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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通过分析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的存在的问题,并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总结产生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的存在问题的因素.我们发现了发生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的存在问题主要因素.通过对相关措施的有效落实,大限度降低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的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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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制度与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的比较
专利制度属于民事法律范畴,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属于市场管理法范畴,两者对中药产品的保护各有侧重与利弊,效力各有强弱,在功能作用上可形成互补.为满足新时期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要求,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应立足中医药的传承与创新,扩大保护范围,完善审评模式,规范退出机制,以达到维护中药企业权益,提升中药产品整体质量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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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的法律性质
中药品种保护制度旨在保护、监管中药品种,但同时又发挥了中药知识产权的保护功能.从创设初衷及法律渊源分析,其实质为中药品种的行政监管及保护;从宗旨职能及权利特征分析,其蕴含着知识产权属性.基于其通过行政监管产生知识产权保护功效的特性,可将其认定为一种中药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制度,这与国际上以行政措施保护药品知识产权的趋势一致,将为《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的修订丰富思路,也将为中医药传统知识专门保护制度的构建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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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的价值解读
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的价值体系具有时代性、发展性的特点,其随着中药产业的发展而进行调整.在制度创设初期,其以提高中药质量、资源有效配置及落实健康权为主要追求.在先期目标已经达成,且其可发展为具有中药针对性的知识产权专门保护制度的形势下,可将“保障相关权利人利益,鼓励中药的继承与创新”及“促进品种开发与品质提升,增加社会公众福祉”作为主要目的,来为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后期进行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的设计奠定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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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品种保护制度亟待引入淘汰机制
分析我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中保护与创新的深层次矛盾,认为目前中药品种保护所存在的问题的症结是缺乏竞争机制,提出完善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必须引入淘汰机制的新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