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11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深卫人人事〔2011〕9号

  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区卫生人口计生局,宝安、龙岗区卫生局、人口计生局,光明、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委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卫函〔2011〕65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为做好我市的申报评审工作,结合我市卫生人口计生行业的实际情况,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和地点

  9月1日为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受理各区卫生人口计生行政主管单位、委直属各单位申报材料时间,逾期不再受理,亦不得补充。受理地点为:罗湖区贝丽南路龙丽园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

  各区卫生和人口计生行政主管部门按属地管理原则受理区属医疗卫生单位和其他医疗机构(包括社会医疗机构各医院、门诊部、诊所、医务室)及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申报材料,宝安、龙岗区卫生局还需负责组织协调本区人口计生局共同完成所属单位的申报工作。具体时间由各区卫生和人口计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定。

  二、申报评审条件和程序

  各区、各单位和申报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省人事厅、省卫生厅的有关文件精神,按规定的程序准备、整理和上报材料。各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如实出具意见,对不符合的材料一律不予上报。如出现把关不严,不按规定执行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追究申报人、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2011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和相关资料可登录省卫生厅网站查询下载,网址:http://www.gdwst.gov.cn/a/zcwj/201108039067.html。

  三、个人信息申报

  今年仍采用信息网上申报的方式,申报时间:2011年8月8日上午9:00时至8月25日下午18:00时,逾期将关闭申报入口。网上申报方法如下:

  (一)登录市卫人委网站人事处2011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

  (二)初始用户名为申报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申报人姓名。

  (三)登陆后请认真校对申报信息,校对完成并提交本人信息后,打印档案袋封底,并裁剪至合至大小贴到申报材料底。

  四、科研项目阶段性进展鉴定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验证

  科研课题的阶段性审核按照市卫生人口计生委人事处《2011年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科研项目阶段性审核工作要求》(附件2)进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验证按照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关于做好2011年继续医学教育周期验证工作的通知》(深卫人发〔2011〕391号)要求开展。

  五、评审收费标准

  按省卫生厅通知执行,即评审费(含论著鉴定费)每人780元,需要答辩的每人收取140元。由各单位统一收取,具体上交的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1.关于做好2011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点击下载

  2.2011年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科研项目阶段性审核工作要求点击下载

  3.附表:2011年高级职称评审科研项目汇总表点击下载