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1年新疆自治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补充通知

  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人事(职称)部门,中央驻疆单位人事(职称)部门:

  因2011年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比往年开始的晚,数据分析和报批手续复杂,该考试自治区合格标准至今未能确定。

  我厅决定,2011年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收材料阶段于11月22日期开始,只针对2009年、2010年专业考试合格人员收取材料。本次收取材料仅限于在乌鲁木齐地区的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中央驻疆单位。

  凡上述单位涉及2011年专业考试人员和各地、州、市,厅直属各单位、新疆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拟申报2011年度高级职称评审人员,均等自治区合格标准线公布以后开始报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