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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声明和维权律师函
《解剖学报》已经与北京万方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数字版权独家合作协议,《解剖学报》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将数字版权独家授予北京万方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方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在此期间拥有《解剖学报》的数字版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汇编权及有关收益权。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使用上述期或文献数据,均为非法。《解剖学报》已授权北京万方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其名义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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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使用万方数据库检索本刊电子版文献
中华医学会与北京万方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万方数据)达成的“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数据库”独家战略合作已成功运行6年,新一轮的独家合作协议已于2013年2月底续签。中华医学会旗下遍布全国24个省、直辖市的125种医学期刊的数字化信息网络传播权继续独家授予万方数据,双方将继续践行“传承百年经典,铸就精品中华期刊群;再现世纪华章,打造医学信息新航母”的战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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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医学会与北京万方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万方数据)达成的“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数据库”独家战略合作已成功运行6年,新一轮的独家合作协议已于2013年2月底续签。中华医学会旗下遍布全国24个省、直辖市的128种医学期刊的数字化信息网络传播权继续独家授予万方数据,双方将继续践行“传承百年经典,铸就精品中华期刊群;再现世纪华章,打造医学信息新航母”的战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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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声明
论文提交《国际药学研究杂志》发表,一经录用,论文数字化复制权、发行权、汇编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将转让予《国际药学研究杂志》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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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声明
论文提交《国际药学研究杂志》发表,一经录用,论文数字化复制权、发行权、汇编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将转让予《国际药学研究杂志》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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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的概念
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这里所说的“作品”必须具有独创性,并且在法律保护范围之内。著作权有主、客体之分。著作权主体是指著作权人,即著作权权利、义务的承受者;而著作权客体是指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各类作品。著作权的内容由两部分组成: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汇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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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的概念
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这里所说的“作品”必须具有独创性,并且在法律保护范围之内。著作权有主、客体之分。著作权主体是指著作权人,即著作权权利、义务的承受者;而著作权客体是指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各类作品。著作权的内容由两部分组成: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汇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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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的概念
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这里所说的“作品”必须具有独创性,并且在法律保护范围之内。著作权有主、客体之分。著作权主体是指著作权人,即著作权权利、义务的承受者;而著作权客体是指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各类作品。著作权的内容由两部分组成: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汇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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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的概念
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这里所说的“作品”必须具有独创性,并且在法律保护范围之内。著作权有主、客体之分。著作权主体是指著作权人,即著作权权利、义务的承受者;而著作权客体是指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各类作品。著作权的内容由两部分组成: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汇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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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这里所说的“作品”必须具有独创性,并且在法律保护范围之内。著作权有主、客体之分。著作权主体是指著作权人,即著作权权利、义务的承受者;而著作权客体是指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各类作品。著作权的内容由两部分组成: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汇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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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的概念
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这里所说的“作品”必须具有独创性,并且在法律保护范围之内。著作权有主、客体之分。著作权主体是指著作权人,即著作权权利、义务的承受者;而著作权客体是指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各类作品。著作权的内容由两部分组成: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汇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著作权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著作权仅指直接创作作品的作者(或其他权利人)的权利;广义著作权除作者的权利外,还包括作品的传播者,如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等在传播作品过程中所形成的相应的权利,即邻接权。我国《著作权法》所涉及的是广义的著作权,并将邻接权称之为“与著作权有关的利益”。 -
著作权的概念
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这里所说的“作品”必须具有独创性,并且在法律保护范围之内。著作权有主、客体之分。著作权主体是指著作权人,即著作权权利、义务的承受者;而著作权客体是指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各类作品。著作权的内容由两部分组成: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汇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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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的概念
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这里所说的“作品”必须具有独创性,并且在法律保护范围之内。著作权有主、客体之分。著作权主体是指著作权人,即著作权权利、义务的承受者;而著作权客体是指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各类作品。著作权的内容由两部分组成: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汇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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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这里所说的“作品”必须具有独创性,并且在法律保护范围之内。著作权有主、客体之分。著作权主体是指著作权人,即著作权权利、义务的承受者;而著作权客体是指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各类作品。著作权的内容由两部分组成: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汇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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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环境下的图书馆合理使用权——兼议著作权人和公众利益的平衡
通过对《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务例》中与图书馆合理使用权有关的内容、版权法赋予图书馆信息资源合理使用的权利和图书馆在信息时代的地位、职能等方面分析,指出网络环境下的图书馆合理使用权,并就网络环境下怎样平衡著作权人和公众利益进行了一些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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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图书馆建设与知识产权保护
在概述数字图书馆的主体性质和知识产权的宗旨的基础上,探讨了数字图书馆在文献数字化、数据库建设和提供网络服务过程中涉及到的知识产权问题,以及数字图书馆自身的域名、网页和自建数据库的保护问题;并针对我国数字图书馆建设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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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刊上网的声明
为了实现科技信息的全球共享,推进科技期刊的全球网络化交流进程,我刊已加入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等数据库,被万方医学网和美国化学文摘等收录。凡被本刊录用的稿件,即意味着作者同时将该论文的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汇编权等权利在全世界范围内转让给本刊。本刊将同时通过因特网进行网络出版或提供信息服务。凡有不同意者,请投稿时说明,本刊将另行处理或请另投它刊。稿件一经刊用,将一次性支付作者著作权使用报酬(即包括印刷版、光盘版和网络版等各种使用方式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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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是国家“九五”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其它数据库也是国内和(或)全球重要或比较重要的网络出版或信息化服务单位。本刊全文内容或部分内容按照统一格式制作,读者和作者可上网查询浏览检索引用本刊内容,并征订本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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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网络传播权对数字图书馆建设的影响及建议
本文通过评述涉及数字图书馆的著作权纠纷案,引出新著作权法规定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介绍了它与数字图书馆的密切关系,阐述了目前它对数字图书馆建设的限制和影响,提出了解决矛盾的几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