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献资料
-
对作业场所粉尘容许浓度中几个问题的探讨与建议
我国作业场所粉尘容许浓度的制定与研究工作大体可分为学习引进、研制开发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1956年标准-101-56[1]开始的,当时标准中只有石英、石棉、其他粉尘3种粉尘的高容许浓度(MAC).1962年国标建(GBJ1-62)[2]增加了5种.1979年TJ36-79[3]中又增加了5种.以上13种粉尘高容许浓度基本上是从国外引进的.20世纪80年代建立了全国卫生标准技术委员会,开展了卫生标准的研制工作.到1989年以国标(GB)公布的粉尘高容许浓度有16种[4],其中3种为修订值.1996年以国标(GB)公布了24种[4],其中矽尘、水泥尘、煤尘均为呼吸性粉尘高容许浓度,同时还制订了石棉纤维及岩棉粉尘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2002年GBZ2-2002中新增加了8种[5].
-
对作业场所粉尘容许浓度中几个问题的探讨与建议
我国作业场所粉尘容许浓度的制定与研究工作大体可分为学习引进、研制开发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1956年标准-101-56[1]开始的,当时标准中只有石英、石棉、其他粉尘3种粉尘的高容许浓度(MAC).1962年国标建(GBJ1-62)[2]增加了5种.1979年TJ36-79[3]中又增加了5种.以上13种粉尘高容许浓度基本上是从国外引进的.20世纪80年代建立了全国卫生标准技术委员会,开展了卫生标准的研制工作.到1989年以国标(GB)公布的粉尘高容许浓度有16种[4],其中3种为修订值.1996年以国标(GB)公布了24种[4],其中矽尘、水泥尘、煤尘均为呼吸性粉尘高容许浓度,同时还制订了石棉纤维及岩棉粉尘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2002年GBZ2-2002中新增加了8种[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