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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校企合作产业化的探索

时间:2014-01-21 10:03来源:未知 作者:360期刊网1 点击:

  目前我国正处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和产业结构升级的关键时期,急需大量创新型的高技能专业人才,高职院校正好为我国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人才上的战略保证。近年来,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迅猛。据统计,截至2011年,我国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达到1278所,在校生将近966万人,占据了全国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在高职规模发展的同时,我们也急需关注其内涵建设,其中高职院校如何落实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至关重要。在新时代背景下,校企合作已不再是刚开始时学校与企业的简单合作,而更注重双方在人才质量上的深度合作,并逐步走上产业化的道路。
 
  一、当前我国高职校企合作的现状在观念上,学校、企业还有待转变。校企合作在当今社会发挥的作用已非常明显,但部分高职院校还没有充分认识到校企合作对自身发展的重要性,不主动走出去和企业交流、探讨共同发展的可能性,而是等待政府力量的介入和推动,这种被动的心态只能决定学校最后走向关闭的命运。个别教师更是从自身利益出发,为了减少工作难度和压力,反对校企合作,更不用说去促进了。很多企业对校企合作的必要性、重要性也缺乏足够的认识,尤其是落后地区和一些中小企业对校企合作的概念还停留在简单的“人才培养与接收”的层面。相比而言,发达地区和一些大型、著名企业以及目光长远的学校,紧跟世界形势和社会需求,走在了校企合作的前列。
 
  在合作的模式上,高职院校和企业都能够紧跟时代的发展,不局限于传统和国内范围,积极向发达国家学习和借鉴,尤其是向职业教育做得很好的德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学习,把它们先进的校企合作模式引入我国,但这并不是照搬,而是结合地域特征,在学习借鉴的基础上加以创新,以适应自身实际,避免外来模式在国内“水土不服”情况的发生。例如,我国在引进澳大利亚“TAFE”模式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创新出的“C-TAFE”模式,实现了学生毕业与企业就业零距离的对接。但是也有部分院校对引进国外的教学理念、人才培养模式等直接加以运用,造成后期出现不良结果。目前, “订单式”培养在校企合作中颇受青睐,该模式有利于企业和学校实现双赢,学校在节省资源的同时培养出了实践和动手能力强的专业科技人才,企业在加强储备人才的同时也实现了利润的扩大化。
 
  在校企合作关系上,学校在校企合作中往往处于劣势地位。相比企业而言,学校在校企合作中表现积极,往往是合作的倡导者。企业由于没有利益驱动,显得对校企合作不够热心,导致在具体操作层面上,很多校企合作停留在口头协议上,没有正式的文本,缺乏必要的约束力。或者由于学校希望合作的迫切心情,使得签署的协议比较草率,在操作上很难实施,从而使校企合作成为“摆设”。
 
  二、如何推进高职文科类专业校企合作的产业化
 
  (一)构建学校与企业深度合作长效机制要构建学校与企业深度合作长效机制,首先应理顺双方的合作关系,适应时势变化,不断创新合作模式,以达到资源共享、互利双赢的目的,为校企深度合作奠定坚实基础。其次,要以互利双赢为基本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校企合作产业化的动力机制。只有学校与企业在实际的合作中都能够获得发展与进步,才可能有动力继续深化彼此的合作。双方的合作是基于互利双赢的基础之上的,没有这个基础,深度合作只能是空谈。在这方面,德国、加拿大等国家做得相当出色,我们可以学习借鉴他们的经验。第三,在校企合作的过程中,出现摩擦和矛盾是不可避免的。要深化合作,建立长效机制,就必须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扭转当前“校热企冷”的局面,妥善处理双方分歧,使合作能够健康发展。各级政府也应对校企深度合作中出现的种种不和谐予以积极地调解和疏导,共同服务于地方经济的发展。
 
  (二)发挥政府在校企合作产业化道路上的主导作用政府的支持和引导是校企合作实现产业化的重要保证。要实现校企合作的产业化,需要政府发挥主导作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机制。比如发挥政府在组织、公共管理、资源调控等方面的优势,建立起政府与行业共同参与的校企合作管理体系;明确各方的责任利益关系等。这些将有利于校企合作产业化的规范发展,避免流于形式、缺乏实质的合作形式。此外,政府还应为校企合作的产业化提供经费保障;建立校企合作教育综合评价的体制,为校企合作的产业化发展提供可靠的人才保障;完善企业办高职的激励政策,以刺激和推进高职校企合作的产业化发展。
 
  (三)国家应为校企合作的产业化提供法律上的支持和保证我国的校企合作缺乏法律上的支持和保证,院校和企业在合作过程中需要履行的相关义务、各自拥有的权利以及所需付的责任等等都没有明确的规定,这不利于校企合作的产业化发展。因此应积极完善和健全相应的政策法规,明确校企双方在各方面的义务、权利与责任。此外,要向职业教育发达的国家积极借鉴。纵观德国等国家在校企合作之路上的巨大成功,我们可以看出立法工作一直伴随着校企合作的深化,其每一次相关校企合作制度法规的修订和完善都大大提高了校企合作的发展速度,极大地有利于其产业化的实现。我国若要在校企合作中推进产业化,就应该立法先行,提供法律和政策上的支持和保证,建立起适应我国实际发展情况又与国际接轨的法律体系,如制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税收减免政策等,使之成为推动校企合作产业化的强大动力。
 
  (四)企业和院校应做好自身的具体的工作企业要具备长远目光,不要因为短期的利益而影响到企业长远发展。在校企合作的背景下,积极创造有利环境,配合高职院校到企业的实践工作。为教师、学生提供真实的观摩和实践机会,利用学院资源和专业引领优势进行“校中厂”、 “厂中校”产业化探索,用产业化引领企业发展,为企业创造出更大的效益,以此保证企业的长足发展。
 
  高职院校做好自己的具体工作,首先要在观念上重视校企合作,紧跟时代大背景,树立最新的理念,探索和创新最适合彼此合作的产业化模式。其次,将人才的培养密切与市场、企业的需要相结合,设置特色课程与专业,彰显职业教育的优势。此外,高职院校还应该时刻掌握最前沿的职业教育管理制度、经营模式、人才培养需求等,引领校企合作产业化的发展。
 
  三、结语校企合作的现状有喜有优,这是任何事物发展过程中都会存在的。在新时代的今天,校企合作依然显示出其强盛的生命力,尤其是走上产业化的道路,不仅使高职院校焕发出蓬勃的生命力,而且使企业实现了可持续发展。毋庸置疑,高职院校与企业的合作将会将进一步加强与完善,校企合作的产业化道路也将成为不可扭转的发展趋势。尽管实现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产业化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但是我们坚信在政府、行业、学校、企业四方联动的努力下,其实现的可能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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