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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健康险如何入主“医”和“药”
关于商业健康险的利好政策一直在密集出台.早在2014年11月17日,国务院就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其中指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市场体系完备、产品形态丰富、经营诚信规范的现代商业健康保险服务业.2015年5月6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将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对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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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税助力单体店
一向被认为生存得比连锁滋润很多的单体药店近日又迎来了“减税春天”.国务院近日确定了一系列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金融、财税政策措施,减税增资,有针对性地加大了对小、微型企业的扶持力度.其中,在税收方面主要有两点:一是将小、微型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并扩大范围;二是将提高小、微型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销售货物的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2000~ 5000元提高到5000~ 20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增值税由1500元~3000元提高至5000~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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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优健康险需要更多扶持
自2016年1月1日起,我国31个城市正式启动商业健康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根据政策的实施现状,节税效果并不明显,对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也暂时无法形成有效激励.为了更充分的发挥商业健康保险的功能,应该从政策上给予税优健康险更多的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