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献资料
-
探究强制医疗责任保险对医患纠纷的影响
医疗活动具有高危险性,这就给医护工作人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和风险,急切需要一种医疗风险转移机制,可以分担医疗风险带来的损失.然而自愿投保模式并不适合我国的国情,由于我国的医疗机构大多是非盈利性的,这就导致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因为一些原因而弃保,医疗责任保险市场需求不足,这也使保险公司对此产生了消极的影响.由此看来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强制医疗责任保险已经势在必行.
-
以强制医疗保险为主的医疗纠纷保障模式探讨
本文通过分析当前我国医疗纠纷赔偿机制的现状并指出存在的主要不足,提出建立以强制医疗保险为主的综合医疗风险保障模式,构建我国医疗损害赔偿风险社会化分担体系,并简要说明其主要优势.
-
强制医疗责任保险实施模式探讨
强制医疗责任保险的实施与推广,对于化解医患纠纷、处理医患矛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综合国外强制医疗责任保险的发展现状与未来发展趋势,主要有两种实施模式可供选择,即立法模式与政府主导模式.这两种模式在实施效果上均有各自的特点,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无论是选择哪种模式,都必须结合本国实际情况,否则,往往难以把握其优缺点.
-
强制医疗责任保险的政府属地化干预及法律控制
我国应当建立强制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强制医疗责任保险既要实现社会目的又不可脱离市场.我国卫生资源发展不平衡,地区间医疗风险因素差异较大,医疗责任保险市场具有区域性特征,有必要实行属地化干预,由政府应对地方因素对整体制度运行带来的不利冲击.提高需方购买能力,增强供方产品供给能力,间接培育市场,保障强制医疗责任保险在地方的顺利实施.并通过法律控制,防范产生脱离市场而行政化的弊端,实现干预的合法、有效、适度.
-
论强制医疗责任保险的法理基础及制度建设
我国《侵权责任法》对医疗损害行为确立了“过错责任为基础”的归责体系,这在设计模式上存在一定局限性,即囿于单一的损害赔偿的藩篱而无法完全填补患者所遭受的医疗损害。为消弭侵权责任法调整的局限,笔者以医疗损害归责体系为逻辑路径,引入以风险责任为基础的责任分散方式来弥补侵权法化解的局限性,并在此基础上建立统一的强制医疗责任保险制度,进而实现对医疗损害风险有效分散,实现对医疗损害责任的正义分配,从而使医患关系回归至“医乃仁术”的正途中。
-
推动我国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发展的建议
医疗责任保险对于分散医院或医生的赔偿风险、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维护患者利益等,都具有重要的作用.目前国外很多国家都建立了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医疗责任保险的普及率相当高,已经成为促进医疗事业发展的重要辅助机制;而在我国,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却面临发展乏力的困境.本文分析了导致这一制度发展滞后的相关原因和问题,提出建立强制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和第三方医疗事故责任鉴定机构等措施的建议,以完善我国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