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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小学生体能活动伤害发生的初探

高杨;卢煜明;段艳萍;李啟乐

摘要: 目的 本研究旨在初步探讨香港地区小学生体能活动伤害的发生和相关危险因素,为将来进行较大规模的研究提供线索和依据.方法 用统一问卷收集小学生的社会人口学资料、体能活动水平和过去12个月体能活动伤害的发生情况.体能活动伤害被定义为任何在参加体能活动时发生的伤害.学生的体重状态根据实际测量的身高和体重来定义.卡方检验用来检验体能活动伤害发生的组间差异.鉴于本次研究属于初探性质,采用P<0.10作为显著性检验的标准.结果 本研究共调查40人,其中男21人,女19人,年龄10~11岁.在过去12个月内,体能活动伤害人次发生率和事件发生率分别是32.4%和50.0%.多数的体能活动伤害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从事球类运动可能容易导致体能活动伤害的发生.父亲年龄较大(40岁或以上)、居住在私人住宅、相对富裕的家庭(家庭月收入大于20 000港币)、以及体能不活跃的儿童体能活动伤害的发生率较高.结论 本研究初步认为香港小学生的体能活动伤害的发生可能比较普遍,有必要采取适当措施降低香港小学生体能活动伤害的发生率.本研究结果有待较大样本的研究予以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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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熊黎黎;李丽萍

    目的 分析摩托车伤害致住院患者中司机与乘客的伤情特点及死亡情况,为院内摩托车创伤救治提供基础资料和参考意见.方法 对汕头市某综合医院2002年10月到2012年6月摩托车伤害住院患者中司机与乘客的病历资料进行整理、核实及分析.结果 共收集3 425名病例,其中摩托车司机2 856名(83.39%),乘客569名(16.61%),男性2 615名(76.35%),女性810名(23.65%),平均年龄为33.09±14.42岁.住院期间死亡人数为61人,其中司机51人(83.61%);在摩托车与重型运输车/公交车相撞事故中,摩托车司机与乘客死亡的相对危险是其余各类型事故死亡危险的3.75倍(95%CI:1.89~7.47).两者主要的伤情诊断依次是:颅内损伤(n=991,29.04%)、下肢骨折(n=599,17.55%)和头、颈挫裂伤(n=374,10.96%).相比与乘客,司机发生面部骨折、颅骨骨折、下肢骨折和骨盆骨折的RR值分别为1.82(95%CI:1.08~3.08)、1.64(95%CI:1.05~2.55),0.68(95%CI:0.57~0.80)和0.46(95%CI:0.25~0.85).结论 摩托车伤害致住院患者中司机与乘客的伤情严重程度相似,司机在摩托车与重型车辆碰撞事故中死亡的危险性较大,头部创伤是严重创伤和死亡的主要原因,摩托车司机较乘客容易发生头部伤害,乘客较司机容易发生下肢伤害.

  • 香港小学生体能活动伤害发生的初探

    作者:高杨;卢煜明;段艳萍;李啟乐

    目的 本研究旨在初步探讨香港地区小学生体能活动伤害的发生和相关危险因素,为将来进行较大规模的研究提供线索和依据.方法 用统一问卷收集小学生的社会人口学资料、体能活动水平和过去12个月体能活动伤害的发生情况.体能活动伤害被定义为任何在参加体能活动时发生的伤害.学生的体重状态根据实际测量的身高和体重来定义.卡方检验用来检验体能活动伤害发生的组间差异.鉴于本次研究属于初探性质,采用P<0.10作为显著性检验的标准.结果 本研究共调查40人,其中男21人,女19人,年龄10~11岁.在过去12个月内,体能活动伤害人次发生率和事件发生率分别是32.4%和50.0%.多数的体能活动伤害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从事球类运动可能容易导致体能活动伤害的发生.父亲年龄较大(40岁或以上)、居住在私人住宅、相对富裕的家庭(家庭月收入大于20 000港币)、以及体能不活跃的儿童体能活动伤害的发生率较高.结论 本研究初步认为香港小学生的体能活动伤害的发生可能比较普遍,有必要采取适当措施降低香港小学生体能活动伤害的发生率.本研究结果有待较大样本的研究予以证实.

  • 广东省大学生自杀意念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作者:罗圆;聂少萍;吴为;许燕君;徐浩峰;蔡秋茂;牛丽洁;马文军

    目的了解在校大学生自杀意念和自杀行为的现况,分析其影响因素,为大学生自杀干预提供依据。方法通过多阶段分层随机整群抽样抽取广东省21个监测县(区)的学校,从中选择30所职校、3所三年制大学、4所四年制大学和2所五年制大学共7693名18~24岁的在校大学生为研究对象,开展调查,获得自杀意念的相关危险因素,并进行单因素和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筛选自杀意念的危险因素。结果在调查的7693名广东省大学生中,在过去12个月内,自杀意念的发生率为8.4%(642/7687)。多因素Logistic回归模型显示:曾经受过欺辱,包括受过一种欺辱(OR=1.293,95%CI:1.019~1.642)和两种及以上欺辱(OR=1.366,95%CI:1.052~1.774)、伤害过自己(OR=2.452,95%CI:1.936~3.107)、醉酒史(OR=1.252,95%CI:1.016~1.544)是可能的危险因素,而遇到问题时会寻求帮助(OR=0.038,95%CI:0.030~0.049)是可能的保护因素。结论大学生自杀意念发生率较高,而遭遇负面事件是产生自杀意念的高危因素,应根据影响因素予以积极干预,防止自杀行为的发生。

  • 江苏省学生伤害监测网络报告模式构建与结果分析

    作者:杨婕;杜文聪;周金意;张永青;张霞;杨亚明;武鸣

    目的 介绍江苏省学生伤害监测网络报告系统建立的主要方法及初步结果分析,探讨基于学校的儿童伤害报告方式的模式构建.方法 从2011年9月起,在省内9个监测点开展了学生伤害监测.监测内容主要为学生基本信息、伤害事件及重点伤害事件特征,以网络报告的方式按年度持续进行,对监测的结果分阶段进行评估.结果 2011-2013两学年监测结果显示:9个监测点共有455所学校进行了网络报告,占监测地区学校总数的30.5%;共报告10 817个学生发生伤害,伤害发生率为5.0%;前三位的伤害事件类型依次为跌倒/坠落伤、锐器伤和钝器伤,分别占52.6%、23.8%和10.5%.监测的学生伤害约有96.6%为意外伤害、78.8%的伤害发生在学校、占据伤害发生时活动前三位的主要是玩耍娱乐(37.7%)、体育活动(24.2%)和行走(17.9%).83.0%的受伤学生没有缺课,其他学生平均缺课时间为1.01天.结论 江苏省学生伤害监测实践了校际网络监测的可行性,工作开展还需要有力的政策、制度与经费支持,其建立过程中的经验与不足可以给其他地区提供参考与借鉴.

  • 我国伤害致残人群康复服务需求及利用情况分析

    作者:胡向阳;张珊;张钧;张蕾

    目的探讨我国因伤害致残人群对康复服务的需求情况和利用状况,为今后伤害致残人群康复服务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方法本研究使用2006年全国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对伤害致残人群康复服务需求及利用情况进行描述性分析.结果全国88.70%伤害致残人群有康复服务需求,需求实现率为49.24%,其中医疗救助与服务需求高.伤害致残人群在康复服务的需求意愿方面,女性高于男性,农村高于城市,老年组残疾人高于其他年龄组.然而,在康复服务需求实现方面男性、城市、成年组伤害致残人群的实现率更高.就不同类型残疾而言,伤害致肢体残疾人群康复服务需求高并且实现水平高,而伤害致听力残疾人群有较高的康复服务需求,但是需求实现率在各类残疾中低.在不同的致残原因中,外伤致残人群的康复需求高,然而工伤及交通事故致残人群的需求实现率高.结论伤害致残人群的康复需求实现率不高.康复服务需求存在人群和城乡差异,然而服务的实现情况与这种差异不一致,应根据我国伤害致残人群康复服务需求和利用的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

  • 2010-2014年浙江省儿童暴力伤害监测数据分析

    作者:赵鸣;俞敏;王浩;潘劲;郭丽花;钟节鸣

    目的 了解儿童暴力伤害的主要流行特征,为开展针对性干预提供依据.方法 对2010-2014年浙江省医院伤害监测系统收集的0~17岁儿童暴力伤害病例的主要特征进行分析.结果 2010-2014年共收集0~17岁儿童暴力伤害病例1 292例,占全部儿童伤害病例的2.10%,随时间的推移,儿童暴力伤害占比呈下降趋势.儿童暴力伤害病例中,男女性别比为4.79∶1,伤害原因以钝器伤(83.13%)和锐器伤(7.89%)为主,学校(53.10%)和街道/城区(26.24%)为主要伤害发生地点,严重程度以轻度(50.15%)和中度(46.28%)为主,91.25%病例的伤害性质为软组织伤,主要受伤部位为头部(66.92%).93.34%的儿童暴力伤害均由吵架、打架所引起,受伤者与施暴者关系主要为伙伴(63.54%)和陌生人(25.93%),通常以手或脚等身体的一部分作为直接施暴工具(72.50%).结论 需关注儿童暴力问题,利用监测系统和专题调查掌握儿童暴力的主要流行特征,并据此开展针对性干预.

    关键词: 伤害监测 儿童 暴力
  • 欧洲老年人自杀现状、自杀方法及相关自杀预防工作简介

    目的 对欧洲老年人的自杀现状、自杀方法及相关自杀预防工作进行简要分析、概述和回顾,为未来的老年人自杀预防工作提供参考依据.方法 对28个欧盟成员国0~64岁年龄群和65岁以上年龄群近3年的每10万分之一自杀率进行计算,取其平均值用作比较,并对每个成员国0~64岁年龄组和65岁以上年龄组人群的自杀率的比率进行了计算.结果 欧洲各国之间65岁以上年龄组人群的自杀率与0~64岁年龄组人群的自杀率的比率有着很大差异.2000-2005年度16个欧洲国家一共收集了119 122例男性自杀案例和41 338例女性自杀案例.其中,40 444例65岁以上老年男性的自杀方法依次为上吊自杀、使用武器自杀和从高处跳落;而18 631例65岁以上女性自杀案例显示的自杀方法依次为上吊自杀、服药自杀和从高处跳落.结论 未来的老年自杀预防工作应将重点放在“积极老龄化”这一概念上,例如提升老年人群的适应能力;让老年人群的家属和社区负责人更多地参与到自杀预防工作中;针对自杀风险高的老年人群使用发达的电子通讯与其保持密切沟通;对限制自杀方式的有效性进行合理评估,以及对临床医护工作者进行老年自杀知识和预防的培训等.

  • 广东省连平县中小学教师溺水认知和学校干预调查分析

    作者:古羽舟;马文军;徐浩峰;宋秀玲;许燕君;吴为;陈思秇

    目的 了解广东省农村中小学教师对学生溺水的认知和学校溺水预防干预状况,为开展学生溺水干预提供依据.方法 采用纸币抽样法抽取广东省连平县8个镇中的17所中小学,对全体297名教师进行溺水知识认知和学校溺水干预措施的问卷调查,收集相同学校736名学生关于学校溺水预防干预措施的应答情况并与教师问卷作比较.结果 52.9%教师知道溺水是少年儿童伤害主要死因,47.1%教师知道池塘边有效防止意外溺水的栅栏高度,64.3%教师知道溺水如何急救.男教师的溺水相关知识认知平均得分低于女教师(t=-3.49,P<O.01).学校的溺水干预措施方面,78.5%和60.6%教师表示学校有开设游泳课及教授学生急救;74.1%教师和21.3%学生报告学校采用校园广播方式,73.7%教师和12.0%学生报告学校采用安全知识小册子方式.结论 中小学教师对学生溺水总体认知不足.学校溺水预防干预措施开展不到位,未能形成足够的干预效果,应加强对教师的健康宣教力度,同时采取能引起学生学习兴趣的干预方式.

  • 孕妇对儿童乘车安全认知、态度及行为的定性研究

    作者:刘翔翔;黄泽鹏;程福源;李丽萍

    目的 探讨孕妇对儿童乘车安全的认知、态度及相关行为,以便为进一步的干预研究提供基础资料和依据.方法 以妊娠期4~9个月的孕妇为调查对象,采用深入访谈的定性研究方法,围绕驾驶行为习惯、对儿童乘车安全的认知和对相关立法的看法等方面,对汕头市某医院产科门诊就诊的30名调查对象进行半结构式访谈.研究人员经过统一的培训,按照统一方法进行访谈,对访谈的全部内容进行录音,并应用QSRNvivo 8.0软件对访谈内容进行辅助分析.结果 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使用手机较为普遍;孕妇对儿童乘车安全有一定的认识,但还存在诸多误区;孕妇在日常生活中获取乘车安全知识的途径有限.结论 大部分孕妇对儿童乘车安全意识淡薄、知识匮乏,建议通过多种途径提高孕妇的乘车安全意识,改变乘车行为.

  • 上海市长宁区居家环境消防安全状况及相关防护情况调查

    作者:张磊;姜玉;周鹏;周方家;夏庆华

    目的 了解上海市长宁区居民居家环境的消防现状,为制定干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方法 采用多阶段分层整群随机抽样的方法选择居住在上海市长宁区的家庭8 997户,应用自行设计的调查表对调查对象的居家环境消防安全状况及相关防护情况进行调查.结果 楼道内灭火器配置率为33.33%,10.60%的楼道内堆放有杂物,6层以下多层住宅和21年以上房龄的老旧小区情况差.居民家中灭火器配置率仅15.03%,触电保护装置、灶具自动熄火保护装置配置率分别为75.99%和71.76%,47.24%的家庭每年至少检修一次灶具,仅5.98%的家庭配备了便携逃生设备.53.50%的调查对象表示会使用灭火器,女性、高龄老人及文化程度低者掌握情况差.结论 住户需加强消防意识,公安消防部门需加强监管力度.

    关键词: 居家环境 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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