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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学技术部批准中华医学会设立“中华医学科技奖”
中华医学会设立的“中华医学科技奖”,报请卫生部批准后,按照第265号国务院令发布施行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规定的程序,获得国家科学技术部首批批准并予登记。3月8日,国家科学技术部向中华医学会颁发了《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登记证书》。 “中华医学科技奖”是医药卫生行业的科学技术奖,其中包括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等方面的奖项。该奖为年度奖,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两个等级。从获得“中华医学科技奖”的项目中向国家级科学技术奖项推荐候选项目。 中华医学会组建了相应的领导工作委员会,聘请全国知名专家组成了中华医学科技奖评审委员会。首届中华医学科技奖的推荐、评审等工作目前正在积极筹备中。中华医学会科技评审部承担该奖的日常工作。 社会力量设奖是我国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的组成部分,是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有益补充,是调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奖励在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与开发、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等方面取得优秀成果或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科技部颁发的《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社会力量设立面向全国的科学技术奖,要经过设奖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国家科技部批准后方予以登记。经登记的社会力量设奖及其组织、评审机构在中国境内享有依法开展科学技术奖励活动和在公开出版物、媒体上如实宣传报道的权利,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非法干涉。国家科学技术部首批批准并予以登记的全国社会力量设奖项目共26个。 (本文编辑:燕鸣 高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