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文献资料
所属专业:
放射性标准文献资料
-
再论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总α和总β放射性指标的初筛意义
为了保证公众健康,在1986年颁布的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增加了总α比活度为0.1 Bq/L和总β比活度为1 Bq/L的放射性标准[1].2001年卫生部颁发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以下简称<水质卫生规范>),规定生活饮用水水质的总α放射性参考水平为0.5 Bq/L,总β放射性参考水平为1 Bq/L,并且强调,该放射性指标规定数值不是限值,而是参考水平,饮用水放射性水平超过该规定数值时并不说明该水质不适用于生活饮用,而应进行放射性核素分析,决定能否饮用[2].
-
1997、1998年台州市自来水厂水样放射性监测
随着我国核能事业的发展和放射性同位素的广泛应用, 放射性污染问题逐渐引起人们的重视.因此,1986年国家颁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增加了总放射性标准.现对台州市8家自来水厂1997、1998年水样总α、总β放射性监测结果分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