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橡胶工业用溶剂油致周围神经病十二例
1999年,某制球厂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了橡胶工业用溶剂油(又称120号溶剂油)引起的职业中毒事故,现报告如下。 一、现场调查结果 该厂1992年开始生产至今,为股份制企业。1998年下半年至1999年6月,工人的劳动工时延长为每天12 h(两班制)。橡胶球的主要生产过程为:制胶压片剪裁制球胎球胎缠纱贴片成型贴商标硫化检验补色成品。上述操作过程均为开放式操作。车间内的通风为自然通风,无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本组中毒患者均发生于球胎缠纱工种。该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胶粘剂是用顺丁橡胶、丁苯橡胶、天然橡胶及其添加剂加入橡胶工业用溶剂油打制而成的。该胶粘剂放入缠纱设备上的铁盒中,通过管道缓慢流出。纱线通过胶粘剂流出口缠绕在球胎上。球胎缠纱车间空气监测结果:溶剂汽油浓度为184~436 mg/m3,苯<0.7 mg/m3,甲苯2.3~6.2 mg/m3,二甲苯≤4.8 mg/m3。球胎缠纱工种有生产工人40人,在第一批3例患者出现后,即刻对该工种其余人员按照《职业性溶剂汽油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 8785-88)中的健康检查要求进行了职业性体检。结果又有9人因符合中毒诊断而住院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