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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退护工让护士回归本色——一个美好的梦想
卫生部日前出台了<住院患者基础护理服务项目(试行)>、<基础护理服务工作规范>和<常用临床护理技术服务规范>,护士工作内容被重新定义,将此前由护工承担的生活护理内容,诸如病人的面部、口腔清洁,剪指甲、洗脚、换床单、打饭、喂饭、翻身拍背等,与输液,导尿等医疗护理内容一起,纳入护士工作职责范围,让护工退出病房,让护士回归本职工作,这无疑是配合医改整体方向的又一项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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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活动餐饮环节保障工作需多方努力
每逢重大活动,我国各级政府部门都会要求相应的食药监管部门对活动餐饮环节进行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为此, 2011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了《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2014年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了《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规范(试行)》,有关文件的出台对重大活动期间餐饮保障工作做出了明确、细致的要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的主要部门,如何在法律法规的要求下完成好餐饮服务保障工作,是当前需要研究的课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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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北京市药品集中采购短缺药品目录调整制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满足临床用药需求,规范药品集中采购流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6号)、《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的通知》(卫规财发〔2010〕64号)、《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八部委关于印发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4〕14号)等文件及北京市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的精神,我中心制定了《北京市药品集中采购短缺药品目录调整制定办法(试行)》,现予公布试行。 -
世界中联新出台两项中医药国际标准
日前,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以下简称"世界中联")在北京发布了两个新出台的世界中医药的相关标准.分别是:<世界中医学本科(CMD前)教育标准>(以下简称<教育标准>)和<标准制定和发布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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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足口病聚集性和暴发疫情处置工作规范(2012版)
为进一步规范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特别是做好聚集性和暴发疫情的应对处置,保护人民群众特别是儿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卫生部组织制定了《手足口病聚集性和暴发疫情处置工作规范(2012版)》.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开展未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手足口病聚集性和暴发疫情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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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2008~2012年计划免疫7种疫苗接种率调查
抚顺经济开发区卫生防保站从2008~2012年,每年对15~24月龄的儿童按单纯随机抽样的原则,在全区4个乡40个接种点抽取适龄儿童.5年共抽取适龄儿童640名,进行计划免疫7种疫苗基础免疫的接种率调查(卡介苗1剂、乙肝3剂、糖丸3剂、无细胞百白破3剂、麻风1剂、A群流脑2剂、乙脑减毒活疫苗1剂).判定标准为卫生部文件,卫疾控发[2005]373号<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该文件规定,儿童基础免疫要求在12月龄内完成,免疫程序所列各种疫苗第一剂接种时间为小免疫起始月龄.调查统计结果卡介苗合格(卡痕大于3×3 mm)2008~2010年90%,2011~2012年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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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鱼台县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消毒质量检测结果分析
为贯彻执行卫生部<消毒管理办法>,落实<全国卫生防疫工作规范>,减少和防止医源性感染的发生,我站对全县327家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进行了消毒质量检测.现将结果报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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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的通知国卫监督发〔2014〕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中心:2010年原卫生部印发《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卫监督发〔2010〕82号),对指导和规范地方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经认真总结近几年的执行情况,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要求,我委组织对原规范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可从我委网站“综合监督”栏目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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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敏体质者能接种疫苗吗?
接种疫苗旨在预防疾病,受种者普遍是健康的个体,疫苗给予的应是保护,而不是伤害,要求接种后的利远大于弊。因此《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等对疫苗的使用规定了禁忌,对疫苗成分过敏者是禁忌接种的。
那么过敏体质者还能接种疫苗吗?到底是哪些成分引起了过敏反应(变态反应)?它对机体有什么危害?一旦出现过敏反应如何处理?笔者现就读者关心的上述问题试做以下说明。 -
卫生部发布《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实施办法,适应新形势下孕产期保健管理要求与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孕产期保健工作,卫生部近组织制定了<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和<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这两个文件对于指导基层孕产期保健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将<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的部分内容转载如下,全文请登录卫生部网站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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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工作规范(试行)
按语:卫生部近日印发《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工作规范(试行)》,以进一步规范我国医疗卫生机构对狂犬病暴露人员的处理工作.《规范》包括暴露分级及处置原则、伤口处理、暴露后免疫、被动免疫制剂使用等几部分.现刊载如下,望广大读者认真学习并严格按照《规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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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信息标准化试点测评结束
日前,由国家卫生计生委统计信息中心主办的“加强卫生信息标准应用与管理现场工作会”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
自2012年开始,统计信息中心组织部分地区和医院开展了卫生信息标准化试点建设及互联互通成熟度等级测评工作,目的是指导各试点单位将现有信息系统平台对照国家标准进行标准化改造,分析梳理现有标准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补充完善,组织国内第三方检测机构共同开发互联互通标准符合性测试工作规范和测评流程。 -
发挥门诊职能做到保障有力
多年来,北空司令部门诊部在上级各级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总后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军队医疗机构为部队服务工作的通知>、<军队机关院校门诊部业务工作规范>和<部队卫生机构建设和工作标准>要求,始终牢记为部队服务的宗旨,坚持抓服务方向、抓医疗质量、抓医德医风、抓强化管理,严格落实各种规章制度,全面加强门诊建设.较好地完成了所属服务对象的防病、医疗、保健、抢救等任务,受到了机关广大官兵的好评.现将具体做法总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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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标本检测实验室工作规范及防护措施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世界卫生组织(WHO)称为"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征"(SARS).SARS是一种起病急,传播快,病死率高的烈性传染病,自疫情出现后,其流行得到了全世界的关注,对于其病原的搜寻也成为本年度医学界的热点,3月下旬以来,WHO和国外几个有关研究单位宣布分离到一种新的冠状病毒(Coronavirus),为非典型肺炎的病原.称为SARS冠状病毒(SARS-COV),SARS病毒是正链RNA病毒,病毒颗粒的直径60-200mm,平均直径为100mm,呈球形或椭圆形,具有多形性,病毒有包膜,包膜上存在棘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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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院护理人员防"非典"知识水平调查分析
非典型肺炎(简称"非典")虽然是本世纪初新发的,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传染性极强的呼吸系统疾病,但只要我们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法",严格遵守国家卫生部关于医院救治"非典型肺炎"病人消毒隔离工作规范,认真贯彻执行,加强管理,非典型肺炎院内感染是可以预防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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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儿童保健事业的发展与趋势
我国儿童保健工作以围绕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为主题并以控制儿童高死亡率、促进儿童发展为主要策略.卫生部目前正在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的修订工作,这是改革开放30年来促进我国儿童保健事业发展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即将出台的新规范给我国儿童保健工作的持续性发展提供基本保障和新的发展机遇,也将给我国全科医学和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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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供应室下收下送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与对策
为了适应向新的护理模式的转变,随着医院改革的不断深入,临床医护人员要"以病人为中心",那么医院的辅助科室则以临床为中心,积极地互相配合,把时间还给护士,把护士还给病人,让临床护士从非护理的工作中解脱出来.作为医院供应室实行下收下送以减少护士来回对换无菌物品的时间,并按临床需要送物上门,在工作中做剑按需所送,有效防止医院交叉感染的发生[1].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结合本院供应室下收下送工作规范进行了分析,并阐述相应改进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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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好计划免疫综合管理是提高计划免疫工作质量的保证
计划免疫综合管理工作,在计划免疫整体工作中起到的是决定性的作用,计划免疫工作是疾病控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服务地域广,服务工作量大,任务重,专业技术水平要求高,这就要求有严格的管理制度作保障,2005年3月16日国务院第83次常务会议通过了<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自2005年6月 1日起施行,2005年9月20日卫生部印发了<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通知,使计划免疫工作更加规范,更加严谨,同时也相应的保证了各级计划免疫工作的实施,但在综合管理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有待于政府的逐步解决,根据一些问题笔者对绥滨县基层的计划免疫情况作了一些调查,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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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区二次供水卫生学调查
为了解涪陵区二次供水卫生状况,于1996~1999年对区级主要单位的二次供水进行了监测.水样的采集选择在蓄水池或住户水龙头.每年5月上旬(以下简称第一次)和9月上旬(以下简称第二次,1998年第二次是10月中旬)各监测一次.在开展二次供水监测工作的当月,一并对自来水公司的出厂水和末梢水进行了监测.样品采集按<全国卫生防疫工作规范>进行.水质检测方法采用GB5750-1985<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监测指标为细菌总数及大肠菌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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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消毒管理办法》对托幼机构消毒质量所产生的效果
根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及《全国卫生防疫工作规范》要求,依据《消毒技术规范》、《江苏省托幼机构消毒质量监测方案》,于1997~1999年对连云港市托幼机构消毒质量实施监督监测。 监测方法及评价标准依据《消毒技术规范》、《江苏省托幼机构消毒质量监测方案》。托幼机构空气检测用普通营养琼脂平板沉降法,细菌总数不超过2 500 cfu/m3;环境物体表面(玩具、桌面、被褥等)及餐饮具用棉试涂抹法,对物体表面检测细菌总数和大肠菌群,环境物体表面细菌总数不超过8 cfu/cm2,餐饮具细菌总数不超过5 cfu/cm2,并且每50 cm2不得检出大肠菌群,环境物体表面、餐饮具细菌总数、大肠菌群有一样超标即判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