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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癌放射治疗所致放射性肺炎的相关因素分析和临床护理
胸部肿瘤约占恶性肿瘤的35% ~ 45%[1-2],放射治疗是主要的治疗方法和手段之一.放射性肺炎(radiationpneumonitis,RP)是胸部恶性肿瘤放疗常见的严重并发症,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肿瘤的大剂量给予,其RP损伤程度与照射体积及所给放疗剂量呈正相关,多在放疗中或放疗后2~3周出现症状.常表现为发热、刺激性干嗽或咳白色黏液样痰,胸闷痛或气短,更严重者有高热、呼吸困难及呕血、咯血等,高热期常持续几日不退[3].查体可见肺实变的体征、胸膜摩擦音及胸腔积液等.随着病情进展可有杵状指和肺心病征象,常呈持续性发展,目前尚缺乏有效防护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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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子治疗的临床应用(二)——儿童实体肿瘤
约40%~50%的儿童肿瘤患者需要接受放疗.放疗不但可治疗原发肿瘤,而且可治疗局部和区域潜在的亚临床病灶.近年来,放疗技术发展迅速,其主要方向是提高治疗增益比,即提高肿瘤局部控制率的同时降低正常组织损伤发生几率.三维适形治疗(3DCRT)技术提高了肿瘤靶区剂量适形度,同时降低了肿瘤周围正常组织高剂量照射体积,但治疗增益比的提高仍然是有限的.调强放疗(IMRT)技术的应用进一步提高了治疗增益比,但是IMRT治疗技术增加了肿瘤周围正常组织的积分剂量;大量正常组织受到中、低剂量辐射可能会引起晚期副反应,尤其是第二原发肿瘤的发生.质子治疗技术已经使用了近半个世纪,虽然其优点已被放疗医生广泛接受,但由于设备昂贵和复杂,目前世界上只有为数不多的放疗中心使用质子治疗技术.质子射束与X线和电子线相比,有优越的物理剂量分布,使肿瘤后方剂量很低;质子射束旁散射少,半影区窄,可降低肿瘤周围受照正常组织体积,从而可降低正常组织早、晚期放射损伤.因此,儿童肿瘤患者可能是从质子治疗中受益很大的患者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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胰腺癌低分割同期放化疗的十二指肠保护
胰腺癌是高度恶性的消化道肿瘤.因其起病隐匿,早期诊断困难,仅有不到10%的患者可获得手术机会[1].因此,放化疗成为中晚期患者的标准治疗,尤其是近几年开展的同期放化疗已成为胰腺癌综合治疗的共识.胰腺癌特别是位于胰头、颈部位的肿瘤因其与十二指肠的解剖学关系,限制了放疗剂量的提升,且同期化疗增加了胃肠道黏膜的不良反应.本研究回顾性分析胰腺癌同期放化疗时十二指肠的受照射体积及剂量,探讨该治疗模式下减少十二指肠损伤的综合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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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腺癌切线照射中肺受照体积的量化分析
早期乳腺癌的术后放疗采用乳腺定位板、等中心(SAD)摆位技术、非对称半野照射以及三维治疗计划系统的优化等技术对早期乳腺癌行术后切线放疗已成定式,特别是非对称半野照射技术已被某些放疗中心所采用,它能有效地降低肺部受照射剂量,但是其对肺部剂量的改善程度尚少见报道[1,2].笔者通过比较三维治疗计划系统给出的体积剂量直方图,对对称野和非对称半野照射在乳腺癌切线照射时肺受照射体积进行量化比较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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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限期小细胞肺癌锁骨上区机率研究
目的:通过对30例局限期小细胞肺癌患者的照射体积的研究,探讨锁骨上区转移机率.方法:对我科1999年11月~2002年5月收治的30例全部经病理证实、及胸部、腹部肝、肾上腺、头部CT扫描、骨扫描确诊的局限期小细胞肺癌(LS-SCLC)患者,且无锁骨上区淋巴结转移,在化疗6个周期内进行肺部原发灶、同侧肺门、纵隔的照射,常规分割照射40Gy后缩野加量至60Gy,所有病例进行了2~3年半的随访.结果:30例局限期小细胞肺癌患者经过放化疗综合治疗后发生3例颈部淋巴结转移,90%未发生颈部淋巴结转移,2年生存率43%.结论:对局限期小细胞肺癌患者采取放化疗综合治疗时,可以考虑不进行颈部预防照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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鼻咽癌放射治疗后遗症及防治措施
目前鼻咽癌公认的有效根治性治疗手段为放射治疗或以放疗为主的综合治疗[1].随着放疗设备的更新及放射治疗技术的不断改进,特别是调强适形放疗技术、图像引导放疗技术等精确放疗技术应用于临床以来,患者的生存率明显提高.但是放射治疗在治愈肿瘤的同时,不可避免地损伤正常组织和器官,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鼻咽癌放疗时照射体积大、放疗疗程长,并发症较多.为了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减轻或减少放射治疗晚期损伤,放疗中并发症及时、正确的处理及放疗后的功能锻炼指导显得更为重要[1].下面就鼻咽癌的放疗并发症及防治措施总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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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强适形放疗联合化疗治疗直肠癌术后复发的疗效观察
直肠癌是常见的恶性肿瘤,在我国居癌症死亡第5位[1],手术是首选治疗方法,但单纯手术术后复发率超过40%[2]。直肠癌术后复发应争取再次手术,若不能手术则应采取放、化疗综合治疗。既往常规放疗由于照射体积大,为减少对正常组织的放射损伤,很难用到根治剂量,疗效难以提高[3,4]。随着放疗新技术的发展,如调强放射治疗(IMRT),在保证局部病灶区域高剂量的同时,又能使周围正常组织的照剂量下降[5,6]。现对采用IMRT技术与常规放疗的直肠癌术后复发患者资料作一分析,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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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肺损伤的预防和治疗进展
在肺部肿瘤以及其他临近肺组织肿瘤的放射治疗中,造成不同程度的肺放射损伤[1].一旦发生将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甚至威胁生命.放射性肺损伤的发生机制放射性肺损伤包括急性放射性肺炎和放射性肺纤维化.急性放射性肺炎常发生在放疗后1~3个月;放射性肺纤维化为放射性肺损伤慢性阶段,常发生在放疗结束后3~6个月甚至更长时间以后.放射性肺损伤的发生是由于放射使肺泡Ⅱ型细胞和表面活性物质减少,肺受照射部位发生急性渗出、炎细胞浸润,甚至肺泡崩溃胶原纤维增生形成肺损害.动物实验和临床研究表明,放射性肺损伤不仅仅是单一靶细胞损伤的结果,而是一个有多种细胞参与,多种细胞因子调控的复杂过程[3].发生不仅与放疗剂量、照射体积等因素有关,而且基础肺功能、化疗药物的使用以及年龄等都是促进临床放射性肺损伤发生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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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小细胞肺癌放疗病人肺炎发生率与正常肺组织照射体积的关系
目的 探讨非小细胞肺癌放疗患者放射性肺炎的发生与正常肺组织照射体积的关系.方法 选择我院收治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80例,应用治疗计划系统对上述患者实施调强放疗,检测急性反射性肺炎的发生率及V5、V10、V20和V30和全肺平均照射剂量,分析肺受照体积与急性放射性肺炎的关系.结果 本组80例患者的肺V5、V10、V20和V30和全肺平均照射剂量分别为52.77%、41.90%、25.09%、15.55%和16.13Gy80例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急性放射性肺炎的发生率为42.50%,其中Ⅰ级27例(33.75%),Ⅱ级7例(8.75%),无发生Ⅲ、Ⅳ和Ⅴ级放射性肺炎.肺炎组患者的V5、V10、V20和V30和全肺平均照射剂量均显著高于非肺炎组,比较有显著性差异(P<0.01).结论 在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放疗中,V5、V10、V20和V30和全肺平均照射剂量与放射性肺炎的发生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