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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影响低生育水平稳定的主要因素和婚育观念转变的必要条件
中央<决定>和省委<实施意见>明确指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是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务,"十一五"期间是实现这一任务的关键时期.烟台市虽然计划生育工作起步较早,先于全国10年、全省3年进入低生育水平,并已连续12年保持人口的零增长,但现有的低生育水平是相对的,低生育率与高增长量的矛盾,群众生育观念与现行生育政策的矛盾,将在一定时期内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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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计划生育不可动摇
由于计划生育工作的贯彻落实,在人口控制方面取得了巨大成绩,使中国人口总数达13亿这一目标推迟了4年.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由于贯彻落实得力,我国已经进入了低生育水平国家的行列.但为什么还要实行计划生育、稳定现行的生育政策呢?首先,是由我国的国情所决定的.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再次强调"必须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大,人口低增长率与高增长量将长期并存,未来十几年,人口总量仍将保持持续增长的态势,预计每年净增人口在800万到1 000万人之间,到本世纪30年代中期,总人口数将达到15亿人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