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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中地区汉族人锁骨头骨骺对界定成年骨龄的价值探讨
目的:探讨闽中地区汉族人锁骨头骨骺对界定成年骨龄的价值。方法利用螺旋CT薄层图像显示锁骨头骨骺的强大能力,观察17周岁与18周岁锁骨头骨骺发育情况。随机选择莆田市第一医院2013年1月1日~2014年6月30日CT检查的我市汉族男性17周岁组青少年60例、18周岁组64例,女性17周岁组青少年32例、18周岁组27例,测量左侧锁骨头骨骺与干骺端的宽度比并按四等分分为4级,对宽度比的量化指标进行两样本均数比较的t检验。结果男性18周岁组算术均数±标准差为0.4403±0.2356,17周岁组为0.31 14 ±0.2739,两样本均数比较的t检验,t=2.8200,t(122)≈1.980,t>0.05,P<0.05,在α=0.05时,可以认为2组差别有统计学意义,男性18周岁组以Ⅱ、Ⅲ级较多见,17周岁组以Ⅰ、Ⅱ级尤其Ⅰ级较多见。女性18周岁组算术均数±标准差为0.5272±0. 1894,17周岁组为0.5070±0.2584,两样本均数比较的t检验,t=5.6141, t(57)≈2.021,t>0.05,P<0.05,在α=0.05时,可以认为2组差别有统计学意义,女性18、17周岁组均集中在Ⅲ级。结论闽中地区汉族人锁骨头骨骺发育进程虽存在个体差异,但较大样本量的统计学意义表明,锁骨头骨骺与干骺端的宽度比及其简易分级方法可为18周岁成年骨龄鉴定提供重要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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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锁骨内侧骨骺骨化分期鉴定骨龄
背景:青少年和年轻成年人的法医学骨龄鉴定一直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热点主题.手骨骨化测定、第三磨牙矿化作为国内法医学骨龄鉴定的常用方法,会出现鉴定年龄过大的情况,从而影响司法公正.因此,利用锁骨内侧骨骺骨化分期进行骨龄鉴定就成了一种可替代的新型鉴定手段.目的:利用CT分析锁骨内侧骨骺的骨化分期能否作为法医学骨龄鉴定的有效技术手段,尝试制定相应的骨化分期标准以判断被检者是否为成人.方法:回顾性收集300例年龄10-30岁被检者的胸部CT资料,分析得到300例(600个锁骨)研究对象双侧锁骨内侧骨骺的骨化分期,并将骨化分期与研究对象的生理年龄、性别进行统计分析.利用一个修正后的分期系统,将锁骨内侧骨骺的骨化分期分为Ⅰ-Ⅴ期.结果与结论:①锁骨内侧骨骼骨化中心的出现发生于11-21岁,骨化中心的部分融合发生于16-23岁,骨化中心完全融合分别发生于男性的18岁及女性的19岁;②当锁骨内侧骨骺的骨化分期在Ⅲ期时,被检者为成人(>18岁)的概率为70.8%;当骨化分期在ⅢB期、Ⅳ期及Ⅴ期时,无论男性女性,被检者100%为成人(>18岁);③结果表明,利用CT分析锁骨内侧骨骺的骨化分期,可作为法医学骨龄鉴定的有效方法.ⅢB期可作为判断被检者是否为成人(>18岁)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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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骨龄鉴定的法律依据、特点和使用方法
目的 探讨骨龄鉴定适用性.方法 从法律依据、骨龄鉴定的特点、骨龄鉴定结论适用等3方面,结合案例,论述如何使用骨龄鉴定.结果 骨龄鉴定结果具有较大误差,应当结合其他材料,形成完整证据链,才能作为定案依据.结论 骨龄鉴定应结合其他材料,综合推断犯罪嫌疑人真实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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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龄鉴定意见的使用分析2例
1 案例资料案例1 2013年11月3日晚23时许,苏某抢劫他人财物价值300余元,且致1入轻微伤.公安机关户籍登记苏某1996年11月11日出生,但其父母及其他证人均证明苏某应于1997年11月22日出生.2014年5月8日采集检验材料做骨龄鉴定,鉴定意见:苏某骨龄为(16.0±1)周岁.案例2 2012年4月30日晚,朱某盗窃摩托车1辆.公安机关户籍登记朱某1995年5月8日出生,但其父母及其他证人均证明朱某应于1996年7月6日出生.2013年12月17日采集检验材料做骨龄鉴定,鉴定意见:朱某骨龄为(17.6±1)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