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卫生局、公务员局(人事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2012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安排,为了做好专业技术实践技能考试工作,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

  2012年福建卫生高级职称考试拟定于2013年1月19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对象

  凡申报晋升2012年度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全省卫生系统及非卫生系统的医疗卫生单位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省卫生厅、原省人事厅《关于福建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闽卫人〔2006〕198号)规定的卫生高级技术资格条件的,经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名参加卫生系列高级职务专业技术实践技能考试。

  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资格预审者,提交2012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本次考试成绩三年内有效。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申报:考生须在2012年12月10日起至12月16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网,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个人相片必须按照要求上传)。网上报名申报表中考区填写;福建”,考点填写为报名人员所在地市,省属和中直在榕单位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的考生考点填写为;省属”。

  (二)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存放地审查:考生自行打印《2012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并盖章。

  (三)现场确认:考生携带报名应提交的材料(含证明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省属报名点设在省卫生人才服务中心(省卫生厅大院9号楼),现场确认时间为:2012年12月17~21日。各设区市的现场确认地点由各地自行确定医学全.在线提供,考生可向各设区市卫生局咨询详情。全省网上报名确认工作须在2012年12月21日前完成。各地应在2012年12月24日前将报考人员信息等情况上传。

  四、材料要求

  考生由本人按规定自行携带以下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考试报名点报名(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13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护士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考试之日受省级以上卫生主管部门派遣,正在援外,并拟于2012年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免于考试,但必须于考试报名前由考生所在单位出具报告,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报考办备案后方可免试医学全.在线网.站.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