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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村级党组织职能作用的论述

时间:2013-01-22 14:01来源:未知 作者:360期刊网1 点击:

  本文是一篇专业的毕业论文,主要是对强化村级党组织职能作用的论述介绍,详情请看下面的介绍。

  一、村级党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农村党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村党组织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是党在农村实施领导、执政为民的基础,必须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目标任务,加强村党组织建设,努力使村党组织成为农村经济建设的组织者、农村政治建设的领导者、农村文化建设的引领者、农村社会建设的推动者、农村党的建设的实践者。

  (一)组织协调作用。我们必须适应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围绕巩固扩大农村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加快建设一支“小康领路人、产业带头人、科技明白人、市场经纪人和群众贴心人”为主体的新型农村党员队伍,引导广大农村党员在新农村建设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先锋模范作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涉及经济、政治、社会等各个方面,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因素。村党组织应从实际出发,激发和调动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以党员的模范带动来推进工作,为增强村组织战斗力提供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源泉,使更多的高素质党员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桥梁纽带作用。农民专业合成组织具有服务、纽带、保护、教育、示范、发展、合作等职能,是政府与农民、农民与市场、农民与龙头企业的纽带,是促进生产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重要力量。针对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总体上处于发展起步阶段,不少组织存在规模小、运行不规范、组织不健全,人员素质偏低等问题,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促使其在新农村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四)农民主体作用。农民群众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主要参与者和直接受益者。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关键的是要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

  二、村级党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面临的突出问题

  (一)执政能力不强,引领功能难彰显,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解决困难能力不足,一些农村基层党组织对于新农村建设存在畏难情绪,对于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是脚踏实地去解决,而是选择了逃避和推诿。二是开拓创新能力不足,思想保守,观念陈旧,仍然习惯于过去那种“吹哨子”“喊号子”的工作方式。一些村级党组织在具体的工作目前往往感到茫然无措,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该怎么干”,个别村级党组织面对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感到老办法不顶用,新办法不会用,也不敢用,不知道该如何开展工作。三是民主执政能力不足。往往是决策不民主,办事不公开,独断专行,特别是在群众关心的财务等焦点问题上遮遮掩掩,不愿公开,不全公开或假公开,引起了群众的不满和反感。四是依法执政能力不足。有的干部政策法制水平不高,不会运用经济、政策、法律等手段开展工作,不是依法办事,而是采用行政命令甚至是行政暴力的手段强制执行,存在违法行政现象,严重侵犯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五是科学发展能力不足。对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理解还不深,抓统筹协调发展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强,没能从单纯追求经济增长向推动农村经济、文化和社会协调发展转变,没能因地制宜地为本村提出科学的发展思路。

  (二)集体经济薄弱,正常工作难以开展。由于农民受自身素质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农村经济发展滞后,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村级党组织“无钱办事”的问题十分突出。村级集体经济的匮乏,使村党组织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无力为群众致富提供服务,无力兴办公益事业,以致一些农村基础设施落后,生产服务功能弱化,村容村貌改变不大,困难群众得不到有效救助。由于无力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农村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威信下降,凝聚力和战斗力减弱。

  (三)两委关系不顺,整体合力难形成。部分村支“两委”班子不能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与村民自治的关系,合作共事范围不浓,缺少相互的交流和沟通,致使村支“两委”班子不团结,不协调,形不成合力,少数新选的村干部把群众拥护当做“护身符”,不接受党支部领导。由于关系不协调,村党支部、村委会分工如分家,存在各自为阵,拉帮结伙的现象,遇事自作主张,各行其是,好事争着上,难事往后躲,出事金蝉脱壳。有的村委会甚至排挤、架空党支部,严重影响了农村基层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发挥。

  三、提高村级党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的思考

  (一)提高材于部的公信力,夯实村党组织的领导基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量大、任务重,必须充分发挥好党组织的领导核心。针对当前村级基层组织建设中暴露出来的问题,重点从提高村干部公信力出发,增强村党组织的影响力、凝聚力、战斗力。一是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培训,在提高素质中扩大村党组织的影响力。二是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在解决问题中增强村党组织的凝聚力。三是树立良好形象,在服务群众中增强村党组织的战斗力。

  (二)完善村级规范化运行机制,提高村党组织领导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水平。一是围绕新农村建设工作重点,进一步规范村党组织活动。重点围绕新农村建设总体目标和工作要求,及时组织党员学习。特别是对新农村建设中的重大事情,要让党员“先知道、先讨论、先行动”。二是严格执行三大规范,确保新农村建设工作有序运行。执行决策规范,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先党员后群众的原则,规范决策程序,实行民主决策。日常村级事务应由村“两委会”联席会议研究后,按照各自的职能组织实施。对新农村建设的重大工作,应先由村“两委会”在调查研究、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方案,再实行表决制。执行管理规范,按照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事务管理的要求,执行好村级招待费限额开支、财务年度轮审制度等。执行监督规范,执行好村委会向村党组织报告工作制度,村级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三是落实村民民主权利,进一步推进村民自治。大力开展村民代表“代表性”教育,不断提高村民代表的整体素质,使村民代表树立代表村民的意识、党的领导意识和遵纪守法的意识,帮助村民代表正确行使职责,促进村民参与村级事务的管理。

  (三)适应新形势,确立新方法。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县、乡、村“一竿子插到底”的行政命令、管理体制已成为历史。要从传统的“种—管—收”、“催—征—罚”的体制中走出来,把工作重心移到依法行政、提供服务上来。要以法律的手段、经济的手段来管理村级事务。要不断研究市场经济规律,引导农民规模经营,并为农户提供产供销等配套服务。要通过服务把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市场联结起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增强农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

  (四)提高工资待遇,调动村干部积极性。要从根本上解决村组干部待遇低,积极性不高的问题。一是完善保障机制,实施“激励工程”,切实解决村干部“难留”的问题。要提高村干部的政治待遇。建立村干部奖励基金,经过村民评议、上级考核,将优秀村支部书记、村主任选拔到乡镇党委、政府担任领导干部。二是提高村干部的工资待遇。为他们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三是完善村干部任期目标制度,将村干部的实绩同奖励和晋升挂钩,对村干部定期进行述职评议,实行年度目标考核和绩效评定,其结果与村干部的政治、工资待遇直接挂钩。

  (五)以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为载体,充分发挥党员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围绕“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修养、发挥党员作用”这个目标,按照新农村建设中发挥党员作用的要求,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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