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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遗传毒物阈值的研究进展
众所周知,制定安全限值的前提是通过人群流行病学调查和动物实验获得的观察到有害作用的低剂量(LOAEL)或未观察到有害作用的剂量(NOAEL).但长期以来人们对致突变物和遗传毒性致癌物的剂量-反应关系是否存在阈值一直有争议,通常认为无阈值或零阈值.据此,认为这类化合物在零以上的任何剂量都有某种程度的危险度,因而不能利用安全限值的概念,并为此建立了危险度评定方法.阐明致突变物和遗传毒性致癌物是否存在阈值既是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也是一个有重要意义的实际问题.本研究从遗传毒物阈值的概念,产生阈值的机制,管理机构的要求和发展趋势几方面扼要介绍了目前的研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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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传毒性致癌物危险性评价的新动向
遗传毒性致癌物,由于其无阈值,而在危险性管理上一般采用ALARA原则,即能合理达到的低含量(食物、水和空气).这种办法的缺陷是不考虑个别致癌物的作用强度和摄入量;因而,管理者不能确定监管重点和选择目标措施.由于环境中的某些遗传毒性致癌物是天然存在的(如,食品中黄曲霉毒素)或不可能防止的(如,食品中丙烯酰胺),单一的ALARA原则往往会导致严重的经济损失.因此,管理者要求危险性评估者能提供遗传毒性致癌物由不同摄入量对人体可能造成的不同健康危险度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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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毒性通路的毒理学危险度评价方法
当前的危险度评价(risk assessment)体系主要依赖整体动物试验进行危害鉴定和剂量-反应关系的外推.对于毒效应有阈值的化学物,由动物实验获得未观察到有害作用水平(no observed adverse effect level,NOAEL)、观察到有害作用的低水平(lowest observed adverse effect level,LOAEL)或基准剂量(benchmark dose,BMD)除以合适的不确定系数得到安全水平或每日允许暴露量;对于毒效应无阈值的化学物,由动物实验获得高剂量的剂量-反应关系,再依靠数学模型分析低剂量暴露的风险,计算危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