殖单位的增多,经营规模的扩大,畜禽及产品流通市场经济的发展,给疫病流行造成有利条件;养殖生产经营主体多元化,一些饲养单位和个人盲目扩大生产,外出引种,片面追求一时的经济效益,忽视养殖业中的防疫工作,特别是遍及全国农村的个体养殖户,普遍存在忽视畜禽疫病防治工作的倾向;我国动物医学基础队伍不稳定,缺乏储备不够,防疫、检疫手段和网络系统不够健全和完善,基层防疫队伍不稳定,缺乏大规模控制疫病的手段和经验.以上诸多因素造成多种疫病在我国时有发生并呈现新的动向,但我国畜禽疫病防制的总体水平与先进国家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远远不能适应养殖业的进一步飞速发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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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贸易办公室发出《关于防治畜禽疫病,加强肉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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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食品必须加强检疫检验
由活畜禽到屠宰加工成肉食品要经过畜禽的收购检疫、调运检疫、待宰与宰前检疫和宰后肉品及其副产品的检验等若干个检疫检验环节.其目的:一是控制疫情,防止畜禽疫病传播,保护畜牧业生产;二是保证肉食的卫生,确保广大消费者的食肉安全;三是保护自然环境不受污染;四是对外贸易中,对出口的肉食与畜产品有着维护国际信誉的重任.因此,加强肉食品的检疫检验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肉食全面放开后,个体屠宰户发展很快.一时乱宰乱杀现象十分严重,放松了检疫检验工作,病害肉品满天飞,有些地方成了公害.随着改革的深化,党和国家注意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国务院下达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通过法规的贯彻执行,各地的肉食经营和卫生质量有了明显的改观.但据了解,这项工作发展得很不平衡,有些地方贯彻执行的不够坚决,甚至流于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