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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优抚精神残疾军人生存质量研究
自从新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颁布后,民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总后勤部制定了《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试行)》,将精神病残疾列入病残条目准予评残,是党和政府对复退军人精神病患者的重视和关怀。《关于进一步做好伤病残义务兵退伍和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1992〕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对患精神病退役义务兵,实行集中优抚和分散优抚2种方式[1]。但是何种优抚方式对精神残疾军人生活质量提高更为明显,目前尚无相关报道。我院作为复员退伍军人医院,长期从事精神残疾军人的医疗服务和生活保障工作,本研究分析了集中供养优抚和分散供养优抚对精神残疾军人生活质量的影响,旨在为如何提高精神残疾军人生活质量提供一定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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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供养环境对农村五保老人心理健康影响
目前,对五保老人一般有2种供养方式,一种是在福利院进行集中供养方式,称为集中供养,另一种是政府每年拨一定数量的经费给五保老人所在的村,由村负责照料五保老人生活的供养方式,称为分散供养.为比较2种供养环境对五保老人心理健康状况的影响,我们采用SCL-90量表对湖北省农村2种供养方式的五保老人进行抽样调查并分析相关影响因素.考虑60岁以上的农村老人无常模参考,同时以部分农村普通老人为对照组.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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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地区农村分散供养五保老人的心理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的研究
中国在2000年已成为了老龄化国家,而农村分散供养五保老人是社会上弱势的群体之一,目前尚无有关此类人群心理健康状况的研究报告,为此,作者进行了以下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