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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如何开展医院维权工作
中华医院管理学会维权部2000年曾对全国326所医院医疗纠纷的发生情况及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侵害进行调查,结果显示医院医疗纠纷发生率为98.47%,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占73.5%.中国医师协会2002年对600多名医生进行调查,有74.29%的医师都认为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有61.9%医师希望参加医事法律的培训,有53.96%医务人员不愿意子女学医,调查显示全国医疗引纷呈上升趋势,医患关系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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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医学证明中法律问题的精细化医政管理
分析了医师开具特殊医学证明医政管理的重要性及存在的法律问题:医师医学诊疗资料不完整、法定权力使用不足、医学鉴定政策理解不到位,以及保外就医政策中疾病诊断范围局限性.就此引入了科学精细化管理理念,通过细化医师与专家队伍准入标准、加强特殊医学证明开具过程风险识别、优化特殊医学证明三级核查制、推动病案资料保全医政管理改进对策,将精细化医政细节管理与过程管理有机结合,保证了医师开具特殊医学证明医政管理合理、合法的安全度,使得法定义务主体医疗机构的医师诊疗过程中社会责任与正当权力、权利的正确表达,实现了医院整体医政管理水平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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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责任倾向--对当前医疗纠纷诉讼审判的思考
我国现有法律表明医疗侵权诉讼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但是目前审判界有对医方采取严格责任的倾向.严格责任主要通过举证责任倒置实现,强调对受害人的保护.作者列举典型案例,分析医疗事故争议案件采用严格责任的表现:①患方对医方造成的损害是否具有过错无须举证;②医方免责事由是受到限制的,医方不得以尽到合理注意为抗辩条件;③医疗行为与患方损伤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也是推定的.作者认为严格责任虽可以提高医务人员的注意义务,但是在缺乏成熟的医疗责任保险情况下审判适用严格责任原则加重了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并不能真正解决医患争议.审判机构应该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形来适用严格责任,救济患方损害不能牺牲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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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医院感染相关法律问题的思考
医院感染已经成为当今世界普遍关注的一大问题,较高的发病率、医院感染后的难治性以及由此所引起的诸多社会问题,已经成为临床实践、医院管理和医事法律中有待完善的一个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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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正畸医疗行为与侵权责任相关的法律问题
一个世纪前,世界著名护理学家、英国皇家功绩勋章获得者F.Nightingale说了这样一句名言:“重要的是医院不能给病人带来伤害(Above all,hospital should do the patients no harm).”这句名言指导了国际上众多名医名家的行医理念,也同样成为世界各国处理医疗争议及制定相关医事法律的一个重要求证依据.一个世纪后,做为当今世界上医疗纠纷多的国家之一,中国大陆在2009年12月26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并于2010年7月1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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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医事法律教育,提高医学生依法执业的依从性
通过分析医学生对医事法律的认识现状、医护人员执业环境变化及由于医学生违反相关医事法律造成医疗纠纷与患者伤害事件的现实,说明加强医学生医事法律教育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提出要搞好医事法律教育必须建立一支专兼职教师队伍,以依法执业的难点为法律教育的重点,普及法的观念;选择恰当的教学时间,采取适宜的教学方法与手段,提高医事法律教育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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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社会需求的医事法律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医学法学复合型人才对于解决医疗纠纷、缓解医患矛盾具有重要作用.通过对医疗机构、法院、律师事务所的问卷调查和访谈,了解和分析社会对医事法律专业人才知识结构及能力素质的要求,在这一基础上提出高校构建适应社会需求的医事法律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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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医事法律专业学生的医学人文精神培育
着眼当前实际,从观念确立、课程设置、临床教学、师资力量等方面,探讨医学院校在医事法律专业学生的医学人文精神培育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该专业学生需要加强相关医学人文精神培育,实现医事法律专业学生的医学人文精神与法律职业精神并重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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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在功能翻译理论指导下医事法律文本英译的原则
际交流方面的作用显得更加重要。经济、政治和文化等不同领域的交流不断加强,法律翻译的需求量也在持续增加。与此同时,在法律翻译过程和翻译文本中出现了许多问题亟待解决,其中汉英翻译文本的问题尤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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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事法学专业课程体系改革初探
课程体系构建是人才培养模式中的关键,传统的法学教育模式和课程设置有其合理性但存在诸多弊端,应大力进行改革与创新,才能终培养出高素质医事法律人才.通过问卷调查、直接对话以及教学实践探讨医事法学课程的佳设置,并提出了几点改革建议,为医事法学教学改革提供了一定的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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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实践中的护理侵权行为与防范
尊重恪守法律规定与职业道德,认真细致地做好护理工作是护理人员的本职所在.对医事法律和护理常规的漠视以及职业道德素养的匮乏,极易引起护理侵权行为的发生,给医院的日常管理和持续发展带来的阻力和负面影响.因此,护理人员必须加强法律意识的培养,提高从业道德的认知水平,规范护理操作行为,防范与避免护理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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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不得拒绝诊疗的法律与伦理问题研究
医惠纠纷频繁发生和医患关系不和谐已成为社会热点问题.首先对我国现行医师不得拒绝诊疗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概述,并分析了明确医师不得拒绝诊疗义务的法律与伦理上的原因,指出了医师不得拒绝诊疗相关法律规定的不足之处,后对完善相关法律规定及现实操作进行思考.以达到改善医患关系,减少医疗纠纷的目的.
关键词: 医事法律 医师不得拒绝诊疗义务 医学伦理 -
论我国医学院校医事法律复合型人才的培养
我国医学院校积极探索建立医事法律交叉学科专业,培养医事法律复合型人才,符合科学教育自身发展规律,适应了我国社会发展的时代需要.培养医事法律复合型人才是一项系统工程,其中科学地确定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基本素质和人才培养模式是成功培养医事法律复合型人才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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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伦理视角下医事法律人才道德素养培育研究
当前,医事法律人才伦理道德教育存在目标不明确、内容不统一、方法落后等诸多问题,导致医事法律人才的道德素养整体不高.在医患纠纷高发的时代背景下,应将“以人为本”作为医事法律专业伦理道德教育的基础理念和核心要求,培养专业人才对人尊重、人文关怀、公平正义、特别有耐心和高度责任感等道德素养.在此基础上,结合伦理道德教育实践,提出了明确伦理道德教育目标、加强课程和教材建设、强化教育队伍建设以及改进教育途径和方法等具体思路,力求培养出具有较高道德水准的医事法律人才,以期进一步促进医药卫生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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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医学院校医事法学教育亟待加强
通过千余份问卷调查研究,透视出医学生对医事法律认知程度普遍偏低的状况,进而从医学院教育方针,以及医学生法律意识、自我教育能力等方面,分析、探究原因,寻求改进医事法学教育滞后问题,加速培养学医懂法医学人才的途径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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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结·两线·多强"的医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
医事法学被誉为我国医学院校的"朝阳"专业.这一专业充满活力的根源在于医学与法学这两个古老学科的现代交融,这种"联姻"不仅催生了新兴学科--医事法学的诞生,而且赋予了当代高等教育机构新的使命--医事法律人才的培养.医事法律人才培养目标、人才规格、人才培养方式构成了学者们在实现这一重大使命中研究的基本问题.本文提出的"一结·两线·多强",力图为医事法律人才的培养寻找到理想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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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化的医事法律规范
近年来,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医疗法律体系的构建也成为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首要任务.在医疗体系中,医患关系的和谐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内容,也是医事法律规范构建过程中的主要调整对象.在医事法律规范的过程中,妥善的处理医疗纠纷,也是其道德化水平提升的一个重要标准.基于此,本文着重针对道德化意识法律规范面临的处境和构建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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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医事法律关系的理论探讨
1.当前探讨医事法律关系理论的意义随着我国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加快,有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不断发布和完善,如1986年<民法通则>、1988年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199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使个体民事合法权利(即大陆法系所谓"私权")有了法律保障,另一方面,有关媒体在普法宣传方面以及法院的司法实践所作出的努力也使公民对自己生命健康权的法律保护意识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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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医学院校医事法律专业教学模式探讨
医事法律是一门新兴的学科,笔者根据对该学科的理论教学体会,提出了改进医事法律教学和提高医事法律专业学生质量的七条途径.认为搞好医事法律教学必须体现人文特色;必须搞好创新;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合理安排课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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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交理论在医事法学人才培养中的应用
互交理论具有主动互交、相互联系和产生新质、动态发展和变化,既对立又统一等内涵.作为一种思考和研究问题的方法,具有简明和直观的特点.将其应用于医事法律学生的教育和人才培养中,通过问卷调查和教学实践表明其具有很好的效果.不仅可以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且为医事法学教学改革提供了一定的理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