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评奖程序

  以运城市眼科医院论文评奖为例进行说明

  (一)论文奖励原则

  1、论文或著作的作者必须是我院在岗职工并以我院名义在公开发行的杂志上发表或出版,同一篇论文或著作只奖励一次,以高奖励为准。论文或著作内容必须与作者本专业相关。

  2、无原始资料或缺乏真实性的论文及著作,以及未经医教科审查的学术论文及著作,则不予奖励。发表前必须在医教科审核备案,发表后,论文或著作的作者必须提供原件及相关复印件到医教科登记。

  3、多人合著的论文,只奖励第一作者,由第一作者负责分配所得奖金。

  4、受奖励的论文除医学论文外,还包括医学管理论文。不含科普读物、文艺著作、报刊文章、图片画报等。

  5、在国内外刊物公开出版的正规期刊上的论文,医院报销版面费并根据发表刊物的级别给予一定的奖励。

  6、著作仅奖励,不报销某他费用。

  (二)论文奖励范围

  1.学术论文可为论著、综述、临床研究、经验体会、基础研究、统计调查、短篇、病例讨论、译文、个案等多种形式,但必须符合相应的要求。

  2.论义发表后由医教科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核定该论文的所属形式和级别CSCDA类期刊,中华类杂志等级别的认定,以杂志出版当年新公布的目录为准。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网出服总署网站上能查询洲的公开发行的合法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锅同时具有CN和ISSN刊号

  4.在SCI(《科管引文家引》)目录中公开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5.独著或合著的正式出版的本专业学术专者。

  (三)奖励方法

  每年年底医务人员将刊载发表论文的当期杂志交所在科室汇总后统上报医教科。医教科对办理我院学术论文投稿手续,并在合法正式刊物上以我院名义《第一作者)发表论文的版面费,凭出版物编辑部的正式发票和当期杂志,由医教科认定级别和统计、院长签署意见后,财务科予以报

  1、凡被SCI收录影响因子(1F)<1.0者奖励1万元/篇,IF每递增0.1,增奖1千元,每篇高奖励2万元。

  2、《中华眼科杂志》奖励8000元/篇,其他中华系列杂志奖励5000元篇。

  3、CSCD(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人类期刊(中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奖励3000元/篇。

  4、B类(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眼科杂志上发表的本人专业一致的论文,奖励1500元/篇。

  5、B类综合性期刊城B类目承中未收录的,同时具有CN和ISN刊号的论文,奖励300元/篇。

  (四)专著奖励办法

  1.主编,每10万字奖励1000元,不足10万字部份按10万字计算。主编限定两人及两人以内。

  2、副主编,按主编标准的50%奖励,副主编限定两人及两人以内,超过两人按比例下浮。

  3、参编人员以实际编写字数计算,每万字奖励500元,不足万字按1万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