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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与2004年中国大陆地区乳腺癌改良根治术后放疗现状比较
目的 通过对中国大陆地区两次乳腺癌改良根治术后放疗现状调查的比较,评价6年间改善情况.方法 2010年3月和8月分两轮向拥有放疗单位的医院邮寄调查表,内容主要包括医院基本信息、乳腺癌改良根治术后放疗适应证和治疗技术细节等.调查结果与2004年首次调查结果进行比较,并用Fisher's精确概率法检验差异.结果 952家医院中396家(41.6%)开展了改良根治术后放疗,比首次的29.4%(210/715)有所增加.与首次调查相比,手术至放疗中位间隔时间增加6周(12周∶6周),术后常用放化疗顺序由原来的化放化疗(71.7%)转变为序贯化放疗(73.5%).仅以T3或Ⅲ期和(或)腋窝淋巴结转移≥4个作为术后放疗适应证医院占29.5%,而2004年度时仅为7.1%.术后对T1 -2N0期、T1-2N0期肿瘤位于内象限或中央区、T1~2期且腋窝淋巴结转移1~3个者放疗的医院比例由2004年度的11.9%、63,8%、87.6%下降至1.5%、19.7%、62.1%(p均=0.000).常见照射靶区仍然为胸壁和锁骨上下区(均为97.0%,2004年度时分别为97.1%和96.2%),内乳区和腋窝分别减少至39.1%和50.0%(2004年度时分别为85.2%、74.8%).胸壁照射时以手术瘢痕作为参考加量占75.0%(2004年度时为9.0%).结论 近年中国大陆地区乳腺癌改良根治术后放疗现状进步较大,对适应证和放疗技术的选择更符合规范,但仍还需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