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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设计规范文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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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
6.1.14.3 在停机坪的适当位置应设置消火栓.6.1.14.4 停机坪四周应设置航空障碍灯,并应设置应急照明.6.1.15 除设有排烟设施和应急照明者外, 高层建筑内的走道长度超过20m时,应设置直接天 然采光和自然通风的设施.6.1.16 高层建筑的公共疏散门均应向疏散 方向开启,且不应采用侧拉门、吊门和转门.自动 启闭的门应有手动开启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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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医疗机构的消防设计
如何进行老年医疗机构建筑的消防设计,减少老年人在其火灾中的伤亡,是设计者必须着重注意的课题.课题中的问题之一:消防设计尚无标准或规范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针对老年医疗机构建筑设计的明确标准或规范.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在三级耐火等级中的养老院等老年建筑不得高于3 层,但对于一、二级耐火等级多层老年建筑则未加限制,甚至在<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中也没有提及老年医疗机构建筑在消防设计中的要求.老年医疗机构建筑是否可以建造高层,这些问题都还是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