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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实施后中小学校周边售烟点的变化
目的 了解《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实施后有关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危害条款的实施效果.方法 自拟调查问卷,采用普查和现场观察的方法,于2015年5月和11月分别组织实施了两次调查,对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周边100 m范围内的烟草售卖点进行计数并观察销售点是否设置有关标识、有无未成年人购烟等现象.结果 《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实施后,23.2%的中小学校周边100 m范围内存在烟草售卖点,与实施前的35.6%相比减少12.4个百分点,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售烟点以杂货店/便利店为主,占到七成以上;条例实施后,售烟点未在醒目位置设置"吸烟有害健康"和"不向未成年人售卖烟草"标识的分别有63.4%和63.8%,与实施前相比有所下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条例实施后有5.2%的售烟点存在烟草广告和促销;条例实施后依然有84.6%的售烟点未拒绝未成年人购买烟草,与实施前相比无明显变化,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结论 《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实施后,全市中小学校周边烟草销售点有所减少,但仍有多数未按要求明示"吸烟有害健康"和"不向未成年人售卖烟草"的标识,少数烟草销售点存在烟草广告和促销,未成年人购买烟草现象未得到明显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