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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新世纪开创新局面
伴随2001年新年钟声的响起,新世纪第一缕阳光已经照亮祖国大地.当今世界,以生物科技和信息科技为核心的高新技术迅猛发展,科学技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作用越来越明显,极大地改变着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前景.在这世纪交替的时刻,我们更加深刻地感到,科学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决定着民族的兴衰成败,新技术、新发明正日益成为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源泉和动力.21世纪,是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进入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重要发展时期.在新的世纪,我们必须大力倡导和弘扬科学精神,以科学技术为先导,科技创新为己任,努力把以高新技术为支撑、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优质服务全面推向21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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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点评
我国“十二五”规划提出“弘扬科学精神,加强人文关怀,注重心理疏导,培养奋发进取、理性和平、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而这种社会心态的培养需要从娃娃开始抓起。如果孩子在入学前,我们更多强调的是家长对孩子心理健康的影响,那么在孩子入学后,则就需要同时注重学校在提升孩子心理健康水平中的作用了。很多心理学实践者和研究者已经在该领域里做了很多的探索。而该论文以新的视角对该领域做了一个很好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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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科学精神倡导学术民主
乘着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精神的强劲东风,伴随着中国健康产业的成长步伐,第四届中国健康产业论坛暨中华医学会健康管理学分会首届学术年会和《中华健康管理学杂志》第一届编委会在年轻美丽、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广东省东莞市成功召开了,这标志着我国健康产业和健康管理的学术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开始进入了一个科学规范和良性有序的初始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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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卫生计生委中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会关于印发《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的通知
近年来,我国科技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数量大幅增长,质量显著提升。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今年发生多起国内部分科技工作者在国际学术期刊发表论文被撤稿事件,对我国科技界的国际声誉带来极其恶劣的影响。为弘扬科学精神,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抵制学术不端行为,端正学风,维护风清气正的良好学术生态环境,重申和明确科技工作者在发表学术论文过程中的科学道德行为规范,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卫生计生委、中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会共同研究制定了《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根据中央领导意见,现将《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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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的通知
近年来,我国科技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数量大幅增长,质量显著提升。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今年发生多起国内部分科技工作者在国际学术期刊发表论文被撤稿事件,对我国科技界的国际声誉带来极其恶劣的影响。为弘扬科学精神,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抵制学术不端行为,端正学风,维护风清气正的良好学术生态环境,重申和明确科技工作者在发表学术论文过程中的科学道德行为规范,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卫生计生委、中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会共同研究制定了《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根据中央领导意见,现将《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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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好医学科普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
我会在国家改革开放方针和科教兴国战略的推动下,在省卫生厅、省科协、省民政厅社团处的领导和关怀下,以科协五届五次全委会指出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思想,团结广大科技工作者,广泛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全面加强科普工作,以改革促发展,努力推动医学会各项事业开拓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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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工作者科学道德规范(试行)(2007年1月16日中国科协七届三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弘扬科学精神,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提高科技工作者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的繁荣发展,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科技工作者科学道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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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导科学方法,促进中医药学的创新
在即将跨人21世纪的今天,江泽民总书记多次反复强调:全社会和科技界都要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倡导科学方法,加快科技创新,"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瞄准世界科技发展的前沿,力争在有条件的领域实现突破,力争在基础科学上有所发现,在技术上有所发明,努力实现我国科学技术的跨越式发展"(在中国科学院第十次院士大会和中国工程院第五次院士大会上的讲话",下同),吹响了新世纪科技进军的号角,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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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护理杂志》有关临床试验性论文加强伦理管理的通告
为保证临床试验过程规范、结果科学可靠、受试者权益的保护;同时为弘扬科学精神,保证我刊的学术性、科学性和规范性,现对广大读作者发表以下重要通告:
凡临床试验类论文须在正文中说明试验程序是否经所在单位或地区独立伦理委员会的审核并批准、研究对象或其亲属是否知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
《解放军护理杂志》有关临床试验性论文的通告
为保证临床试验过程规范、结果科学可靠,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同时为弘扬科学精神,保证我刊的学术性、科学性和规范性,现对广大读作者发表以下重要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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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护理杂志?有关临床试验性论文的通告
为保证临床试验过程规范、结果科学可靠,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同时为弘扬科学精神,保证我刊的学术性、科学性和规范性,现对广大读作者发表以下重要通告:
凡临床试验类论文须在正文中说明试验程序是否经所在单位或地区独立伦理委员会的审核并批准、研究对象或其亲属是否知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
7部门联合印发《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通知
2015年12月1日,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卫生计生委、中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会联合印发《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通知。通知指出,近年来,我国学术期刊发表论文数量大幅增长,质量显著提升;但也发生多起国内部分科技工作者在国际学术期刊发表论文被撤稿事件,对我国科技界的国际声誉带来极其恶劣的影响。为弘扬科学精神,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抵制学术不端行为,端正学风,维护风清气正的良好学术生态环境,重申和明确科技工作者在发表学术论文过程中的科学道德行为规范,7部门特共同研究制定了《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通知。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具体内容为:(1)不准由“第三方”代写论文;(2)不准由“第三方”代投论文;(3)不准由“第三方”对论文内容进行修改;(4)不准提供虚假同行评审人信息;(5)不准违反论文署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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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好新世纪医生的“加油站”
新的世纪,新的作为,新的进步。在历史的车轮刚刚驶入新千年的时刻,我们满怀喜悦的心情,向在医疗卫生第一线的全国医学科技工作者隆重推出《现代实用医学》杂志,并以此作为我们向新世纪献上的一份厚礼。 当今世界,医学科技日新月异。展望21世纪,必将不断引发医学领域的深刻革命,使整个医学的面貌发生根本改观,为人类疾病的防治开辟全新的途径。我们对新世纪医学充满信心和希望。《现代实用医学》的前身为《宁波医学》,是在新的世纪、新的形势、新的使命激励下为实现新的目标应运而生的一棵新苗。它将充分体现“现代”、“实用”、“综合”三大特色。“现代”是我们办刊的方向。我们将始终关注和掌握世界医学发展的新动向,有针对性反映国内外医学领域的重要进展,使平时忙于业务的读者,花比较少的时间,得到快速的知识更新,在整个执业生涯中跟上世界医学发展步伐。本刊将突出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捍卫科学尊严,坚决反对伪科学、假科学。“实用”是我们办刊的目的。我们将始终服务于医疗卫生第一线读者,贴近疾病诊断、治疗、护理和预防的实际,重点介绍疾病防治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注重交流可供实际应用的新经验、新成果、新方案和新建议,使每一位读者都能从中发现和吸取到有益于自身业务水平提高的东西。“综合”是我们办刊的又一追求。我们将始终贯彻现代医学与传统医学相结合、防治结合、医护结合、医药结合以及医学科技与卫生管理相结合,在满足临床各学科交流需要的同时,要为中医药现代化、预防医学、护理学、临床药学和卫生管理的交流创造更多更好的条件,着力促进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华医学”的形成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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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卫生计生委中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会关于印发《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的通知
近年来,我国科技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数量大幅增长,质量显著提升。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今年发生多起国内部分科技工作者在国际学术期刊发表论文被撤稿事件,对我国科技界的国际声誉带来极其恶劣的影响。为弘扬科学精神,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抵制学术不端行为,端正学风,维护风清气正的良好学术生态环境,重申和明确科技工作者在发表学术论文过程中的科学道德行为规范,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卫生计生委、中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会共同研究制定了《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根据中央领导意见,现将《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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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卫生计生委中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会关于印发《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15〕98号
近年来,我国科技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数量大幅增长,质量显著提升.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今年发生多起国内部分科技工作者在国际学术期刊发表论文被撤稿事件,对我国科技界的国际声誉带来极其恶劣的影响. 为弘扬科学精神,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抵制学术不端行为,端正学风,维护风清气正的良好学术生态环境,重申和明确科技工作者在发表学术论文过程中的科学道德行为规范,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卫生计生委、中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会共同研究制定了《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根据中央领导意见,现将《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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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学会优势深入开展科普宣传--卫生科普三下乡的几点做法与启示
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是提高全民素质的关键措施,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以下简称《科普法》)规定,"科普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社会各界都应当组织参加各类科普活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类社会团体,应当组织和支持科学技术工作者和教师开展科普活动,鼓励其结合本职工作进行科普宣传".因此,开展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是学会的重要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