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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法探讨
国家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是惠及民生的重大制度创新,是医疗体制改革中的一项重大举措.通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进一步规范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工作,能够合理降低基本药物招标采购价格,防止滥用药品,做到合理、科学、安全用药,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受益程度.为确保基本药物制度能够在山西省得到全面贯彻和落实,我们的主要做法是,建立动态监管机制,抓住三个重点环节,确保四方利益得到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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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医疗保险制度建设
镇江市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于1995年1月正式启动,经过7年的不断完善、不断改进,通过强化医疗费用的管理,较好地遏制了医疗费用过快上涨的势头,基本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为推进全国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开了一个好头,受到国务院领导的充分肯定.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镇江市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有一个不断创新、逐步完善的过程.从市区7家二级以上定点医院统筹超总控指标来看,尽管7年来不断调整和改进医疗费用的结算办法,但统筹超总控未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2001年,超总控1900万元;2002年,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医疗保险基金超支问题为什么难以解决,难就难在医疗保险涉及管理机构、医疗机构、企业、职工四方关系,其改革必然涉及到四方利益的调整和相互关系的协调.镇江市7年来在控制医疗费用方面取得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表明,在继续深入进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同时,医疗卫生体制的配套改革已成为当务之急,否则医疗费用很难走出"控制-出超-再控制-再出超"的怪圈.因此,必须加快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步伐,加强医疗保险的立法工作,实施对供、需双方的监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