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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法学实践教学的方法

时间:2013-03-01 10:09来源:未知 作者:360期刊网1 点击:

  一、引进诊所式法律教学,全面提升实践教学层次“诊所式法律教学”是当下法学教学研究的一个热点。与传统的法律咨询、参观监狱和看守所、模拟法庭等传统法律实践教学目标不同,“法律诊所教育的目标并不在于简单地给予学生毕业前参与法律事务、培养实践技能的机会。法律诊所教育与暑期工作或毕业实习绝不是一回事。相反,它的本质在于帮助学生培养经验式学习的能力以及凭借经验进行反思的能力,即高等技能”。目前,国内一些研究型高校的法学实践教学已开始引进了“诊所式法律教学”。它同样为应用型本科高校法学实践教学提供了发展方向,应用型本科高校更应积极引进诊所式法律教学以提升实践教学层次。

  具体而言,引进诊所式法律教学与传统法学实践教学的存在以下差别:

  1.出发点不同。诊所法律教育的出发点是培养一个能独立工作的法律工作者;而我国的传统法学实践教学的出发点是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通过实践,进一步掌握所学理论。

  2.评价内容不同。诊所法律教育的评价内容包括职业能力、职业道德、职业水准和职业方面的自我完善;而我国传统的法学实践教学的评价内容是学生对所学专业建立感性认识,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获取独立工作的能力。

  3.要求不同。诊所法律教育要求学生逐步具有实际工作的能力,对经验式学习的能力以及凭借经验进行反思的能力进行评价;而我国传统的法学实践教学主要是了解实际工作的知识,对学生具有的实际工作能力的评价只是一个部分。

  4.评价方式不同。外国的诊所法律教育有多种评价方式,并且学生的自我评价占据很重要的地位;而我国的法学实践教学只是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评价。

  通过上述对比我们发现,作为教学实践环节,诊所法律教育直接面向法律职业,具有更为清晰的实践教学目标。因此,对于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己任的应用型本科高校而言,积极引入诊所法律教育将从最终效果上保证其法律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学生作为法律职业者的竞争力。

  当然,不可回避的是,由于法律诊所教育比传统的法学实践教学要求高,操作难度大,①因此,如何真正引入法律诊所教育是一个课题。对于应用型本科高校而言,由于师资、经验学生等各方面原因,法律诊所教育应分阶段逐步进行。具体而言,在起始阶段,宜将诊所法律教育单独开设为一门选修课程,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发展方向和兴趣爱好进行选择。在第二阶段,应针对第一阶段的经验,确定其实践必修课地位,建立法律诊所实习课程必修制度,学生进入诊所实习不应当采取自愿原则,法学院应当将其规定为必修课程,赋予其相应的学分,学生必须独立办理一宗完整的案件,取得相应学分方可毕业。第三阶段,应以法律诊所课程为中心,全面审视已有的教学实践课程,形成连续而完整的实践教学体系。

  二、建立规范的法学本科教学实践环节的质量评估标准

  实践教学环节质量若要得到最终的实现,必须设定具体质量标准,而这一点常被一些应用型本科高校特别新建应用型本科高校所忽视。笔者结合应用型本科高校的特点,针对法学实践教学培养合格法律人才的教学目标目标,提出专业实习、模拟法庭毕业论文、诊所教育等主要教学实践环节的基本质量标准供探讨:

  1.专业实习教学活动基本质量标准。首先,应建立有较为稳定和一定数量的专业实习基地,能够基本满足法学专业主要实体法和程序法训练的要求。其次,要有明确合理的专业实习大纲、计划安排和实施方案。第三,配备有专业实习指导教师,建立有实习管理和考核制度。第四,有专业实习情况交流和效果检验的信息平台,如实习刊物或者实习网站。第五,通过专业实习,能够培养提高学生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并为其后续学习拓展空间,为就业选择明确方向。

  2.模拟法庭活动基本质量标准。首先,模拟法庭教学的教学事例或者案件选择具有典型性,既要与主要实体法有关,能够覆盖一个程序法的主要环节,也要有一定争议性,可以为学生运用知识发挥能力提供空间。其次,模拟法庭教学在硬件上应满足法庭形式基本要求,如法庭设施、职业服装等。第三,模拟法庭审理过程应追求完整,不同角色应准确到位。第四,学生广泛参与度,有指导教师点评,学生通过模拟法庭教学活动,专业能力应得到切实提高。

  3.毕业论文教学活动基本质量标准。首先,毕业论文在选题具有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鼓励学生“发现真题”。其次,论文结构应合理、逻辑严谨、观点明确、论证充分、资料翔实、引注规范。第三,论文写作符合学术规范,论文写作应该建立在文献综述的基础之上。第四,论文有自己的认识和见解。第五,通过毕业论文撰写,能够训练学生分析问题和研究问题的能力。

  4.法律诊所教育教学活动基本质量标准。首先,诊所法律教育具备一定的物质条件,如接待室、教室、资料室、电话、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和录像机等,同时,应有诊所专职教师。其次,应具有获得真实案件的机制,如建立法律援助中心,或者与律师事务所、法院建立案件提供途径。事例或者案件选择应具有典型性。第三,建立法律诊所教育运行制度,能够保障学生获得有效锻炼;第四,通过法律诊所教育活动,使学生在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得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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