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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祖国大陆扩大对台出口之必要性、可能性及应采取的政策措施

时间:2013-03-15 10:07来源:未知 作者:360期刊网1 点击:

  一、近三年来海峡两岸贸易的基本情况

  (一)贸易规模逐年扩大,已互为第四大贸易伙伴。海峡两岸的贸易关系自1979年恢复以来,几经波动起伏,但仍以超常规的速度成倍增长,虽然这种超常增长主要是由台湾商品经香港转口输往祖国大陆(以下简称大陆)超常增长所带动的。据中国海关统计,两岸贸易额从1979年当年的077亿美元,到1995年的178亿美元,平均年递增率高达4O.19%,增长之快,增幅之大,为一般贸易所罕见。综合香港政府统计处和台湾“国贸局”的统计,至1995年底,两岸l7年的贸易额累计已达801.7亿美元,其中1993、1994、1995三年的贸易额分《为13743亿美元、16512亿美元和2099亿美元,每年的增长率依次为31.6%、20.1%和27.1%。目前,海峡两岸已互为第匹大贸易伙伴。

  从所掌握的统计和估算情况看,近三年是两岸贸易发展最快的时期。这三年的贸易额占17年贸易总额的6O%以上。中国海关统计的近三年丽岸情况:自两岸间接贸易恢复以来,除1979年整个八十年代至1995年,随着台商对大陆投资逐年增多所带动的大量资本货物和加工原料的进口,台湾对大陆的出口额一直远高于对大陆的进口额,使大陆对台贸易连年逆差,且呈逐年扩大的趋势。据香港政府统计处统计估算,1980年大陆方面逆差为159亿美元,1985年于L至871亿美元,1989年又扩大至23.1亿美元,到1992年进一步增至70亿美元,从1993年开始连续三年逆差超过i00亿美元,去年更高达148亿美元。17年闻两岸贸易总额801.7亿美元,其中台湾对大陆出口高达6908亿美元,进口仅1l0.9亿美元,大陆已成为台湾外贸的最主要愤差市场,累计逆差近580亿美元

  (三)贸易形式受限,主要通过香港转口、转运。由于台湾当局“三不”政策的限制,目前两表2:1979—1995年两岸间接贸易额统计岸贸易以间接贸易为主。间接贸易又可分为两大粪,一类是转口贸易,另一类是通过香港“转运”方式下的“半直接”贸易。转口贸易大都是由输出地直接运到第三地,未经制造程序,仅是进行简单的改包装、分类、装饰后,再转人地,并在进人或离开第三地时,均需与其他进出口货物一样办理报关手续,由于香港优越的地缘、人文以及商业条件,绝大数的两岸转口贸易通过香港中转。

  两岸间接贸易除了转口贸易外,从1991年开始大量出现、近年来发展很诀的“转运”、“湾靠”以及非法直航逐年增多,其贸易额已超过了转口贸易。根据香港政府的l定义,“转运”系指他国货物经由其指定的运输工具运抵香港后,在香港的水域范围内经集装整台,再通过原来的或其他指定的运输工具运往目的地。转运的商品收货人为海外买方,自始至终只需办理一次保险与相关的财务手续费用,货物在运输途中经过香港时,不必报关,也不计人香港的进口统计。在两岸的贸易中。这实际上是变相的直接贸易由于在香港海关统计中,并未包含这类转运金额,因此这部分贸易额情况。是利用转运的总贸易重量、体积和商品类别来分析、估算的。据香港政府统计处估算,1993年转运”额已接近转口额.1994年、1995年则已超过转口额。

  二、扩大对台出口的必要性

  (一)有利于两岸贸易持续稳定发展。如前所述,近年来两岸贸易的高速增长是以台货大量输往大陆而太陆输台受阻的单向高速增长所拉动的。这种贸易的不平衡性有悖于贸易的公平和互惠原特别是这种不平衡性是固为台湾当局人为设障的结果,也阻碍了两岸贸易的进一步发展。显然,要想使两岸贸易持续、稳定发展,只有扩大对台出口,通过扩大对台出口的份额,使两岸的贸易总量持续增长.才能使两岸的贸易走上良佳循环。

  (二)胄年目于带动大陆其他产业和整个经济的发展。采取扩大对台出口措施.使大陆对台出口在短期内有一个较大的增长珐能直接带动大陆产品的出口,使太陆工业生产受益,更重要的是带活了一大批国有外贸企业,从而促进大陆第三产业的发展特别是与出口有关的行业如港口、运输、电讯、房地产、金融服务等将受益非浅。据分析估算,大陆口岸每增加1亿美元出口,将直接使第三产业增加约15亿元人民币的营业收人,增加工业企业产值75亿。

  (三)有利于吸引台商到大陆投资。扩大对台出口的一项重要措施是耍吸引、鼓励台商到大陆设立加工厂并将产品再返销到台湾,或鼓励台商到特定区域内设立外贸公司,代理大陆商品出Eli销售,这些措施将直接刺激台商到大陆投资,带动大陆第三产业的繁荣、发展,改善大陆的投资环境,并将以直接吸引台商投资于基础设施和第三产业,从而达到促进台商投资的目的。

  (四)有利于捉进祖国和平统一。“以经济促政治”,在经济上与台湾做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是中央既定的对台方针。两岸贸易必须在贸易基本平衡的基础下才能持续、快速发展。

  贸易平衡的积极做法是扩大出口而不是限制进口,特别是在目前对台逆差与台商投资睦设备和原辅材料大量进白有直接关系的情况下,通过限制进口的办法来减少逆差,将对两岸经贸关系产生严重不良影响。随着大陆对台出口的扩大,随着想峡两岸经济贸易的发展,到了两岸经济谁也离不开谁”的时候,祖国和平统一也就为时不远了。

  三、扩大对台出口的可能性

  (一)台湾市场容量较大,大陆对台出口额占其进口总额的比例很小.拓展的潜力很大。

  据台湾“经济部国贸局”公布的数字,去年台湾进出口总值达21526亿美元,其中进口10357亿美元,而同期大陆对台出口仅31亿美元,仅占其进口总额的29%。

  (二)两岸贸易结构有较强互补性。去年台湾进商品结构中,资本货物占163%,农工原料占72%,制成品及消费品占l1.7%。其中农工原料绝大部分大陆可以出口,制成品中的服装、鞋帽玩具、食品、轻工日用品等也是大陆的传统出口商品,大陆的部分机电产品也有可能打进台湾市场。

  (三)大陆的出口商品在价格上有竞争力,台湾市场对大陆产品有偏好。这是其他国家和地区所不皓相比的。近年来,台湾的进口地区结构已出现了向大陆和香港、东南亚等亚太地区转向的趋势。

  (四)两崖贸易形式向“准直接”过渡。现阶段海峡两岸的贸易关系虽然在形式上仍然维持间接状态.但实际上转口程序已大大简化,直接贸易的事实也早已存在。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工商企业界逐步摸索出“转单不转运”的灵变通形式进行贸易交庄。越来越多的国际商船,包括台湾或大陆的权宜籍(即挂方便旗)商船直接往来于两岸之间.只是在形式上办理转口手续。这种“准直接形式”的贸易交流日益活络,大有取代间接贸易的趋势。据统计,1995年两岸贸易总额达210亿美元,其中通过香港的接贸易为115亿美元.约占55%;而通过“准直接”或“半直接”等其他形式进行的贸易也达到95亿美元的规模.约占45%这显示两岸贸易关系已经到了突破间接框架的边缘,“变相”直接贸易的时机日趋成熟一旦“准直接贸易”的形式突破5O%的比侧,并在两岸贸易关系中居于主导地垃.将为大陆扩大对台贸易提供一个良好的契机。

  (五)台湾被迫调整对大陆经留政簧为大陆扩大对台出口提供了可能。长期以来,台湾当局从改浩需要出发对两岸贸易人为谩障,采取“进严出松”的不平等政策,使兮货可以原源不断地大量输往大陆,而大陆商品却不能货畅其流近年来.中哭对台工怍方针祀政策取得了显着成效.在两岸同胞的共同努力和推动下,台湾当局不得不采取一些符合海峡两岸人民意愿的行动,其大陆经贸政策逐渐表现出的由严而松的变化倾向,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对大陆工业品实施负面表别管理。1996年7月1日起,台湾方正正式实施大陆产品进口负面表列管理规定。根据表列清单,在总数7491项工业产品中,被列人负面表列的工业产品项目有3526项,占47%;如果扣除表内有条忙准许进口的360项工业产品.实际禁止进口项目为3166项.占工业产品总数的42%。这一规定比以往4325项工业品,加二179项农产品正面表列规定,开放进大商品的总数已达4504项.且更具弹性度。

  (2)对大陆物品实施免签证为配合实施太陆工业产品进口负面表列的管理,大陆物品进口的免签证措施也在7月1日起一并实施,大陆进口货品可比照其他地区进口物品适用瑁同的进口手续。

  (3)放宽大陆经贸人士访台限制。大陆企业界人士、经贸主管官员,均可申请赴台进行商务考察或经贸访问;大陆台资企业的管理干部和主要技术人员也可申请赴台接受技术培训。

  (4)以灵活的“变通”形式实现两岸直接贸易。台湾当屙促进岛内产业升级与经济转型,出台了一系列经贸政策,试图把台湾西部走廊发展为多元中心,与海峡西岸沿海地区形成经贸的优势互补。去年5月1日之后台湾当局开始在高雄港区划出四个“货柜中心”,规划设置“境外航运中心”,拟准许外籍货船和权宜籍货船直接行驶两岸。这意味着两岸货物运输,在形式上是通过“境外航运中心”转运,实质上则是“变相”的直接通航。今后,台湾货物运往大陆,只要在高雄“境外转运中心”开具转运单据,就可由台湾各港口直运大陆,不必再由香港开具转口单据。

  (5)设置“两岸经贸特区”。髓着两岸贸易规模的不断扩大,两岸直接“三通”的需求进一步加大,台湾当局的“三通”政策又出现新的变化趋向。在去年设置“境外航运中、”的基础上,今年进一步规划设立“两岸经贸特区”,以降低两岸在时间、运输上的成本。现已制定“两岸经贸交流特区管理条例”。“经贸特区”内的企业视同境外企业,可以与大陆进行直接的贸易往来,除了准许货船直接行驶两岸外,还进一步开放大陆物品简易加工、仓储。祖国大陆的中资企业也可在“两岸经贸特区“内设立分支机构。此外,台湾还计划将岛内三个加工出口区也转型为两岸自由贸易区。

  四、应采取的政策措施

  (一)制定统一的对台出口政策,加强对台出口的领导、组织、协调和服务。扩大对台贸易,积极发展对台出口,使两岸贸易健康发展,对进一步加强两岸经贸联系,促进“三通”,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均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有关方面需要提高对这件工作紧迫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并给予充分的重视。当务之急是制订统一的鼓励对台出口政策,并做好对台出口的领导、组织、协调和服务,特是防止一哄而起,低价倾销,恶性竞争。同时引导各地

  (二)在金融、税收政策上向对出口进行倾斜。首先是向对台出口重点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对台出口由有关专业银行在出口流动资金贷款上予以优先安排。其次,可考虑允许对台出口重点企业对外短期融资,以解决对台出口收汇期长,资金周转较慢的问题。再次,建议对台出口优先退税。凡确认已开展对台出口业务的进出口企业,可按规定凭审核认定、稽棱后的出口退税有效凭单,向当地国税局优先办理退税。

  (三)简化经贸团组和人员赴台审批手续。

  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及有关单位应邀组团赴台进行市场考察、商务洽商或参加贸易展览等经贸活动,建议经当地经贸部,立项报外经贸部批准即可,不必再报国务院台办审批。除涉及干部管理权限需由上级主管部15审批的人员以外,赴台从事经贸活动的企业人员,授权企业自行负责政审;其他有关单位人员的政审,比照出国政审办法,一次政审,三年有效。

  (四)发挥驻港澳机构、人员拓台湾市场的作用。鉴于台湾当局目前尚未完全放开大陆经贸团组和人员赴台及大陆商品对台出口的限制,为打破其限制,现阶段要充分发挥各地驻港澳机构和人员在开拓台湾市场方面的作用。各驻港澳公司要专设立对台出口的部门,积极开展市场调研、联系客户、进出口成交等业务动,及时向大陆提供台湾市场的信息。

  (五)大力开展对台出口商品宣传促销活动。要逐步有组织地到台湾开展有一定规模和档次的经贸活动。允许企业以灵活方式在台与当地厂商联合设立公司或代表机构,厩驻长驻经贸人员。在条件成熟时,每年大陆举办一次全国性的对台出口交易会。

  (六)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开展扩大对台出口试验。扩大对台贸易是一个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且较敏感的问题,建议将作为两岸航运直通试点口岸的厦门列为扩大对台出口的试验地区,鼓励厦门采取措施.大胆探索,取得经验,再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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