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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全民皆保险
日本社会保险制度可分为职域保险和地域保险两大类,医疗保险制度也一样,一类是通过各种职业团体的保险机构进行的医疗保险,包括健康保险和各种组合共济;另一类是以市町村为保险机构的国民健康保险.2008年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日本建立了独立的高龄者医疗保险制度.职域医疗保险日本的职域医疗保险主要是以职业或行业为单位建立的保险,要求各单位必须强制性地加入各个相应的保险制度,统称为雇员健康保险,其根据各自行业的不同又分健康保险、船员健康保险和各种共济保险等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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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代上海中医界团体精神之建立
经过1929年废除中医大风暴的洗礼,上海中医界先觉醒起来,突出表现为新中医团体精神的萌发.具体体现在抗争过程中的空前联合与团结,新中医互助意识和职业伦理精神的倡导与建立,以及中医师对组织化的寻求.这些举动既是中医界合力自保的需要,更是新中医发展时代精神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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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后中医的诉求与抗争
1946 年,南京政府宣布召开制宪"国民大会".事实上,这届大会的代表是在抗战前就已选出的.而中医争取参选,还费了一番周折.1936 年5 月5 日,国民政府公布<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即"五五宪草",定于1937 年召开制宪国民大会.1936 年5 月14 日,公布<国民大会组织法>和<国民大会代表选举法>,规定"国大"代表总数为1200 名,分区域选举、职业选举和特种选举三种方式选出.<国民大会代表选举法>附表"自由职业团体代表名额表"中,列明"医药师团体"名额为8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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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会对培养医学伦理价值观的作用及展望
医学会是指医学社会团体,它的各项活动对培养医务人员的医学伦理价值具有自身的独到的作用。1 中国的医学社会团体1.1 中国的医学社会团体是依照自然科学学科分类,由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自愿结合的群众性学术团体它不是行业协会,不是家族性的或宗教性的团体,也不是职业团体。中国的医学会有自己的组织章程,数以万计的卫生技术人员根据自愿原则和共同的利益,由自己申请加入学会成为会员,有的学会有近100年的历史,如中华医学会1915年由颜福庆等发起,在上海成立;中国药学会1907年由伍晟、王焕文发起成立;中华护士会1909年在上海成立(1964年更名为中华护理学会)。医学会研讨制定保障人和/或人群健康的医学技术方法和标准(包括科学标准和/或伦理标准),推广医学新科学方法和科学成果,传播医学伦理价值观。会员在学会内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可以在学会的学术讲坛上或杂志上自由发表和交流个人的学术研究成果,推动医学科学事业的进步。会员在学会内有优先获得新学术信息、增长个人学识水平、提高个人思想道德素质和学术业务素质的权利。学会保护会员合法权益。中国的医学会是一个传播医学学术思想的学术机构,也是一个培养医学伦理价值观的医学伦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