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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论文

时间:2018-08-15 17:28来源:未知 作者:360期刊网陈 点击:

  城市化进程锐不可当,因此是社会科学领域中经久不衰的研究课题,以下是360期刊网为您整理的城市化论文,该篇城市化论文强调了城市化进程中地名文化,供您参考阅读。

  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地名文化研究

  摘要:概括了中原地区地名的命名方式,阐述了加强地名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分析了中原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地名命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地名文化建设的措施。

  关键词:中原新型城镇化建设;地名文化;命名方式

  新型城镇化建设既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伴,又与各种实践、融合相随,文化选择是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表现形式。地名是我国传统文化的代表文化之一,一个个简单的名词,包含了地、人、事、物之间的种种关联。地名大至省份、市县名称,小到镇、村、街道、建筑物名称,有的经过多年历史变迁而未更改,有的则反复变换,可以说每个地名都有一个故事。地名的由来、命名的原则和寓意都蕴涵着历史的传承和传统文化的精髓。中原地区丰富的地名文化能反映村落的一些文化和风俗,并给我们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对村落的命名以启发。伴随着我国民族文化的发展而形成的地域文化,特别是河南省广大农村地区的地名文化,既是我们中华民族地理历史文化的镜像,也是展示我们中原文化的窗口。然而,随着城镇化的发展,作为我国优秀传统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地名文化,却遭受着发展带来的巨大冲击,很多历史悠久的优秀地名及其附属文化被市民所淡忘。一次次的更名闹剧和一些文化有识之士的抗议,反映了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的矛盾和冲突。

  一、中原地区地名的命名方式概述

  “地名”一词在儒家经典著作《周礼》中是这样描述的:“邍师,掌四方之地名。”刘盛佳先生指出:“人类为了认识、了解、利用和改造周围的地理环境,需要命名一定的名称,使组成地理环境的个别因素,个别特定地域得以区分,于是便产生了地名。”[1]地名泛指人们给地理实体、居民生活点和行政区域所取的社会名称。这里研究的地名范畴大到中原地区的地级市的名字,小到乡镇甚至街道和某些标志性建筑的名称。河南作为中原文化的核心地域,地名文化所体现出的厚重的文化底蕴和传统文明是无可替代的,也是最能代表中原文化特色的组成部分,考察这些地名,对于中原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文化要素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以地理方位命名

  河南地名中含“阳”字的特别多,如洛阳、淮阳、沁阳、汝阳、濮阳、安阳、原阳、南阳、信阳,等等。我国古代经过《榖梁传》的记载和后人东汉服虔的补充,产生了“山南水北为阳,山北水南为阴”这一影响我国命名的重要原则。无论阴阳,古人往往都靠山靠水而居,而以“阳”字命名的方式也有所不同,有些是依据临山,有些则是依据临水。河南地处平原,以“阳”命名的地名大多依据临水而生。例如:洛阳,在洛水以北;汝阳,在汝河以北;濮阳,在濮水以北;淮阳,在淮河以北;等等。相对的汤阴,古时称为荡阴,也是依据地理位置在荡水以南而得名。当然也有一些特殊情况,有些地区虽然主要行政区域的地理方位发生了变化,但依然保留了原来的名称。例如沁阳,依其地理位置居沁河以北而得名,如今的沁阳市区早已迁移至沁河以南了。上述这些带有“阳”字的地名指的都是该地区与山水的相对位置,而带“阴”字的地名只有一个汤阴,笔者认为原因有二:一是由于我国古人崇尚阳刚,刻意而为之;二是由于河南省河流的走向多数自西向东,南岸易遭冲刷,形成疏松的土质不利于生活和生产。

  (二)与历史事迹有关的命名

  在河南省121个县市的地名中,依历史命名的接近一半。虽然历史的由来各有不同,但考察当时的情况大致分为以下几类:一是以古国古镇为名;二是以历史遗迹为名;三是以乡贤名士为名;四是以人事活动为名。此外,还有一些是避让当朝统治者名号而形成的地名等。第一,以古国古镇为名的县市众多,如郑州、新郑、项城、温县、孟州、上蔡、西华等都是许多诸侯在河南封地时的封国,灭亡后其国名被沿用作为地名。例如:杞县是古代杞国的原址,“杞人忧天”的故事就产生于此,“不自量力”也是由当时的杞国要攻打力量悬殊的郑国而来;许昌则是西周百国中的许国。第二,以历史遗迹为名的地名也是河南县市得名的一种方式,如商丘、鹿邑、襄城、长垣、辉县、渑池等。安阳滑县,相传典故源于滑台,即古代滑国人所建的城台,滑国后被晋国吞并,难民在此筑城而居,姓氏也由当时古滑国的姬姓改为滑姓。第三,以乡贤名士为地名。河南在我国历史上曾长期作为政治文化中心,成为众多名人大家的主要聚居地,也就随之产生了大量以人名而形成的地名。例如:叶县是由于“叶公好龙”的故事而得名;濮阳清丰县,以县界有孝子张清丰而得名;太康是夏朝的第三代国王;等等。第四,以古人的具体活动而形成的地名。例如:由“武王伐纣”事件所产生的地名就有好几个:修武县,古文曰:“商为宁邑,周武王伐纣,勒兵于宁,因曰修武”;孟津则是由于周武王在此与诸侯歃血为盟,而取盟津之意;唐朝武则天时期“等嵩山,封中岳”,为了昭告天下,遂改嵩阳县为登封县。第五,为避让当朝统治者的姓名而得的地名数量不多,但与当时的政治文化有很大的关联,也值得研究。避讳是我国古代所特有的一种文化现象,封建王朝的帝王为彰显自己的尊严,往往不准别人提及他的姓名甚至祖宗的姓名,不管同字或是同音,都是应该避让的。例如:开封古时称汴梁,春秋时期在此建粮仓,定名“启封”,又因汉景帝刘启的名讳而改为开封;内乡县,西魏时名为中乡县,隋文帝杨坚为了避让其父杨忠的同音,改“中”为“内”,得名内乡。这些因历史事迹而命名的地名大多承载了重要的文化讯息,同时折射出河南在我国古代历史上的重要地位,是一笔极为珍贵的地名文化遗产。

  (三)以地域文化特征命名

  每个地方的地域文化都复杂多样,形成了当地特有的人文景观,河南省以地域文化特征命名的方式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一是以美好的民愿为特征,很多地名中含有安、宁、永、昌、巩、新等。例如:许昌就是许国加三国时魏文帝的基业昌盛于此而得名;新县古称经扶县,1947年建县,取“新”之意,寓意新建的政权之地;民权则是取1928年孙中山倡导的“三民主义”中的民权之意。二是以宗教文化命名的方式。宗教文化在河南传播范围较为广泛,全省地名中以道教、佛教和一些地方神的命名较为常见。例如:新蔡县的弥陀寺乡是以佛教文化命名的;唐河的黑龙镇是以地方神灵命名的;西平县的二郎乡是以道教人物命名的。三是以中原移民文化为源头的命名方式,封建社会的宗族观在人们的思想中根深蒂固,河南省在历史上曾多次大规模移民,所以很多地名就留下了历史痕迹,外省的移民入省聚居后,对自己家乡的思念也会带到新的地方,往往以他们的姓氏或者家乡的地名来寄托自己的思乡之情,有的以原地名建一个聚居地,同族同姓的人越来越多,形成固定的村落。例如:郑州的毛庄镇、开封的汪屯乡,都采用外来姓氏的命名方式;移民中还有一些是当朝统治者有组织的移民行为,这种情况一般以“营”为通名来命名。我国现代地名学的创始人之一,曾世英先生说:“地名的产生和演变有一定的地理背景,地名的研究理所当然要有地理学家来参加,地名又有一定的历史渊源,研究地名的来历、含义及其演变非进行历史考察不可,我国的历史地理学家历来对地名的沿革十分注意。”[2]7正因为地名是人类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所以地名的命名与名称变化,与社会的历史演变、文化进程密切相关,从中我们可以看到社会发展的轨迹。

  二、加强地名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地名是一个城市的名片,它既是本地人的“脸面”,也是外地人的“眼睛”,如果地名信息不够准确,指向不明确,就无法形成通畅和谐的社会交流语境。地名文化在国际上也早已被广泛关注,2007年8月,联合国第九届地名标准化会议确认地名为非物质文化遗产。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开展之前强调:“要规范地名管理,传承、保护和弘扬优秀传统地名文化”。李克强总理也明确要求:“要切实搞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地名管理。”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充分说明了地名文化建设在新时期的重要性。首先,地名作为地域方位的指代符号,彰显其功能性;其次,地名文化的传播是传承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举措;再次,它反映社会、方言、地理等领域的变化;最后,它还能彰显民族心理和生活习性,体现了不可取代的深层文化。地名文化属于传统文化的范畴,体现了丰富的历史、文学、社会、地理等领域的科学内涵,是一种不可否认的特殊文化现象。可以说,地名文化既是我国传统文化的一座丰碑,也是记载历史变迁的一部百科全书,它在为我们的社会发展提供宝贵信息的同时,也为其他学科的研究提供了可靠的资料,研究和保护地名文化,是一个国家和地区保护和传承传统文化的有效措施。河南省在发展过程中积累了深厚的地名文化,一些古老的地名一直沿用,具有历史研究价值,也是民众的情感依托。地名的由来与发展,并不仅是一门学科的发展史,而是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综合发展史。三、中原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地名命名存在的问题新世纪以来,河南省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进入了飞速发展时期,人口数量不断上升,城镇的规模在不断扩大,这种新型城镇化的发展,使得城市地名业务量的增长和管理水平相对滞后的矛盾进一步突显。有专家指出:“地名有其内在的文化,不能迂腐粗浅地理解,更不能大一统地殖民化,有些地名虽然现在听着有些怪,但起码有特色,让人过耳不忘。”在今年两会上,唐荻代表认为地名是一个地方的名片,具有一定的社会意义,与提高地区的文明文化程度、美化环境、规范语言和提高民族自豪感都有重要关系。他建议城市地名的选择要慎重,应有长远性和规划性,特别是在城市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对地名选择既要考虑实际位置,还应从社会意义、规范语言、突出地方特色等方面考虑。然而,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地名闹出的纠纷却屡见不鲜,如新建的城区命名随意、旧城改造地名更名不科学等问题尤为突出。

  (一)管理职责不明确

  新型城镇化的发展使得全省的地名业务量和管理水平滞后的矛盾日益显现,多头管理、职责不清、机制不活、措施不力等现象在地名管理中时有出现。例如,在地名管理工作的职能分工上,有的地区是多个部门共同管理,这样就很容易出现互相推诿,谁都不负责的现象;管理权限有的由公安部门负责,有的由建设部门负责,还有的由民政部门负责,造成管理模式多样,没有形成统一的规范和标准。

  (二)命名方式不科学

  在河南省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一些小街道的命名没有预先考虑,有些甚至出现先建路后命名,谁建路谁命名,当地人随意命名,或者领导“钦定”地名的情况,造成命名混乱、用字不规范等现象,出现了“古、大、洋、怪”的地名,崇洋媚外,夸大事实,寓意低俗,破坏了原本良好的地名环境,对地名文化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这就要求在对新地名进行命名的时候,要尽可能地传承当地的文化品质,与当地文化相得益彰,可以根据时代的发展对文化进行创新,但创新要建立在对传统文化的延续上,展现城市文化脉络和内涵;还要加强对地名命名工作的前置化管理,在充分听取民意的基础上制定科学的规章制度,使新地名做到标准化和层次化,克服命名过程中的盲目性和片面性。

  (三)更改地名不规范

  牛汝辰曾说:“地名是文化的镜像。”[3]25在城镇镇化建设过程中,很多时候因为一些莫名其妙的原因,一次次抹杀城市的人文记忆,造成一种悲哀的短视行为。让人印象深刻的是2015年郑州祭城路改名为平安大道之争,管理者认为“祭”字认字率较低而发文更改了路名,一时间舆论哗然。祭城路所在的郑东新区在西周时是重要的封国———祭国,该遗址也是国家级的文物保护单位,古时此国人杰地灵,地位十分显赫,祭国故地后来叫做祭邑、祭城乡、祭城区、祭城公社、祭城镇等,3000年来地名未变,在人们的潜意识里,“祭”字有着值得尊敬的内涵和价值,认为这样的地名能够带来好运。然而,随意更名不仅遭到了民众的反对,而且是一种历史虚无主义的体现。这就给我们管理者提出了更高要求,一座没有人文记忆的城市既是断层的,更是缺乏文化自信的表现。

  (四)企业冠名不稳定

  如今不少地方的地名出现了企业冠名的现象,体现地名的商业价值,在企业冠名的道路上,上海有西门子路,北京有燕莎桥,兰州有佛慈大街、读者大道,哈尔滨有哈药路,青岛有海尔路,河南郑州有三全路、巩义有成功大道、新乡有新飞大道、漯河有双汇路等,体现了企业发展对城市的影响。这类企业冠名的路名大多是商业化运作的结果,有的也是企业对城市贡献巨大而获得的肯定。诚然,命名方式如果运用恰当,不仅能扩大企业的影响力,而且也能提高城市的美誉度,但这种地名会随着企业的兴衰而缺乏稳定性,在运用时要充分考察企业的运营能力,不能随便更改内涵丰富的原地名,否则只会得不偿失。

  四、加强地名文化建设的措施

  民政部副部长宫蒲光在出席“2015年全国地名文化建设研讨会”时指出,地名文化建设要始终坚持3项原则:“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并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理论研究与工作实践兼顾。”

  (一)建立有效的地名文化宣传机制

  首先,将地名文化进行深入系统的挖掘和研究,设立专门的课题研究小组,多角度、多层面地系统研究我国地名文化所涉及的各个领域。这种研究要与当前新型城镇化建设相结合,在探寻古老地名存在原因的同时,加入当代的文化新理念,将地名文化遗产融入到我国先进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去。其次,以“地名文化”为主题,组织拍摄大型文化纪录片,通过影视动画形象地展现历史悠久的地名文化,使观众深入了解地名对文化的承载功能。再次,举办以“地名文化”为主题的大型活动,如书画展、摄影作品展、知识竞赛等,邀请民众广泛参与,并在地市增加地名文化碑林、博物馆等设施,广泛宣传地名文化,使地名文化更加深入人心。

  (二)开展地名文化调查与评估工作

  调查与评估工作主要是分阶段整理各个地区提交的地名文化调查材料和申报材料,调研人员要依据申报的级别,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实地调研,采取座谈、寻访、勘察等多种方式,由专家评估出各类地名文化遗产的现存量、分布状况、形成背景与年代、保护的程度和利用价值等,然后再组织相关的专家进行评估鉴定。调查与评估的范围主要包括以县城和乡镇为主体的行政地名、以村落和街巷为主体的聚落的名称,还包括以寺庙和桥梁等为主体的古建筑名称、以山川湖泊为主题的山川名称等。

  (三)实现地名文化遗产标准化管理

  王标桐在论及其规范化意义时说:“各种信息的传递往往离不开地名,如果地名一旦有误或传递不准确,就会造成信息的误传,它涉及到经济、文化、军事等各个方面,因此对标准地名的需求是人们在生活、工作中时刻离不开的。”[4]在调查与评估的基础上,总结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组织相关专家、学者研究地名文化遗产的标准化管理,形成地名的标准化管理体系:一是对各类地名文化遗产的来源予以记录,包括形成时间、传承原因和基本文化内涵等;二是载入标准化管理体系,按级别进行保护;三是明确规定地名文化遗产的使用条件,控制使用数量;四是明确规定对地名更名的要求和审批程序,禁止随意更改地名文化遗产。

  (四)开展国际合作,形成强大合力

  许多国家都把地名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研究作为地名科研与地名工作的重要内容。例如:加拿大从1989年始就展开了对传统地名的整理,对怎样保护具有纪念意义的地名进行了研究与决策;荷兰正在建立历史地名数据库,以保护和研究地名文化遗产;奥地利联合中、东欧各国对12世纪以来形成的居民地地名进行大规模考察,用以研究保护措施;北欧不少国家都将地名文化遗产列为本国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开展地名文化宣传、保护活动,其中瑞典正在进行“优秀地名保护活动”,对历史地名和古迹地名进行登记、公布、宣传和保护[5]。在地名文化的建设过程中,我们要主动与国际社会相关的地名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国外其他相关组织进行交流,学习借鉴其他国家地名文化研究的成果和保护经验,开展广泛合作,努力提升我国传统文化在国际上的影响力,推动我国的地名文化保护和国际社会的地名文化保护融合发展,从而形成强大合力,共同发展进步。

  参考文献:

  [1]刘盛佳.略论地名、地图、地理产生的渊源关系[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996(12).

  [2]李如龙.汉语地名学论稿[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8.

  [3]牛汝辰.中国地名文化[M].北京:中国华侨出版社,1993.

  [4]王标桐.地名国家标准化[M].语文建设,1998(1).

  [5]刘保全.加强地名文化遗产研究与保护势在必行[J].中国地名,2006(4).

  作者: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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