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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类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确定
2015年12月11日,记者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获悉,《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日前正式公布并施行.该标准确定了15类煤矿重大事故隐患: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瓦斯超限作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不能正常运行;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超层越界开采;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及时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而从事生产,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以及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其他重大事故隐患.此外,标准对每个方面的重大事故隐患都进行了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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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煤监局印发今年7项专项监察方案
煤矿瓦斯防治专项监察方案开展时间为3月至4月,监察对象为各类煤矿.重点检查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以及近3年发生瓦斯事故的矿井.监察内容将围绕落实瓦斯防治制度情况、落实瓦斯抽采情况、落实防突规定情况、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瓦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采空区密闭管理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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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救护队的素质和要求
福建省煤矿重、特大灾害事故相对较少,矿山救护队日常抢险救灾的任务相对于北方高瓦斯矿井的抢险救灾的任务要轻些.特别是这几年来,集团公司所属各煤矿企业强化了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集团公司所属煤矿安全生产保持了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态势,救护队出动抢险救灾的次数相对少了,除了参与地方小煤矿事故召请救援外,企业内部服务矿井的抢险救灾一年出动不了几次.因此这几年来,省煤炭集团公司一直强调要结合本省和企业实际,加强多功能矿山救护队伍建设,特别要加强做好服务矿井的日常安全生产预防性检查,使救护队在加强军事化管理和严格战备训练的同时做好服务煤矿的日常安全预防检查,为煤矿安全生产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