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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孕前BMI和孕期增重与孕期血压水平的相关性研究

    作者:胥芹;杨英;蔺莉;陈业群;王龙;彭左旗;王兴宇;马旭

    目的:探讨孕前BMI和孕早期、孕中期增重对孕期血压影响.方法:采用双向队列研究方法,纳入2014年3月-2015年12月在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和北京友谊医院产检且无高血压和糖尿病病史的1269例20~49岁汉族孕妇为研究对象,在孕8~12周进行体检时回顾性收集孕前相关危险因素信息,分别在孕24,32,36周完成3次随访调查.采用线性混合效应模型评估孕前BMI和孕早、中期增重对孕期血压的影响,采用logistic回归模型评估孕前BMI和孕早、中期增重对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影响.结果:经多因素调整,与正常体重组相比,低体重组收缩压(SBP)降低3.93mmHg(1mmHg=0.133kPa)(95% CI 4.71~3.15),超重和肥胖组SBP分别升高3.99(95% CI 2.93~5.05)和7.18mmHg(95% CI 5.50~8.87),趋势性检验P<0.001;低体重组舒张压(DBP)降低2.59mmHg(95%CI 3.19~1.98),超重和肥胖组DBP分别升高3.12(95% CI 2.30~3.94)和5.60mmHg(95% CI 4.29~6.90),趋势性检验P<0.001;低体重组、超重组和肥胖组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发生风险的OR值分别为0.23(95% CI 0.04~0.79)、5.49(95% CI 2.70~10.95)和11.42(95% CI 5.12~24.98).与孕早期增重为0.5~2.0 kg组相比,增重>2.0 kg组SBP和DBP分别增加1.88(95% CI 1.03~2.72)和0.54mmHg(95% CI-0.12~1.20);与孕中期增重介于IOM推荐范围组相比,增重高于推荐范围上限组SBP和DBP分别增加2.17(95% CI 1.12~3.23)和1.18mmHg(95% CI 0.37~1.99).结论:孕前BMI水平与孕期SBP和DBP水平均存在线性趋势关系,孕早期和中期增重过量可引起孕期SBP升高,孕前超重和肥胖是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危险因素.

  • 基于孕前体质指数的孕期适宜增重范围初步评估

    作者:张晓华;肖丽萍;张蕾;朱昊平

    目的 以减少巨大儿的发生、降低剖宫产率和出血量及母婴并发症为目的,基于孕妇孕前体质指数(BMI)得出研究区域内人口相对应的孕期适宜的增重范围.方法 研究对象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在上海市闵行区中心医院和闵行区妇幼保健院产科门诊建卡并住院分娩的孕妇,通过电子病历系统和区域电子随访系统收集孕期体重变化、妊娠相关指标和妊娠结局数据.以回顾性的研究方法,统计分析上海闵行地区人群中,基于孕前体质指数的孕期适宜增重范围.结果 上海市闵行地区的妊娠妇女巨大儿发生率为8.73%,结合三大不良妊娠结局得到新生儿适宜出生体重介于2900~3499 g之间.孕前BMI低于18.5的偏瘦型妇女孕期适宜增重范围为10~17 kg;孕前BMI介于18.5~23.9之间的正常体形的孕妇孕期适宜增重宜控制在8~15 kg;孕前BMI大于等于24的超重孕妇孕期增重好能控制在7~15 kg之间.结论 推荐偏瘦、正常和超重孕妇的妊娠期适宜增重范围分别为10.0~17.0 kg、8.0~15.0 kg和7.0~15.0 kg.孕期增重控制在相应的适宜范围内,有利于获得佳妊娠结局.

  • 孕前WHR和孕期BMI增长对妊娠结局的影响

    作者:曹霞

    目的 探讨孕前WHR、孕前BMI和孕期BMI增长(BMI△)对妊娠并发症及新生儿并发症的影响.方法 回顾2014年1-12月458例于红桥区铃铛阁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册进行孕期检查有妊娠结局,既往无高血压、糖尿病、甲状腺等疾病的单胎孕妇的资料,分析孕期并发症、分娩结局及新生儿情况.结果 孕前WHR>0.85,孕前BMI≥24kg/m2,孕期BMI△≥6kg/m2时,对孕期的并发症、分娩情况及新生儿结局均有影响.大大提高了妊娠糖尿病、妊娠高血压、剖宫产、产后出血、产后感染、羊水过多、胎膜早破、巨大儿、胎儿窘迫、胎儿畸形等的发生率(均P<0.05).母婴并发症均高于孕前期体重正常者和孕期体重增长正常者[1].结论 对孕前体重异常人群早期干预,指导孕期合理增重,合理控制孕期体重增长在一定范围内,为母婴获得良好妊娠结局提供基础.

  • 研究孕前体重与孕期体重变化对于妊娠结局的影响

    作者:沈艳

    目的:分析孕前体重指数(BMI)、孕期体重变化对妊娠结局的影响,为孕期营养指导提供针对性意见.方法:选取民航总医院产科收治的健康分娩孕妇1045例,纳入时间为2016年1月至12月,分为对照组940例、观察组105例.收集孕妇的年龄、身高、孕前BMI、孕期体重、新生儿情况等资料,对各项数据进行回顾分析,评估孕前BMI、孕期增重对妊娠结局的影响.结果:对照组孕前体重过低比例高,观察组孕前肥胖比例高,差异显著(P<0.05).在孕前、孕12-24周、孕28-32周、孕32-37周、总增重上,观察组孕妇体重高于对照组,差异显著(P<0.05).依据美国医学研究院(IOM)推荐的孕期增重标准,对照组体重正常符合率高于观察组,差异显著(P<0.05).增重过多孕妇妊娠期糖尿病(GDM)、妊高症、巨大儿、剖宫产发生率高,差异显著(P<0.05).孕23周、孕37周,观察组胎儿的腹围大于对照组,差异显著(P<0.05).结论:控制孕前BMI和孕期体重,能改善妊娠结局,其中孕12-24周、孕28-32周、孕32-37周是体重控制的重点阶段.

  • 孕前BMI及孕期体重增幅对妊娠结局的影响

    作者:朱淑平;李惠明

    目的 了解孕妇孕前BMI及孕期体重增幅对妊娠结局的影响.方法 1.随机选取在江西省妇幼保健院产科门诊做产前检查,并于2011年1月~6月在此分娩的单胎初产产妇278例.根据孕前体重指数(BMI)将其分为消瘦组(BMI<18.5)、正常组(BMI18.5~ 23.9)、肥胖组(BMI≥24).结果 1.随着孕前BMI的增加,孕期体重增幅随之增加,各组间存在显著的差异(X2=14.5,P<0.05);2.孕前B M I对分娩方式的选择有明显的影响,各组间存在显著的差异(χ2=6.20,Р<0.05);孕期体重增幅对分娩方式没有明显的影响,各组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6.30,Р>0.05); 3.孕前B M I、孕期体重增幅对妊娠高危因素的多少无明显的影响,差异无统计学意义(Р>0.05);高危妊娠前五位分别为羊水异常、胎儿宫内窘迫、协调性宫缩乏力、妊娠期糖尿病.在前五位高危妊娠中,妊娠期糖尿病与孕前BMI有关,协调性宫缩乏力与孕期体重增幅有关,均存在显著差异(Р<0.05).结论 产前BMI及孕期体重增幅与妊娠结局有关,控制孕期体重过度增长,可降低母婴并发症.

  • 孕前BMI与胎次对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影响

    作者:朱若平;郝加虎;朱鹏;陶瑞雪;刘荃;贾晓敏;牛影;陶芳标

    目的 探讨胎次与孕前BMI对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影响.方法 以2011年2月-2012年12月在安徽省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孕产期检查并分娩的1 633名孕妇为研究对象,采用2检验和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胎次和孕前BMI与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关系.结果 孕妇孕前BMI均数为(20.20 ±2.418) kg/m2,消瘦367人(22.5%),正常1 153人(70.6%),超重或肥胖113人(6.9%);第一胎936 人(57.3%),第二胎及以上697人(42.7%);单因素logistic回归模型结果显示,孕前超重或肥胖的孕妇第一胎、二胎及以上发生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风险均升高(OR=2.722,95% CI=1.074~6.900; OR =4.356,95% CI=1.865 ~ 10.171);调整混杂因素孕妇实足年龄、文化程度、工作性质后的多因素logistic回归模型结果显示,胎次是孕前超重或肥胖孕妇患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危险因素(第2胎及以上:OR=3.535,95% CI=1.472~8.491,P=0.005).结论 孕前超重及肥胖妇女妊娠胎次越多发生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风险越高.

  • 孕前BMI和孕中期体重增加对妊娠期糖尿病患病的影响

    作者:吴侃倪

    目的 研究孕前体重指数和孕中期体重增加对妊娠期糖尿病患病的影响.方法 随机选择2014年3月至2016年5月来本院进行检查的孕妇作为研究对象,并根据有无妊娠期糖尿病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收集参试者的孕前体质量、身高、糖尿病家族史及既往妊娠史等,并测量血脂指标TG、TC、LDL-C、HDL-C等指标.结果 观察组孕中期增重大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按孕前BMI分层,观察组中超重孕妇和肥胖孕妇的体重变化明显高于对照组的超重孕妇和肥胖孕妇的体重(P<0.05);但两组中低体重和正常体重孕妇的体重变化无明显差异(P>0.05).结论 孕前超重和肥胖及孕中期体重增长过多增加孕妇患妊娠期糖尿病的风险,控制孕妇体重指数在合理的范围之内,是确保孕妇血糖正常的关键因素.

  • 孕前体重、孕期增重与新生儿出生体重的关系

    作者:杜秋菊;李李;韩艳萍;张倩;张琳;博庆丽;赵奇红;王缨

    目的 探讨孕前体重和孕期增重对新生儿出生体重及身长等的影响,为降低巨大儿发生率、减少妊娠并发症提供临床资料.方法 用自编问卷调查929例足月单胎产妇的孕前体重和孕期增重,随访至分娩.记录新生儿出生体重、身长、头围、胸径等体检数据,运用SPSS软件分析孕前体重、孕期增重与新生儿出生体重等的关系.结果 ①孕前低体重组新生儿出生体重、身长、头围、胸径、巨大儿发生率均明显低于理想体重组和超重组(P<0.05).② 孕期增重过多组巨大儿发生率、头围、胸径均明显大于增重不足和增重正常组(P<0.01),而3组间新生儿出生体重,身长两两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1,P<0.05),即孕期增重越多新生儿出生体重越大,身长越长.③ 孕前低体重和正常体重的孕妇随着孕期增重过多,其新生儿出生体重、身长、头围、胸径明显增大.结论 孕前体重,孕期增重均与新生儿出生体重及身长等发育指标有关.孕妇应根据自身条件注意调整孕期的增重范围,以便获得良好的妊娠结局.

  • 孕前BMI及孕期增重对妇女产后两年体重变化的影响

    作者:孙金华;李丽佳;邵子瑜;范良乐;朱梦;刘刚;胡传来

    目的::探讨孕前BMI及孕期增重对妇女产后2年体重变化的影响。方法:采用历史-前瞻性队列研究设计,选择合肥市某区妇幼保健站进行产后42天体检的418例妇女为研究人群并建立观察队列,采用问卷调查和查阅孕产妇管理档案的方法收集基线资料,于产后42天及6月、12月、18月、24月对其进行连续性随访观察各时点的体重值。结果:418例产妇产后42天、6月、12月、18月、24月恢复至孕前体重率分别为7.42%、15.38%、32.58%、24.89%、27.97%。孕前BMI各组(<18.5kg/m2组,18.5kg/m2≤BMI<24kg/m2组,≥24kg/m2组)产后各时点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孕期增重3组(孕期增重较少组、孕期增重适中组和孕期增重较多组)妇女产后42天、18月和24月体重变化值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 P<0.05)。结论:孕前BMI、孕期增重影响产后2年体重的变化,根据孕前BMI将孕期增重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可有效促进妇女产后体重恢复到孕前水平并控制远期肥胖的发生。

  • 妊娠期间体重增加状况对妇女糖尿病发病影响的研究

    作者:杨敬红;张潇月;郑瑜

    目的 探讨妊娠期间体重增加状况对妇女糖尿病发病的影响.方法 选取2011年7月-2016年4月在该院分娩的妇女1842例,依据糖尿病发病情况分为糖尿病组和健康对照组,并对入组孕产妇的临床资料进行单因素和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 糖尿病组和对照组的孕前体重指数(BMI)和妊娠期间增重比较,经t检验,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即糖尿病组的孕前BMI和妊娠期间增重均高于对照组.孕前BMI>25.0 kg/m2、年龄>35岁、糖尿病家族史、妊娠期间增重≥25.0 kg妇女的糖尿病发病率高于其他妇女,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孕前BMI>25.0 kg/m2、糖尿病家族史、妊娠期间增重≥25.0 kg是影响妊娠期妇女糖尿病发病的危险因素(P=0.023、0.015及0.001).结论 妊娠期间体重增加过多可增加妇女糖尿病发病的风险,临床上应控制孕产妇妊娠期体重增加状况,避免增重过多.

  • 不同孕前体质指数对产妇产褥期后人体成分结果的影响

    作者:姚建蓉;荆文娟;辜莉;刘涛;罗玉;樊琼;李家孟

    目的 探讨不同孕前体质指数(BMI)对产妇产后人体成分结果的影响.方法 2016-03/06用Inbody770对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570名产后门诊复查产妇进行人体成分分析.结果 人体成分结果分析中,体重、骨骼肌及体脂肪的含量柱状图呈字母C型,不同孕前BMI组相对应孕期体重增长、复检时滞留体重、目前体重、骨骼肌量、脂肪量等各指标均有差异(P<0.05),且呈递增或递减趋势.结论 孕前不同BMI对孕产妇孕期体重增长、复检时滞留体重、目前体重、骨骼肌量、脂肪量等各指标均会产生影响.

  • 中国西南地区妇女孕前体质量指数、孕期增重与妊娠期糖尿病关系的前瞻性队列研究

    作者:梁一;李丹婷;陈梦雪;龚云辉;张啸;杨雯雁;刘影;成果;杨大刚

    目的 分析中国西南地区育龄妇女孕前体质量指数、孕期不同时期体质量增长与妊娠期糖尿病(GDM)的关系.方法 采用前瞻性队列研究(GDM组3 593例,对照组15 346例)的方法,选取18 939例于2013~2015年在四川、贵州、云南定期产检的单胎孕妇,测量身高及孕期体质量,于孕24~28周进行GDM筛查.采用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孕前体质量指数(BMI)(暴露水平1)、孕期增重(暴露水平2)与GDM结局的关系.结果 孕前超重和肥胖可增加GDM的发生风险[比值比(OR)=2.44,95%可信区间(CI):1.98~2.99;OR=4.98,95%CI:2.52~9.91).采用美国国家科学院医学研究所(IOM)孕期增重标准,调整了预产年龄及孕前BMI后,与增重适宜组相比,孕早期增重过多或孕中期增重过多均是GDM的危险因素(OR=1.33,95% CI:1.03~1.70;OR=1.48,95%CI:1.26~1.72).孕早期,高龄组(预产年龄≥35岁)中,与增重适宜者相比,孕期增重过多发生GDM的风险更大[OR和95%CI为1.42(1.02~2.28)],而非高龄组(预产年龄<35岁)中,上述OR值无统计学意义;孕中期,高龄组和非高龄组发生GDM的风险均是增重过多者高于增重适宜者[OR和95%CI分别为1.59(1.14~1.88)和1.49(1.20~1.72)].结论 在中国西南地区的妇女中,孕前超重和肥胖、孕期增重过多均是GDM的危险因素,孕期增重过多的高龄妇女尤应注意.

  • 孕前体质量指数及孕期体质量指数增幅与妊娠结局相关性分析

    作者:唐建玲

    目的 观察孕前体质量指数(BMI)及孕期BMI增幅与妊娠结局相关性.方法 选择我院进行产前检查、围产期保健和分娩的孕妇380例作为研究对象,比较不同孕前BMI及孕期BMI增幅孕产妇之间妊娠结局差异.结果 孕前消瘦10.53%、正常体重76.32%、超重肥胖13.16%,三组不同孕前BMI孕产妇妊娠结局比较具有显著性差异(P<0.05),超重肥胖组存在妊娠并发症18.00%、产程异常22.00%、剖宫产76.00%、巨大儿14.00%、Apgar评分<8分36.00%高于正常体重组的5.51%、5.86%、35.17%、3.44%、8.28%(P<0.05),消瘦组与正常体重组无显著性差异(P<0.05).BMI增幅偏低组13.16%、BMI增幅均衡组71.05%、BMI增幅偏高组15.79%;三组不同孕期BMI增幅孕产妇妊娠结局比较有显著性差异(P<0.05),BMI增幅偏高存在妊娠并发症23.33%、产程异常25.00%、剖宫产70.00%、巨大儿15.00%、Apgar评分<8分30.00%高于BMI增幅均衡的3.70%、4.44%、31.48%、2.59%、8.89%(P<0.05);BMI增幅偏低组与BMI增幅均衡组无显著性差异(P<0.05).结论 孕前BMI和孕期BMI增长和妊娠结局的关系密切,应指导孕妇孕期BMI保持在佳范围内,以获得满意妊娠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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